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1-06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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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花园村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以及苗木等资产 <结束>

资产编号:7845210

2004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06
起始日期
8534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34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0049万元
  • 单价:0.2349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武汉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4-12-06
  • 结束日期:2024-12-07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花园村
  • 评估价:0.00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534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空置
    看样时间:看样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
    建筑类别:办公楼
    房屋结构:钢混
    抵押情况:有抵押
    小区:济开发区花园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座位数:座23
    拍卖原因:破产
    环境:花园
    开发商:拍卖标的<\/span>
    配套情况:空调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span><\/span><\/span><\/p>2.标的物详情:<\/span><\/span><\/span><\/p>(<\/span>1)<\/span>土地使用<\/span>权:<\/span>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花园村<\/span>,<\/span>性质为出让用地,用途为<\/span>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武新国用(2009)第014号】<\/span>,<\/span>面积为130078.99㎡

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59年1月19日<\/span>该<\/span>宗<\/span>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设置有抵押担保,担保债权金额为336,455,650.00元

<\/span><\/span><\/span><\/p>(<\/span>2)房屋建筑物:宗地上建有办公楼、标准化厂房和仓库、生产辅助用房、宿舍楼等建筑物,建筑面积约85341.04平方米

该建筑物于2011年建成投入使用,但至今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亦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span><\/span><\/span><\/p>序号<\/span><\/b><\/b><\/span><\/span><\/p><\/td>建筑物名称<\/span><\/b><\/b><\/span><\/span><\/p><\/td>结构<\/span><\/b><\/b><\/span><\/span><\/p><\/td>建筑<\/span><\/b>面积\/容积<\/span><\/b><\/b><\/span><\/span><\/p><\/td>土地用途<\/span><\/b><\/b><\/span><\/span><\/p><\/td>备注<\/span><\/b><\/b><\/span><\/span><\/p><\/td><\/tr><\/tr>1<\/span><\/span><\/span><\/p><\/td>综合楼<\/span><\/span><\/span><\/p><\/td>钢混<\/span><\/span><\/span><\/p><\/td>15490.72<\/span><\/span><\/span><\/p><\/td>工业用地<\/span><\/span><\/span><\/p><\/td>医院<\/span><\/span><\/span><\/p><\/td><\/tr>2<\/span><\/span><\/span><\/p><\/td>综合楼(辅助房)<\/span><\/span><\/span><\/p><\/td>钢混<\/span><\/span><\/span><\/p><\/td>1813.74<\/span><\/span><\/span><\/p><\/td>工业用地<\/span><\/span><\/span><\/p><\/td>生产辅助<\/span><\/span><\/span><\/p><\/td><\/tr>3<\/span><\/span><\/span><\/p><\/td>综<\/span>Â<\/span>合<\/span>Â<\/span>楼(<\/span>Â<\/span>宿<\/span>Â<\/span>舍<\/span>Â<\/span>)<\/span><\/span><\/span><\/p><\/td>钢混<\/span><\/span><\/span><\/p><\/td>8248.37<\/span><\/span><\/span><\/p><\/td>工业用地<\/span><\/span><\/span><\/p><\/td>宿舍<\/span><\/span><\/span><\/p><\/td><\/tr>4<\/span><\/span><\/span><\/p><\/td>1#厂房<\/span><\/span><\/span><\/p><\/td>钢结构<\/span><\/span><\/span><\/p><\/td>36091.26<\/span><\/span><\/span><\/p><\/td>工业用地<\/span><\/span><\/span><\/p><\/td>Â<\/span><\/span><\/span><\/p><\/td><\/tr>5<\/span><\/span><\/span><\/p><\/td>2#厂房<\/span><\/span><\/span><\/p><\/td>钢结构<\/span><\/span><\/span><\/p><\/td>5665.74<\/span><\/span><\/span><\/p><\/td>工业用地<\/span><\/span><\/span><\/p><\/td>Â<\/span><\/span><\/span><\/p><\/td><\/tr>6<\/span><\/span><\/span><\/p><\/td>单身职工楼<\/span><\/span><\/span><\/p><\/td>钢混<\/span><\/span><\/span><\/p><\/td>6245.29<\/span><\/span><\/span><\/p><\/td>工业用地<\/span><\/span><\/span><\/p><\/td>宿舍、空置<\/span><\/span><\/span><\/p><\/td><\/tr>7<\/span><\/span><\/span><\/p><\/td>生产辅助用房<\/span><\/span><\/span><\/p><\/td>钢混<\/span><\/span><\/span><\/p><\/td>11785.92<\/span><\/span><\/span><\/p><\/td>工业用地<\/span><\/span><\/span><\/p><\/td>部分办公,部分空置<\/span><\/span><\/span><\/p><\/td><\/tr><\/table><\/div>(3)<\/span>构筑物<\/span>:<\/span>厂区内修筑有<\/span>门卫房、偏杂房、<\/span>配电房、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span>雨棚、<\/span>轨道基础<\/span>以及道路等构筑物<\/span>,<\/span>构筑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span><\/span><\/span><\/p>(4)<\/span>机器设备<\/span>:<\/span>主要包括<\/span>观光电梯、中央空调、室内桥机、室外货场起重吊车等<\/span>

<\/span><\/span><\/span><\/p>ÂÂ(5)苗木资产:除园区绿化带外,还种植有<\/span>荷花玉兰、构树、楝树、铁树、小叶桑、银桂等多种品类苗木

其中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中包含规划、施工许可范围内建筑物以及规划、施工许可范围外建筑物

