拍卖公告
坐落室号结构名义层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规划用途朝向层高租赁合同到期时间占有使用情况租赁情况装修情况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1012101钢混21305.55207.6办公东南3.32024.12.31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1022102钢混21305.55207.6办公西南3.32025.4.9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1032103钢混2197.2666.08办公西3.32025.4.9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1052105钢混2197.2666.08办公西3.32025.4.9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1062106钢混21181.8123.52办公西北3.32025.4.9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1072107钢混21179.08121.67办公东北3.3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108空2108钢混2197.2666.08办公东3.32024.12.31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1092109钢混2197.2666.08办公东3.32024.8.31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2012201钢混22305.55207.6办公东南3.32025.6.30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2022202钢混22305.55207.6办公西南3.32025.6.30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2032203钢混2297.2666.08办公西3.3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2052205钢混2297.2666.08办公西3.3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2062206钢混22181.8123.52办公西北3.3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2072207钢混22179.08121.67办公东北3.32025.6.30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2082208钢混2297.2666.08办公东3.32025.6.30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2092209钢混2297.2666.08办公东3.32025.6.30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3012301钢混23309.46207.6办公东南3.32026.5.3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3022302钢混23309.46207.6办公西南3.3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3032303钢混2398.566.08办公西3.3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3052305钢混2398.566.08办公西3.3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3062306钢混23184.13123.52办公西北3.3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3072307钢混23181.37121.67办公东北3.32026.5.3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3082308钢混2398.566.08办公东3.32026.5.3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3092309钢混2398.566.08办公东3.32026.5.3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4012401钢混24309.46207.6办公东南3.3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4022402钢混24309.46207.6办公西南3.3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4032403钢混2498.566.08办公西3.32024.12.31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4052405钢混2498.566.08办公西3.3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4062406钢混24184.13123.52办公西北3.3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4072407钢混24181.37121.67办公东北3.3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4082408钢混2498.566.08办公东3.3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4092409钢混2498.566.08办公东3.3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5012501钢混25309.46207.6办公东南3.3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5022502钢混25309.46207.6办公西南3.3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5032503钢混2598.566.08办公西3.32025.2.30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5052505钢混2598.566.08办公西3.3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5062506钢混25184.13123.52办公西北3.3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5072507钢混25181.37121.67办公东北3.3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5082508钢混2598.566.08办公东3.32024.9.30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5092509钢混2598.566.08办公东3.32024.9.30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6012601钢混26309.46207.6办公东南3.32025.3.31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6022602钢混26309.46207.6办公西南3.32024.10.31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6032603钢混2698.566.08办公西3.32024.10.31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6052605钢混2698.566.08办公西3.32024.10.31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6062606钢混26184.13123.52办公西北3.32024.10.31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6072607钢混26181.37121.67办公东北3.3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6082608钢混2698.566.08办公东3.32025.2.9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6092609钢混2698.566.08办公东3.32025.2.9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29012901钢混291378.441144.83办公整层5.5已租精装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30013001钢混301378.441144.83办公整层3.32024.9.16使用已租普通装修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31013101钢混311378.441144.83办公整层3.32027.1.25使用已租普通装修竞买公告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9日10时至2024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517号2502室,权属人:青岛中融银丰置业有限公司,面积:309.46平方米,房产证号为:青房地权监证字第0061388号,房产总价值起拍价:2604447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0元
执行依据:(2022)闽厦开证金字第11156号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
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六、特别提醒:(1)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应当事先确定本人在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当地不动产交易中心咨询具体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买受人须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本院将依法进行审核,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承担悔拍等法律责任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一)竞买人应提前就有关房屋税费问题请先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查询
1、目前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占有使用情况
2、该房产物业费、水电费等等一切相关费用缴纳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查询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信息
3、标的物查封状况,被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查封4、土地登记情况,竞买人请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土地的权属性质及相关情况以及能否办理过户、办理过户的相关手续,拍卖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需备注(2024)鲁0211执恢1919号拍卖余款](账户名称: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账号:62284002470806365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532-86989035张法官监督电话:0532-88182170友情提示:请认准官方联系方式,谨防金融诈骗金诺司辅信息服务(山东)有限公司电话:15864289219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190号网址:http://sifa.jd.com/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竞买须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1月29日10时至2024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机构名称: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想·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已查明的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竞买人应提前就有关房屋税费问题请先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查询
1、目前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占有使用情况
2、标的物查封状况,被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查封
3、土地登记情况,竞买人请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土地的相关情况以及能否办理过户、办理过户的相关手续,拍卖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黄岛支行,账号:6228400247080636560),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二十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19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后,联系承办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友情提示:请认准官方联系方式,谨防金融诈骗
举报监督电话:0532-88182170咨询电话:张法官(0532-86989035)金诺司辅信息服务(山东)有限公司电话:15864289219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