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标的物情况调查表<\/h1>拍品名称<\/span><\/b><\/p><\/td>镇江市五峰山路199号玖珑商业广场3幢第4层0401室的房屋及原始装饰装修<\/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b><\/b><\/p><\/td>破产清算<\/span><\/p><\/td><\/tr>权证情况<\/span><\/b><\/b><\/p><\/td>镇房权证字第0401021651114511号<\/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b><\/b><\/p><\/td>镇江智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b><\/b><\/p><\/td>1<\/span>、法院裁定书<\/span><\/p>2<\/span>、拍卖成交确认书<\/span><\/p><\/td><\/tr>拍品介绍<\/span><\/b><\/p>镇江智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镇江市五峰山路199号玖珑商业广场3幢第4层0401室的房屋及原始装饰装修,建筑面积为2536.92平方米,评估价为1203.4325万元(含原始装饰专修的评估价73.4325万元)
<\/span><\/p>拍卖标的相关情况说明:<\/span><\/b><\/p>1.<\/span>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为镇江玖珑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租状态,本次拍卖标的物仅包含原始的装饰装修(评估价为73.4325万元)
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租赁期限自2014年7月10日至2034年7月9日,意向竞买人可向管理人咨询租赁情况,买受人的权利义务以原书面租赁合同为准
以书面租赁合同为准买受人须接受标的物的租赁现状,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成交结果,法院、管理人均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诺,亦不负责标的物的清场工作
<\/span><\/p>2.<\/span>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房屋实际面积、四至、坐落、权证等相关房屋信息,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为准,具体请竞买人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了解
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交付,请意向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看样,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法院、管理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span><\/p>3.<\/span>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整理、装卸、运输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负自理
<\/span><\/p>4.<\/span>此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为准,所涉拍卖财产表示情况如与现场实物不符,则以现场展样、看样和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为准,多则不退、少则不补
<\/span><\/p>5.<\/span>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并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规等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span><\/p>6.<\/span>本次拍卖标的物是否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正常办理过户等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并向银行、不动产登记部门等相关单位进行咨询了解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负责按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出具成交确认书
法院、管理人均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诺<\/span><\/p>7.<\/span>国有土地使用权、有证房产均设立抵押,并依法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8.请意向竞买人参拍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
<\/span><\/p>Â<\/span><\/p>拍品所在位置:<\/span>镇江市五峰山路199号玖珑商业广场<\/span><\/p><\/td><\/tr><\/table>Â<\/p><\/p><\/span><\/div><\/div><\/div><\/div><\/div><\/div>';关于拍卖镇江智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镇江市五峰山路199号玖珑商业广场3幢第4层0401室的房屋及装饰装修的破产财产公告(九拍)镇江智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镇江智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镇江智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在破产强清平台依法处置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相关手续办理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过户(交付)手续,可能产生的因变更登记、交付等而发生的税费之外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破产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镇江智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镇江市五峰山路199号玖珑商业广场3幢第4层0401室的房屋及原始装饰装修,建筑面积为2536.92平方米,评估价为1203.4325万元(含原始装饰专修的评估价73.4325万元)
本次拍卖起拍价:3621850元,保证金:360000元,增价幅度:1800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证据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5050865259)拍卖标的相关情况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为镇江玖珑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租状态,本次拍卖标的物仅包含原始的装饰装修(评估价为73.4325万元)
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租赁期限自2014年7月10日至2034年7月9日,意向竞买人可向管理人咨询租赁情况,买受人的权利义务以原书面租赁合同为准
以书面租赁合同为准买受人须接受标的物的租赁现状,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成交结果,法院、管理人均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诺,亦不负责标的物的清场工作
2.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房屋实际面积、四至、坐落、权证等相关房屋信息,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为准,具体请竞买人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了解
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交付,请意向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看样,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法院、管理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整理、装卸、运输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负自理
4.此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为准,所涉拍卖财产表示情况如与现场实物不符,则以现场展样、看样和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为准,多则不退、少则不补
5.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并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规等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6.本次拍卖标的物是否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正常办理过户等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并向银行、不动产登记部门等相关单位进行咨询了解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负责按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出具成交确认书
法院、管理人均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诺7.国有土地使用权、有证房产均设立抵押,并依法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三、咨询看样本次拍卖咨询、看样等事宜,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竞买人需提前与管理人联系,由管理人统一安排,管理人联系电话15050865259(王律师)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特殊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参拍,但须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未办理竞买委托的,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五、优先购买权人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综合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金,以及权证费等不动产交易中心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
2.如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届时交付拍品可能涉及的因整理、装卸而产生的运输费、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3.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除本次交易的税费外,另外增加的税费及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4.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
