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1-11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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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哈市南岗区大成街267号3层、4层、6层的部分区域房产出租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4HL2004449) <结束>

资产编号:7877096

32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1-12
起始日期
50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2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20万元
  • 单价:0.64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4-11-12
  • 结束日期:2024-12-02
  •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 评估价:32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0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6%装修期限履约保
    空置情况:闲置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拆迁、政府
    竞价周期:30延时竞价周期(秒)300
    支付方式:现金
    经济类型:国有
    开发商: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哈市南岗区大成街267号3层、4层、6层的部分区域房产出租项目编号以系统显示为准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11月12日挂牌截止日期2024年12月2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67号基本属性标的类型租赁权所在层数3层、4层、6层的部分区域租赁使用面积合计500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租金支付方式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递增方式从第二年起逐年递增6%装修期限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房屋现状标的状态闲置是否设置优先权配套、环境、交通、亮点出租要求1、出租房产用途要求为:销售或提供各类视力干预、矫正产品或服务,但不能与医院业务相重合(意向承租方须自拟承诺)

2、承租方须在确保建筑安全和消防规定的前提下与出租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装修改造

不得破坏房屋主体及承重结构,合同期满或者中途退出,装修、美化部分不得拆除,免费赠予出租方

3、起租日为:2025年1月1日,成交后,承租方需要对租赁协议及补充协议完全认可

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违反合同条款的约定,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4、出租标的现状以实物为准

评估情况评估价3082200元/年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11日评估机构哈尔滨公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挂牌底价3200000元/年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出租方承诺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中共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年4月9日)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黑龙江省财政厅资产监督管理局特别告知1、本项目采取承租方资格条件前置审核,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向出租方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出具《审核证明》

经审核通过的意向承租方登录交易机构网站进行出租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交易机构不予受理

2、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

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4、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5、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6、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7、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8、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9、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

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0、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条件资金交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2、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具有大于等于2名国家一级和国家二级验光师资质;4、具有2种或2种以上角膜塑形镜品牌的经营权以及护理产品的销售经营权;5、具有3种或3种以上视力干预和视力矫正类产品的经营权和销售权;6、承诺成交后销售或提供各类视力干预、矫正产品或服务,但不与医院业务相重合,不得转租或分租,不得超范围经营

标的交割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2、合同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供暖和物业费由出租方承担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证明》原件、提交出租方审核的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在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

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

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意向承租方资质审核1、审核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11月27日9:00-11:002、提交材料地点:大成街265号黑龙江省眼科医院9楼采购办3、联系人:华女士,189461946074、所需提交材料:①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③具有大于等于2名国家一级和国家二级验光师资质(佐证材料);④具有2种或2种以上角膜塑形镜品牌的经营权以及护理产品的销售经营权(佐证材料);⑤具有3种或3种以上视力干预和视力矫正类产品的经营权和销售权(佐证材料)

⑥自拟承诺:成交后销售或提供各类视力干预、矫正产品或服务,但不与医院业务相重合,不转租或分租,不超范围经营

以上审核材料为现场审核,不接受邮寄现场展示1、展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华女士,18946194607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2日报名手续1、承租报名(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4年12月2日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4年12月2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1)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2)交易须知(签章);(3)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PDF格式);(4)提交出租方审核的全部证明材料(PDF格式);(5)出租方出具的《审核证明》(PDF格式)

3、资格审核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

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4、注意事项(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纳:60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年)1000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00-2024年12月3日09:30延时竞价周期(秒)300服务费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附件:出租标的图片.rar附件:资产承租申请书.doc附件:交易须知.doc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doc联系方式标的咨询陈女士:0451-87200172监督电话0451-87200259咨询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交易机构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技术支持400-828-9082详见公告(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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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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