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30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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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临城镇友联·中央广场三期13#楼57套房地产(在建工程项目) <结束>

资产编号:7802469

1687.1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3-06-25
起始日期
3374.3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0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687.16万元
  • 单价:0.5万元/平米
  • 区域:海南省
  • 用途:工程
  • 起始日期:2023-06-25
  • 结束日期:2023-06-26
  • 地址: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友联·中央广场
  • 评估价:0.000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374.3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毛坯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迁移户口]拍卖法院
    查封情况:查封本院查封标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看样时间:2023年6月22日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无
    交易状态:撤回
    经济类型:国有
    营业收入:4.0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
    配套情况:厨房
    装修配置:厨房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临高县临城镇二环路东侧友联·中央广场三期13#楼57套房地产(在建工程项目)坐落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二环路东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琼97执38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临国用(2014)第003号土地性质商服用地权利限制情况抵押无抵押查封本院查封标的物现状租赁情况无产权证有无原件无过户情况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并符合海南省有关限购政策1、、13#楼于2019年停建,状态为在建工程(已封顶,外立面为裸露的水泥墙面,内墙、楼地面、天棚、门窗、厨房、卫生间等均为毛坯状态(以实际情况为准)

2、项目后续建设所产生的费用问题需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

3、买受人拍下后,如需继续施工,需自行办理并完善相关手续,后续办理相关事宜,请竞买人予以关注并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

4、具体房号详见评估报告

注:详情请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提供文件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评估面积3374.32㎡周边配套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周边了解标的物估值欠费情况以实际产生为主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实际产生为准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测绘费:实际产生为准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实际产生为准其他费用:实际产生为准2、卖方税费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营业税:实际产生为准个人所得税:实际产生为准其他费用:实际产生为准其他费用情况实际产生为准特别提醒:*[迁移户口]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税费承担方式]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先行垫付

其他情况详见附件报告,详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了解,如仍有不明请向相关部门咨询,如有与实际不符情况请以相关部门所登记的情况为准

起拍价:16871600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1、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具体详情以标的物现场实际为准

2、拍卖成交后,本院仅负责向相关部门送达成交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可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办理产权登记事宜

3、标的物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登记、备案、过户等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网拍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4、交易环节税费:被执行人应承担增值税(销售收入/(1+5%)*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值税*10%)、土地增值税:(住房销售收入/(1+5%)*2%、商铺销售收入/(1+5%)*4%)、印花税:(销售收入*0.05%);买受人应承担契税:(销售收入/(1+5%)*3%)、印花税:(销售收入*0.05%)

【详情请参阅标的物介绍及相关附件】二、竞买人条件(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海南省目前有房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并符合海南省相关限购政策

自然人购房应符合海南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

不符合限购政策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

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参加竞拍的,如拍卖成交将导致本院无法出具成交确认书及裁定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需竞买人自行承担

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二)竞买人须以本人/本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后方可报名交保证金)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特别提醒: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看样时间:2023年6月22日(有意者请提前预约)咨询、预约看样电话:0898-2388405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时为止,仅在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特别提示(一)上述标的物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可能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请竞买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二)拍卖标的物以实物进行拍卖,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网拍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查询并处理;以上涉及的相关费用,其具体数额及过户条件的相关政策,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进行查询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或涉及办理二次过户所存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六、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丈量为准

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阿里司法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权利人本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足额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余款可通过支付宝直接支付或通过银行转帐,在2023年7月3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1093429000303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及买受人姓名[(2021)琼97执384号的拍卖款及买受人姓名],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符合海南限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如购房资格码)及委托手续(如需委托)等原件,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款余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自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属个人行为,银行应在法院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将拍卖贷款发放到法院指定帐户

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银行商议和签约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拍卖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98-23882946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竞买须知根据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1)琼97执38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本院将于2023年6月25日10时至2023年6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01,户名: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直至竞价结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拍卖公告》中指定时间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填写缴款单时,请在缴款用途中注明本案执行案号、标的物名称及买受人姓名等信息

买受人支付全款后,须由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到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伏波东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构成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在收到法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逾期不提取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参加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或拍卖结束前暂缓、中止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98-2388294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898-2388405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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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友联·中央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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