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1-06 05:30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天水市张川县星月怡庭1号楼地下负一层

天水市张川县星月怡庭1号楼地下负一层 <结束>

资产编号:7847449

1349.8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01
起始日期
1584.5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851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349.8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349.85万元
  • 单价:0.8519万元/平米
  • 区域:甘肃省 天水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4-12-01
  • 结束日期:2024-12-02
  •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星月怡庭
  • 评估价:1349.8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584.5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查封情况:查封措施秦州区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有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详情介绍表执行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3、买受人不得向被执行人天水星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张任何因办理产权证为由的违约责任

查封措施秦州区人民法院首封拍卖涉及的法律文书1、《执行拍卖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房屋朝向四至范围东临中城南路、北临解放西路费用承担详见拍卖告知及公告以上告知内容以外事项由事项提供人自行负责承担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标的物评估总价:13498500元,起拍价:13498500元四、缴纳的保证金:100000元;五、增价幅度:7000元;六、标的物看样的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九、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竞买人(或拍卖标的物取得人)报名参与竞拍则视为接受标的物之上存在的所有瑕疵,并自行承担竞拍后标的物之上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及责任

十、拍卖标的物的转移登记:竞拍成功或拍卖标的物取得人,在拍卖结束或标的物取得后,法院出具相关竞拍司法文书或拍卖标的物取得司法文书,由竞拍人或者拍卖标的物取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如拍卖标的物之上有相关行政部门未经准许的登记手续后果由竞拍人或拍卖标的物取得人自行承担)

十一、税费:拍卖标的物之上产生的缴纳税费金额不详,所有税费由竞拍人或拍卖标的物取得人自行承担

十二、其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费:欠费不详,竞拍人或拍卖标的物取得人自行缴纳

十三、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收到通知,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四、拍卖标的物之上优先受偿权:1、自公告之日起本院依法拍卖的标的物之上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可持有效法律文书于标的物处置结束前向本院提交,优先权经本院核实后依程序撤销对相应标的物的拍卖

2、标的物处置结束后提交优先受偿权文书的可依相关法律规定另行主张诉权

十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六、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七、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1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络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水秦州支行营业部,账号:27041301040018296)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后,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19993821958(孙法官)监督电话:0938-8216961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窝驼村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甘肃省天水市秦州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网络司法拍卖须知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2月1日10时00分至2024年12月2日10时00分止(延时除外)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户名: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警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位于甘肃省天水市张川县解放西路南侧星月怡庭(房号1号楼地下负一层,面积1584.56平方米)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五、拍卖商品房的实际面积以登记机关办理网签合同时确定的数字为准

六、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任何担保

七、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商品房面积差异等问题的所有责任

八、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不因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商品房面积差异等而受影响

九、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十、因本次拍卖而产生的所在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参与拍卖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规章、地方政策规章制度的限制要求,否则自行承担不符合要求参与拍卖的责任,拍卖标的物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十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相关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7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

是否具竞拍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迟延提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拍人自行负责

十三、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竞拍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之上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五、拍卖的标的物之上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十九、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核实拍卖标的物之上存在的瑕疵,认真研究查看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而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予在认可及确认

二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1月18日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二十一、竞拍尾款缴付完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买受人(凭付款凭证、购房资格核验证明及身份证等原件材料)到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天水市秦州区窝驼村)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

二十二、收款不账户: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水秦州支行营业部,账号:2704130104001829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者买受人逾期未向本院指定账户内支付剩余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二十四、拍卖标的物的交付:1、买受人依拍卖公告指定的期内付清所有拍卖款项后15个工作日内,由天水星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配合办理竞拍标的物的交付手续;2、买受人、标的物取得人承担拍卖标的物之上的物业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以交付房时需要交付的费用为准);3、竞拍人承担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要的相关费用;二十五、本院不承担以下义务:1、拍卖标的物自身存在的风险;2、涉及违法、违规部分,由拍卖标的物所有人与买受人违法行为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所有处罚措施的责任

3、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的后果

4、拍卖标的物之上的所有担保物权的解除措施的责任

5、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和注销他项权证的义务的责任

6、不确保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具休时间

二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及所有产生的费用由竞拍人、标的物取得人承担

二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八、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开始后未成交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九、为便于竞拍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十条、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三十一条、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19993821958(孙法官)举报监督电话:0938-821696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星月怡庭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