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自江苏国衡中测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拍品名称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壹号翠苑111-301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无锡市不动产(房屋)登记簿证明
拍品所有人戴**、戴**、杨**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1.成套住宅;2.出让
租赁情况无钥匙有配套情况1.装修情况请查看图片、视频;2.拍品包含的部分家具家电可见附件评估报告清单,非清单内可移动家具家电和个人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3.拍品现有人居住,承诺在成交后一定时间内搬离,如逾期未搬离,法院将在适当时间内腾空交付房屋
权利限制情况1.被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查封;2.被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查封;3.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查封;4.拍品有抵押,抵押权人为**银行
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2.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拍卖对象位于蠡湖壹号翠苑,总层数为6层,拍品位于第3层,钢混结构,建筑年代2009年
建筑面积141.01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23.5平方米拍品户型为四室两厅两卫一厨,室内客餐厅为地砖地面,墙纸墙面,石膏板吊顶;卧室为地板地面,墙纸墙面,石膏板吊顶;厨房为地砖地面,墙砖墙面,集成吊顶;卫生间为地砖地面,墙砖墙面,石膏板吊顶
主卧卫生间吊顶破损,请查看视频或者联系现场看样2.权证编号情况:不动产证书/证明号:WX1000364647,、WX1000364648、WX1000364649;不动产单元号:320211004151GB00003F10226037,发证日期:2010年09月16日
3.税费负担情况: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税费问题
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款中优先受偿
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品存在物业欠费情况,请意向竞买人知悉4.周边情况:拍卖对象位于蠡湖壹号翠苑,东临蠡湖大道,南临金城西路,西临蠡溪路,北临隐秀路
所在区域内有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蠡湖支行)等金融机构,有无锡市蠡湖中心小学等教育机构,有美湖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公共服务设施完备度较优
5.户籍情况:法院不做调查,该房屋如有户口问题,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解决
6.限购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应当符合拍卖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具备购房资格、虚构购房资格参与竞拍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变卖公告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6日10时至2025年1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壹号翠苑111-301起拍价:3181896元;市场价:4419300元;加价幅度:5000元;保证金:3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符合当地房产限购政策约定的条件,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法院出具相关文书前,买受人需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核验证明,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核查家庭购房资格
无法出具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不予出具任何法律文书,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且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标的物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高淳支行,账号:9558834301004039907)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744555.1998438769.1.X29yTs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自江苏国衡中测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法院咨询电话:手机:18362055628(唐女士)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57826037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镇兴路216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淘宝网客服热线:4008222870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变卖须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6日10时至2025年1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3181896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付清变卖余款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物的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高淳支行,账号:9558834301004039907)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请谨慎参拍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5782603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法院咨询电话:手机:18362055628(唐女士)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镇兴路216号淘宝网客服热线:400822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