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次拍卖标的物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
请买受人于2024年12月4日前将拍卖余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镇江智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青年广场支行,账号:533976381009】,汇款时备注镇江智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款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淘宝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3.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不足部分管理人可向悔拍买受人追索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拍5.需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紧张,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参拍,在公告载明的余款缴纳期内,一旦出现贷款延期,导致无法按期支付余款至管理人账户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依法不予退还
十、交付手续的办理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身份材料及相关付款凭证到管理人处(管理人办公地址:镇江新区通港路89号物流大厦A座10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并办理交付手续
逾期不办理交付手续的,管理人不再承担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按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确保拍卖标的物能够交付,并协助买受人办理权属手续
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瑕疵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不得作为买受人悔拍或者向法院、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事由,如有必要,由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软件服务费负担情况标的物竞买成交的,由买受人承担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阿里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
(详情请向淘宝网咨询)十二、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进行实地看样,未进行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根据法律规定或案件需要或其他原因,管理人有权在拍/变卖开始前、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变卖或撤回拍/变卖
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变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
4.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的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不进行公示
5.在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务必再次仔细阅读管理人本次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情况调查表》
6、《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情况调查表》的最归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咨询电话:王律师15050865259法院监督电话:0511-8531906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镇江智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二四年十一月二日竞买须知镇江智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镇江智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镇江智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镇江市五峰山路199号玖珑商业广场3幢第4层0401室的房屋及原始装饰装修,建筑面积为2536.92平方米,评估价为1203.4325万元(含原始装饰专修的评估价73.4325万元)
本次拍卖起拍价:3621850元,保证金:360000元,增价幅度:1800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证据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3921580913)四、本次拍卖按照法定公告期进行公示,就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情况,在拍卖公告中作了具体的说明
法院、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提供的说明、图片、视频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阅读本次《竞买须知》《拍卖公告》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并进行实地看样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明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不得再以上述理由,作为买受人悔拍或向法院、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依据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参拍,但须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未办理竞买委托的,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限购政策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特殊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九、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4小时内自动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请买受人于2024年12月4日16时前将拍卖余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镇江智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青年广场支行,账号:533976381009】,汇款时备注镇江智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款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淘宝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十二、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身份材料及相关付款凭证到管理人处(管理人办公地址:镇江新区通港路89号物流大厦A座10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并办理交付手续
逾期不办理交付手续的,管理人不再承担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买受人须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不足部分管理人可向悔拍买受人追索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拍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标的物交割、办理登记手续时所发生的相应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有关标的物所需缴纳的税费标准及相应发票开具问题,请竞买人自行至当地有关部门咨询,否则买受人因无法取得发票等问题,导致标的物无法办理登记手续的,均与法院、管理人无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十五、法院办理解除查封、转移登记等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届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综合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金,以及权证费等不动产交易中心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
2.如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届时交付拍品可能涉及的因整理、装卸而产生的运输费、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3.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除本次交易的税费外,另外增加的税费及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4.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
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十七、竞买人应当遵守本次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正常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之间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暂缓、中止、撤回本次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的相关拍卖文书,竞买人应在参拍前如实向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提供有效的送达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提供更新后的准确地址
因竞买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准确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的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不进行公示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咨询电话:王律师15050865259法院监督电话:0511-8531906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镇江智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二四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