<\/span><\/span><\/span><\/p>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2日做出(2020)鄂0117破2号之二《决定书》,指定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鑫源鑫日铁高技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标的物详情:(1)土地使用权: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花园村,性质为出让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武新国用(2009)第014号】,面积为130078.99㎡

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59年1月19日该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设置有抵押担保,担保债权金额为336,455,650.00元

(2)房屋建筑物:宗地上建有办公楼、标准化厂房和仓库、生产辅助用房、宿舍楼等建筑物,建筑面积约85341.04平方米

该建筑物于2011年建成投入使用,但至今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亦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序号建筑物名称结构建筑面积/容积土地用途备注1综合楼钢混15490.72工业用地医院2综合楼(辅助房)钢混1813.74工业用地生产辅助3综合楼(宿舍)钢混8248.37工业用地宿舍41#厂房钢结构36091.26工业用地52#厂房钢结构5665.74工业用地6单身职工楼钢混6245.29工业用地宿舍、空置7生产辅助用房钢混11785.92工业用地部分办公,部分空置(3)构筑物:厂区内修筑有门卫房、偏杂房、配电房、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雨棚、轨道基础以及道路等构筑物,构筑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4)机器设备:主要包括观光电梯、中央空调、室内桥机、室外货场起重吊车等

(5)苗木资产:除园区绿化带外,还种植有荷花玉兰、构树、楝树、铁树、小叶桑、银桂等多种品类苗木

其中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中包含规划、施工许可范围内建筑物以及规划、施工许可范围外建筑物

3.标的物瑕疵告知:(1)宗地上房屋建筑物建成至今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亦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有部分构筑物不在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范围内

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有关房产证载及非证载过户的相关政策,一经购买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对于非证载建筑物无法过户或日后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对非证载建筑物的处置,买受人须提前了解,管理人不承担无法过户及日后非证载建筑物被依法处置的责任

但是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作产权过户的任何承诺

(2)宗地上有部分未开发利用土地,上有3处居民私房,系政府出让土地时拆迁遗留问题,竞买人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相关问题和政策,参与竞买的买受人视为知晓该事项并自愿承担拆除不能的风险,管理人不作任何保证拆除居民私房的承诺

(3)标的物由案外人占用至今,尚未清退

管理人将协助标的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的过户手续,标的物的现场接管及可能涉及到的清退工作由标的物买受人自行负责

买受人至管理人处完成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即为标的物实际移交日,对于标的物实际移交日后可能产生的场地占用费等,由标的物买受人自行按照法律规定向不动产占用人收取,相关费用权利主张由标的物买受人自行处理,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方自行考虑上述因素并调查核实对标的物的潜在影响,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

(4)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此次拍卖以拍卖成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如实际测定面积、与公告说明的面积有溢缺,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

如在后续办理标的物权属过户中存有超出范围、违章、无证等部分需要拆除或须恢复原状的,所涉及的所有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的现状、数量、质量、型号及使用状态等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现状、数量、质量、型号及使用状态等为准

(6)拍卖标的物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

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标的物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二、重要提示1.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若存在差缺、终止、过期失效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竞拍人请亲自调查核实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权利负担情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相关情况并在参加竞拍前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标的物是否可转让、标的状态、剩余保护期限等信息,确认标的状况

若需补办、补缴相关手续及将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及承担投资风险,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权利负担等原因导致无法转让、拖延移交增加的费用、影响转让后使用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负,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管理人有权追偿

5.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之日起10日内,与管理人办理标的物及相关证照移交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管理人协助出具相关文书,买受人凭出具的相关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三、起拍价标的物评估值:20,049.13万元(贰亿零肆拾玖万壹仟叁佰元整);起拍价为人民币20,049.13万元;保证金:2,0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四、咨询看样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管理人已委托捕猎者(武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可与之联系(联系电话:13477980791,王先生),亦可直接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电话:15623025582,谢律师)

竞买人到实地看样的,由管理人统一安排看样时间,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实地进行看样

五、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其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管理人将在正式拍卖日前,把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拍卖平台技术部门,并录入平台系统

(三)优先购买权人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且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的测量、分割、验收、交付及办证手续由买受人办理,上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含武汉鑫源鑫日铁高技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应该承担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转移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含武汉鑫源鑫日铁高技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应该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依法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最终缴纳税金的计税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破产企业因财务异常无法向买受人开具发票,竞买人参与拍卖即视为接受本条款

拍卖费用、拍卖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0.5%的软件服务费及0.6%综合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特此说明

十、保证金(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阿里破产强清拍卖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冲抵价款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除保证金外,未交纳拍卖款),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余款支付及违约责任(一)拍卖余款必须在2024年12月22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武汉鑫源鑫日铁高技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572985656788,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阳逻开发区支行】

(二)买受人竞买成交后,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出具0.5%的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软件服务费

(三)买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纳余款的(只交纳了部分拍卖款),视为买受人违约和悔拍,管理人可在交纳余款的期限届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同时进行处理:1、将保证金直接扣划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帐户;2、买受人承担未交纳部分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管理人可以从交纳的拍卖款中直接扣划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帐户;3、因拍卖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管理人可以从交纳的拍卖款中直接扣划到管理人帐户;4、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可以重新进行公开拍卖,但买受人不得参加

十二、拍品交付(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汉街总部国际C座23层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签署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二)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现场交割手续,如确有特殊情况,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三、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阿里破产强清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三)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和重要提醒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法律监督及其他1.监督单位: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7-89353212

2.管理人: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汉街总部国际C座23楼

3.咨询电话:谢律师,15623025582

王经理,134779807914.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武汉鑫源鑫日铁高技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武汉鑫源鑫日铁高技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11月5日武汉鑫源鑫日铁高技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6日10时至2024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破产强清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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