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1-13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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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巴拉贡镇绿洲家苑楼房35套、车库17套、土地一宗12210平米、平房一套365.85平米及商铺5套 <结束>

资产编号:7887538

296.47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13
起始日期
53.73平方米
建筑面积
5.517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23.540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96.478万元
  • 单价:5.5179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12-13
  • 结束日期:2024-12-14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巴拉贡镇绿洲家苑
  • 评估价:423.540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3.7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内部装修,不包括房
    查封情况:查封杭锦旗人民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
    户型:2室2厅1卫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居室数:2室
    卫生间数:1卫
    小区:镇绿洲家苑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涉案
    环境:车库
    开发商:拍卖辅助工作(不包括推介
    配套情况:车库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巴拉贡镇绿洲家苑楼房35套、车库17套、土地一宗12210平米、平房一套365.85平米及商铺5套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25执恢438号房屋产权证(2号商铺权权证:134021300505)(11#101号权证号:134021300428)(1号商铺权证号:134021300426)(土地证号:杭国用(2001)4020401255号)土地产权证杭国用(2006)第512040号标的所有人袁向城评估鉴定基准日2024年8月20日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杭锦旗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提供的文件执行裁定书房屋户型2室2厅1卫房屋楼层共5层配套情况水、电配套周边配套交通便利其他介绍估价范围仅为房屋及内部装修,不包括房内可移动物品等,房屋价值中包含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瑕疵情况费用情况注:(1)物业费、水电暖费等实际情况及欠费金额以相关单位实际收取截止日期为准

(2)法院所调查的仅作为参考

(3)该房屋存在积欠房地产费用,积欠契税、两供基金、供暖的风险,可能不具备过户的条件,请买受人自行调查

备注图片仅供参考,上述房产的具体情况以实地状况为准,标的具体情况及其他税费情况请自行咨询,相关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杭锦旗人民法院特别提醒:本标的全成拍卖辅助工作(不包括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登记、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咨询)已授权委托(内蒙古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本次拍卖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社会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承诺负责房屋腾退、交付标的物,并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的行为,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房屋现状:已被杭锦旗人民法院查封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腾退风险因素,拍卖成交后,法院可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但买受人可能存在延迟占用,使用收益的风险

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起拍价2964780.7元,保证金290000元,增价幅度:145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杭锦旗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杭锦旗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须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包括成本价出售住房、经济使用房、限价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共有产权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房产)的相关法律政策,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负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10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该房屋法院不组织统一安排看样,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所在地查看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些已知和未知瑕疵

建筑方位,房屋窗户朝向、改建等均以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因无法获取可能存在的优先购买权人的有效送达地址,本院特别提示:本拍卖标的物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当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依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承担、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条内容,在参与竞拍前向有关部门咨询房屋过户所需缴纳税费情况,与拍卖人无涉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七日内未缴纳尾款的或以其他行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2月2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锦旗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锦旗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30780907120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竞买者可上网自行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如遇到各种问题,可联系本案件所委托拍辅机构咨询电话(叶法官):18648001762请于工作时间咨询)监督电话:0477-22762870477-2276994内蒙古助拍咨询电话:15147729009(请于工作时间咨询)联系地址:杭锦旗人民法院杭锦旗人民法院2024年11月12日杭锦旗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3日10时至2024年12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77/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162.2e2530a7YXOZCj,户名:杭锦旗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杭锦旗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杭锦旗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等标的物的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9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锦旗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锦旗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3078090712068),并在2024年12月20日17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杭锦旗人民法院(地址杭锦旗锡尼镇伊和乌素路与库布其大街交汇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在约定时间内向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标的物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七日内未缴纳尾款的或以其他行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477-22762870477-2276994联系地址:杭锦旗人民法院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内蒙古助拍咨询电话:15147729009(请于工作时间咨询)承办法官(叶法官):18648001762(请于工作时间咨询)杭锦旗人民法院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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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巴拉贡镇绿洲家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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