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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太原市朝阳街39号1幢共计24套房地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晋01执恢1219号房屋所有权人山西新大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价值时点2024年9月30日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介绍用途房屋证载用途为商业,土地证载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房屋信息房屋所有权人:山西新大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登记时间:2010-04-20;规划用途:商业;建筑结构:钢混结构;建成年份:2008;总建筑面积4269.36㎡
序号坐落房屋所有权证号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1朝阳街39号1幢6层6013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72号143.22251.852朝阳街39号1幢6层6015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74号143.22251.853朝阳街39号1幢6层6017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76号143.22251.854朝阳街39号1幢6层6019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78号76.76134.985朝阳街39号1幢6层6023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82号144.48254.076朝阳街39号1幢6层6025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84号144.48254.077朝阳街39号1幢6层6029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88号138.58243.698朝阳街39号1幢6层6031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90号224.07394.029朝阳街39号1幢6层6032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91号141.12248.1610朝阳街39号1幢6层6033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92号112.67198.1311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1A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682号70.77124.5612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1B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683号70.77124.5613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1C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684号82.82145.7714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2A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685号70.77124.5615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2B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686号70.77124.5616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4A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691号72.47127.5617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4B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692号70.77124.5618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3A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715号70.77124.5619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3B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716号68.27120.1620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5A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721号70.77124.5621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5B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722号70.77124.5622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7A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723号83.86147.623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7B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724号70.77124.5624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7C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725号70.77124.56合计──4269.36土地信息土地使用权人:山西新大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号:140106007003005;图号:160-420-07、160-420-12;地类(用途):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43年7月30日;共用宗地面积:63567.61㎡,其中商业用地分摊面积46976.46㎡,本次估价对象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948.66㎡
序号座落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朝阳街39号1幢6层6013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316号55.962朝阳街39号1幢6层6015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327号55.963朝阳街39号1幢6层6017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302号55.964朝阳街39号1幢6层6019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296号29.995朝阳街39号1幢6层6023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318号56.456朝阳街39号1幢6层6025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294号56.457朝阳街39号1幢6层6029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324号54.158朝阳街39号1幢6层6031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301号87.559朝阳街39号1幢6层6032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325号55.1410朝阳街39号1幢6层6033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317号44.0211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1A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344号27.6812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1B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351号27.6813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1C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298号32.3914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2A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350号27.6815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2B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295号27.6816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4A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353号28.3417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4B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355号27.6818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3A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346号27.6819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3B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300号26.720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5A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347号27.6821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5B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349号27.6822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7A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297号32.823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7B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0348号27.6824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7C号并政地国用(2011)第06002592号27.68合计──948.66租赁情况已出租,但并未提供租赁合同,无法确定租赁期与合同租金,本次估价未考虑租赁对价值的影响
他项权利状况截止估价时点,已设立抵押他项权利登记,尚未解押另外,估价人员通过调查,未获悉估价对象有地役权、典权等其他他项权利
土地基本状况位于朝阳街39号,属太原市迎泽区管辖范围,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共用宗地面积63567.61㎡,其中商业用地分摊面积46976.46㎡,本次估价对象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948.66㎡,终止日期为2043年7月30日,地势有坡度,估价对象所在宗地区域基础设施状况达到“七通一平”
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燃气、通热力以及场地平整;土地剩余年限18.83年
建筑物基本状况位于太原市迎泽区朝阳街39号1幢6层6013、6015、6017、6019、6023、6025、6029、6031、6032、6033和1幢7层7031A、7031B、7031C、7032A、7032B、7034A、7034B、7043A、7043B、7045A、7045B、7047A、7047B、7047C共24套商业房地产,为“同至人购物中心”商场内铺面;商场建筑结构为钢混,共9层,地下1层,地上8层
