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1-13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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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镇复兴路100号大理老城隍庙B1幢2层房产 <结束>

资产编号:7888599

410.35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13
起始日期
76.64平方米
建筑面积
5.354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10.358万元
  • 单价:5.3544万元/平米
  • 区域:云南省 大理白族自治州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12-13
  • 结束日期:2024-12-14
  •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理镇复兴路100号城隍庙
  • 评估价:482.774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76.6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房。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开发商:拍卖公告云南省大理市人民
    楼栋总数:1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房号面积(㎡)所在层数/总层数评估价(元)保留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租赁情况说明B1幢1层101号32.191/235242902995646.55900002000承租方:田佳雁

B1幢一层101、102号商铺一并出租,总租赁建筑面积76.64㎡,租期5年,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2025年8月19日,原合同:第一年租金130000.00元,第二年租金136500.00元,第三年租金147420.00元,第四年租金165110.40元,第五年租金189876.90元;补充协议: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止,租期1年,租金70000.00元/年,补充协议租期到期后,租金恢复到原合同约定的13万元/年,并按照原合同约定的租金递增标准收取

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B1幢1层102号33.451/229234972484972.454900002000承租方:田佳雁

B1幢一层101、102号商铺一并出租,总租赁建筑面积76.64㎡,租期5年,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2025年8月19日,原合同:第一年租金130000.00元,第二年租金136500.00元,第三年租金147420.00元,第四年租金165110.40元,第五年租金189876.90元;补充协议: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止,租期1年,租金70000.00元/年,补充协议租期到期后,租金恢复到原合同约定的13万元/年,并按照原合同约定的租金递增标准收取

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B1幢1层103号60.531/239665913371602.356700002000承租方:黄济为

与A2二层、B1二层、B2-105、B2-106、A3-101、A3-102、A3-103、A3-104、A3-105、A3-106、A3-107、A3-108、A3二层、A5二层、A5-101、A5-102、A5-103、A5-104号商铺一并出租,总租赁建筑面积806.54㎡,租期3年,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第一年租金900000元,第二年租金100800元,第三年租金11592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

B1幢2层147.342/248277424103580.78200002000承租方:黄济为

与A2二层、B1-103、B2-105、B2-106、A3-101、A3-102、A3-103、A3-104、A3-105、A3-106、A3-107、A3-108、A3二层、A5二层、A5-101、A5-102、A5-103、A5-104号商铺一并出租,总租赁建筑面积806.54㎡,租期3年,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第一年租金900000元,第二年租金100800元,第三年租金11592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

B2幢1-2层362.551-2/32857291324286976.0548500005000B2幢一层101号,承租方:李德

租赁建筑面积71.98㎡,租期1年,自2024年3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租金(含税)10万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

B2幢一层102号,未出租B2幢一层103号商铺,承租方:黄济为

租赁建筑面积26.14㎡,租期3年,自2023年7月16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第一年租金100000元,第二年租金112000元,第三年租金1288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

B2幢一层104号,承租方:李龙宾租赁建筑面积26.14㎡,租期5年,自2021年5月15日起至2026年5月14日,第一年租金94104.00元,第二年租金98809.20元,第三年租金106713.94元,第四年租金119519.61元,第五年租金137447.55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

B2-105,承租方:黄济为与A2二层、B1-103、B1二层、B2-106、A3-101、A3-102、A3-103、A3-104、A3-105、A3-106、A3-107、A3-108、A3二层、A5二层、A5-101、A5-102、A5-103、A5-104号商铺一并出租,总租赁建筑面积806.54㎡,租期3年,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第一年租金900000元,第二年租金100800元,第三年租金11592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

B2-106,承租方:黄济为与A2二层、B1-103、B1二层、B2-105、A3-101、A3-102、A3-103、A3-104、A3-105、A3-106、A3-107、A3-108、A3二层、A5二层、A5-101、A5-102、A5-103、A5-104号商铺一并出租,总租赁建筑面积806.54㎡,租期3年,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第一年租金900000元,第二年租金100800元,第三年租金11592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

B2幢3层235.673/31259491210705675.221400005000拍卖提醒:拍卖照片选用部分房屋照片,有意者请实地看房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实地看房;如拍卖成交,本院提供《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缴款单据后拍卖程序即完结,本院不作产权变更、办证等相关问题的任何承诺

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

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院已委托大理铭羽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大理铭羽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1587770101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七条规定本次拍卖产生的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872—2315425

1、司法拍卖服务费收费情况如下:(1)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100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成交价的6‰,超过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的,超过部分为2‰;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超过部分按1‰收取;(2)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成交价的2%;超过5万元的部分为1%

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3)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10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万元;单个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0万元

2、辅助服务费用作为执行案件中必要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拍卖或变卖成交的,在财产变现价款中优先支付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大理铭羽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大理铭羽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5877701016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在房地产过户交易中所产生的税费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原权利人应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办理权证过程中涉及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八、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2024年12月3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尾款将按悔拍处理(户名:大理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经济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行号102751015065,账号9558852515003216078),并在2025年1月6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大理市人民法院(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天宝街3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联系领取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尽力及早交付标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咨询电话:15877701016法院咨询电话:0872—2198059、2320611监督电话:0872—2315425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天宝街31号(大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大理市人民法院2024年11月12日竞买须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按拍卖公告确定的金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在房地产过户交易中所产生的税费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原权利人应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办理权证过程中涉及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拍卖,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拍卖咨询电话:15877701016法院咨询电话:0872—2198059、2320611监督电话:0872—231542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大理市人民法院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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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理镇复兴路100号城隍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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