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1-11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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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上海威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广州粤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7878298

12.829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1-19
起始日期
2024-11-20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12.829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2.829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黄浦区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4-11-19
  • 结束日期:2024-11-20
  •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
  • 评估价:12.829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车位:4号车位]的房屋腾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2102室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转让方:海威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环境:车位
    开发商:拍卖标的<\/span>
    配套情况:车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span><\/b><\/p><\/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div><\/div>';上海威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19日10时至2024年11月20日10时(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处置单位:上海威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职责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尽职调查、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配合与买受人签订关于拍卖标的权利转让的协议及提供相关凭证,买受人应自行发送权利转让通知及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6、因债权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慎重,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自行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7、买受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义务人的主体情况、支付能力等,对追偿的清偿金额、债权实现能力等由买受人自行判断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

8、管理人不对拍卖标的包含的或有权利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二、拍卖标的上海威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都公司”)诉粤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广州粤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盛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于2022年5月20日作出(2021)沪03民初7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粤盛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坐落于上海市黄浦区茂名南路9弄7号2102室[含10号楼地下2层(人防)114号车位]的房屋腾空并返还威都公司;2.粤盛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威都公司房屋租金733,333元;3.粤盛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威都公司房屋占有使用费(自2020年9月21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按照每日租金3,013.70元计算)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粤盛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5日作出(2022)沪民终4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管理人对上述判决系争房屋进行了网络拍卖,拍卖成交后于2022年12月6日与买受人办理完成产权过户登记

后威都公司就上述判决中享有的金钱债权向三中院申请执行,仅执行到粤盛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7,142元

三中院已分别于2023年7月6日和2023年7月14日冻结粤盛公司持有的宁夏商业保理有限公司60%、深圳睿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75%的股权,冻结期限三年

因对粤盛公司持有的宁夏商业保理有限公司60%的股权采取拍卖及变卖措施后均流拍,三中院于2024年7月17日作出(2023)沪03执11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程序

起拍价:128,298.54元;保证金:12,000元;增价幅度:1,200元及其倍数

提示:拍卖期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三、拍卖时间:2024年11月19日10时至2024年11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加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本标的物债权情况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咨询,竞买人一旦参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所有责任自负

七、保证金及余款: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付清阿里拍卖服务费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应在2024年11月27日16时前通过拍卖网站线上支付或直接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威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天钥桥路支行账号:440381143053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2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特别提醒:本标的物存在阿里拍卖网站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2024年11月27日16时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视为悔拍,以及买受人明示其悔拍等情形),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手续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2、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办理拍卖标的转让手续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3、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5、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管理人咨询电话:021-23169090-9132陈律师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上海威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11月11日上海威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19日10时至2024年11月20日10时(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处置单位:上海威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就威都公司对粤盛公司享有的租金债权、房屋占有使用费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进行公示和特别提示,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场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加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买受人在支付完成拍卖网站服务费后,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余款应在2024年11月27日16时前通过拍卖网站线上支付或直接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威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天钥桥路支行账号:44038114305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则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同时,管理人有权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与管理人进行权利交接,并自行办理追偿权转让通知等权利转让手续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转让通知等所发生的费用,该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管理人咨询电话:021-23169090-9132陈律师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上海威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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