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等状况外墙贴墙砖,商场门为旋转门;商场中心大堂1-8层中空
楼层公共部分:地砖铺地,石膏板造型吊顶6层:层高:4.52米;6013、6015(前半部分)现为“炫动教育”,玻璃门,地面为木地板,墙面刷乳胶漆,顶部为石膏板吊顶;6015(后半部分)、6017现为商场占用,玻璃门,地面为地砖,墙面刮白,顶部为石膏吊顶;6019:现为“街舞工作室”,玻璃门,地面为木地板,墙面刮白,顶部为石膏板吊顶;6023、6025、6029:现保龄球租用,地面为木地板,墙面刷乳胶漆,未吊顶;6031、6032:现为“东方巨鑫搏击俱乐部”,地面为地板革,墙面刷乳胶漆,未吊顶;6033:现儿童服装公司租用,玻璃隔墙、门,地面为地板革,墙面刷乳胶漆,未吊顶
7层:格局作重新调整,无明确边界线;未吊顶层高:4.89米;7031A、7031B、7031C、7032A、7032B、7034A、7034B:部分作水疗馆:地面为地砖,墙面贴壁纸,顶部为木格栅吊顶;部分现空置:石膏板作隔断,未吊顶
7043A、7043B、7045A、7045B、7047A、7047B、7047C:层高2.94米,现为“金盛泰”餐饮办公区,地面为木地板,墙面刮白,矿棉板吊顶
水、电、气、通讯、中央空调、直梯42部、扶梯多组、消防等配套设施齐备
建筑物维护保养及使用状况建成于2008年,为钢混结构,经估价人员现场查勘,于估价时点,建筑物维护状况较好,现部分出租,部分空置
区位描述(1)位置状况描述估价对象位于太原市朝阳街39号,西临新开路,东临巷道,南邻小广场,北临郝家沟街,区域特征良好
所在层次:6、7/9(-1-8)(2)交通状况描述估价对象区域内有201路、843路、870路、915路、K870路等多条公交线路,距离太原火车站1.0公里,公共交通较便捷
(3)外部配套设施描述估价对象区域内有新精品商城、义乌小商品城、东都服装城批发市场等商业设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太原市鸿金宝营业所)、山西银行(太原朝阳街支行)、交通银行(太原朝阳街支行)等金融机构;双塔北路小学、太原市第五十二中学校、太原市迎泽区第二实验小学校等教育机构;睿康医院、太原市迎泽区中医医院、郝庄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有配套地下收费停车场、小广场;区域配套设施齐全
(4)周围环境状况描述估价对象用途为商业,位于朝阳街商圈,周边环境较好,商业氛围浓厚
标的估值标的评估价4943.5万元其他费用情况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转让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房屋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公告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9日10时至2024年12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太原市朝阳街39号1幢共计24套房地产,具体为:序号坐落房屋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评估总价(万元)1朝阳街39号1幢6层6013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72号251.85302.32朝阳街39号1幢6层6015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74号251.85302.33朝阳街39号1幢6层6017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76号251.85302.34朝阳街39号1幢6层6019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78号134.98163.65朝阳街39号1幢6层6023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82号254.07305.06朝阳街39号1幢6层6025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84号254.07305.07朝阳街39号1幢6层6029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88号243.69292.58朝阳街39号1幢6层6031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90号394.02472.99朝阳街39号1幢6层6032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91号248.16297.910朝阳街39号1幢6层6033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492号198.13240.211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1A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682号124.56136.612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1B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683号124.56136.613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1C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684号145.77159.914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2A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685号124.56136.615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2B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686号124.56136.616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4A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691号127.56139.917朝阳街39号1幢7层7034B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692号124.56136.618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3A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715号124.56136.619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3B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716号120.16131.820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5A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721号124.56136.621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5B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722号124.56136.622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7A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723号147.6161.923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7B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724号124.56136.624朝阳街39号1幢7层7047C号晋房权证并字第D201005725号124.56136.6合计4269.364943.5特别提醒:对于我院公告写明的网拍辅助机构以外的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以免造成损失
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请认准公告中本院委托的网拍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内的咨询电话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房地产所在地的政府限购政策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
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需自行到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部门咨询过户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报名参加则视为具备拍卖标物所在地购房资格,不具备购房资格报名参加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七、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转让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房屋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10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竞买人应于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退款说明
十二、拍卖余款应于竞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城建支行账号:9558850502003729724(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订单,点击立即付款,确认后进入支付宝收银台进行支付
余款缴纳成功,余款将马上自动转入法院的支付宝账号,1-3个工作日内自动提现到法院预留银行
注意:因为法院一般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3-5个工作日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缴纳期限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400-006-5392、弓女士1393512203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11月8日竞买须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9日10时至2024年12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本院对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房地产所在地的政府限购政策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
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自行到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部门咨询过户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报名参加则视为具备拍卖标物所在地购房资格,不具备购房资格报名参加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5个工作日前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交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本院,并在交纳成交价款后根据法院通知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21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城建支行账号:9558850502003729724(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订单,点击立即付款,确认后进入支付宝收银台进行支付
余款缴纳成功,余款将马上自动转入法院的支付宝账号,1-3个工作日内自动提现到法院预留银行
注意:因为法院一般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3-5个工作日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缴纳期限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退款说明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