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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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止日期:2024-11-11至2024-11-13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SWZC241121监测编号标的名称重庆榄盛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底价2,700万元挂牌日期2024-11-11挂牌截止日期2024-11-13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中介机构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万元)备案单位债权具体信息详细信息暂无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4-11-11挂牌公告期3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否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转让方要求的分期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期限、资金占用费率等)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及资金占用费
标的资产于最终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资金占用费后方可进行债权交割
分期付款具体方案和其他具体事宜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为准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截至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重庆榄盛商贸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合计34,213.69万元,其中,本金21,100.00万元,利息13,081.29万元,垫付费用32.4万元
在转让期间还可能发生相关代垫费用以实际支付为准,转让前因回收等原因可能发生变动
本信息表仅为该资产的部分信息,意向受让方需对该资产进行尽职调查,详细了解资产信息,并接受该资产交易活动的全部潜在风险
2、该债权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费用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在本项目公开挂牌的过程中,如已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时参与摘牌、未提交必要材料、未支付必要费用;或虽参与摘牌程序,但未达摘牌材料要求;或摘牌材料中最低报价低于挂牌价格;或已完成摘牌程序,拒不履行缴纳尾款的,均视为摘牌无效,转让方有权扣收全部保证金
4、本次挂牌交易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最终受让方需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转让协议签署并履行
受让方应在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向转让方一次性付清债权转让价款或按照转让方要求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期限、资金占用费率等)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及资金占用费
标的资产于最终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资金占用费后方可进行债权交割
分期付款具体方案和其他具体事宜以签订的转让协议为准
6、处置公告仅为该资产的部分信息,拟转让资产可能存在担保物权、主债权瑕疵,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该资产进行尽职调查,详细了解资产信息,并接受该资产交易活动的全部潜在风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债权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提供的《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并履行,受让方应在《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费用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按期支付交易费用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转让方要求的分期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期限、资金占用费率等)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及资金占用费
标的资产于最终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资金占用费后方可进行债权交割
分期付款具体方案和其他具体事宜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为准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资格条件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竞买
2、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信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4、意向受让方不得为标的债权项下债务人、担保人的关联方或相关利益主体,且缴纳的保证金及转让价款均非前述主体的资金,且意向受让方不存在协助标的债权项下债务人、担保人逃废债务的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81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上海汉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696号9幢302室法定代表人郭宏韬注册资本5000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决策情况其他类型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鲁经理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81272777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peym@sdcqjy.com看货联系人-看货联系电话0531-51759123补充披露信息暂无补充披露信息附件材料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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