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1-06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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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实际为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被执行人陕西和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4亿股股份(原占比为8%;现占比为7.25%) <结束>

资产编号:7847340

11264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1-20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13632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1264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陕西省 西安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11-20
  • 结束日期:2024-11-21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 评估价:13632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冻结情况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自本公告之日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部门或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现金
    转让方:陕西和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登记在金花投资控股集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执行案号(2024)陕01执恢125号执行员和电话李法官87658093标的物名称登记在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实际为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被执行人陕西和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4亿股股份(原占比为8%;现占比为7.25%)

情况说明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之日止

联系人:李法官;联系电话:029-87658093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拟入股农村商业银行的自然人及法人应当满足以下监管要求:1.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应符合关于商业银行股东资质的相关要求商业银行股东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记录和财务状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商业银行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应当清晰透明

股东与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根据国务院授权持有商业银行股权的投资主体、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主体入股商业银行,以及投资人经银保监会批准并购重组高风险商业银行,不受本条前款规定限制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14条)商业银行主要股东不得以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该商业银行股份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25条)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四)对商业银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五)拒绝或阻碍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六)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七)其他可能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16条)金融机构的非金融企业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应当核心主业突出、资本实力雄厚、公司治理规范、股权结构清晰、管理能力达标、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和杠杆水平适度,并制定合理明晰的投资金融业的商业计划

控股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核心主业突出,业务发展具有可持续性;(二)资本实力雄厚,具有持续出资能力

原则上需符合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40%、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40%等相关行业监管要求;(三)公司治理规范,组织架构简洁清晰,股东、受益所有人结构透明

出资企业为企业集团或处于企业集团、控股公司结构之中的,须全面完整报告或披露集团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及其变动情况,包括匿名、代持等相关情况;(四)管理能力达标,拥有金融专业人才

(《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指导意见》第(五)条)商业银行的非金融企业股东应当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紧密围绕企业自身主业发展需要,科学布局对商业银行投资,避免脱实向虚

(《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指导意见》第(二)条)商业银行大股东应当强化资本约束,保持杠杆水平适度,科学布局对商业银行的投资,确保投资行为与自身资本规模、持续出资能力、经营管理水平相适应,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的数量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第6条)2.自然人作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二)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三)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四)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9条)单个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

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0%

(《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10条)3.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四)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六)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七)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如取得控股权,应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八)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如取得控股权,年终分配后净资产应不低于全部资产的4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九)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如取得控股权,权益性投资余额应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4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十)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十一)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境内非金融机构不得入股农商银行:(一)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二)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三)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四)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五)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六)代他人持有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股权;(七)其他对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11条)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10%

(《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12条)4.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二)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三)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四)社会声誉良好;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或者相关违法违规及内部管理问题已整改到位并经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可;(五)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六)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13条)单个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10%

(《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14条)5.境外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参照执行)作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一)银保监会认可的国际评级机构最近2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为良好;(二)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三)资本充足率应达到其注册地银行业资本充足率平均水平且不低于10.5%;(四)内部控制健全有效;(五)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六)所在国家(地区)经济状况良好;(七)注册地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八)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境外银行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入股应遵循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竞争回避的原则

银保监会根据金融业风险状况和监管需要,可以调整境外银行作为发起人的条件

(《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15条)境外银行投资入股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按照入股时该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机构类型实施监督管理

境外银行还应遵守国家关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的有关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16条)以上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是否符合竞买资格,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

如未经咨询参与竞买又不具有竞买人资格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法律规定的承担人分别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2、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账号:015526071771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29-8765829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29-87658093(李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拍卖须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0日10时至2024年11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9/02),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登记在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实际为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被执行人陕西和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4亿股股份(原占比为8%;现占比为7.25%)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11月1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有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标的物开拍(请自行关注我院对上述标的物的拍卖信息)前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三日内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13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2、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账号:015526071771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法律规定的承担人分别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9-8765829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29-87658093(李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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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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