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1<\/span>、拍卖标的:马鞍山市开发区阳湖路<\/span>490<\/span>号不动产,建筑面积<\/span>4994<\/span>平方米
<\/span><\/p>房屋所有权证号:马房字第<\/span>2014030948<\/span>号;房屋总层数:<\/a><\/span>2<\/span>;房屋结构:钢与钢筋混凝土;登记时间:<\/span>2014<\/span>年<\/span>9<\/span>月<\/span>12<\/span>日;房屋性质:其他产;规划用途:工业
<\/span><\/span><\/p>Â<\/span><\/p>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马国用(<\/span>2011<\/span>)第<\/span>84017<\/span>号;坐落:东至太白大道、西至菲利特流体设备制造、北至东湖路、南至阳湖路;地号:<\/span>03-04-01-0066-1<\/span>;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span>7949.95<\/span>平方米;土地终止日期:<\/span>2055<\/span>年<\/span>6<\/span>月
<\/span><\/p>Â<\/span><\/p>2<\/span>、拍卖标的:无证建筑物一幢(门卫房),建筑面积约<\/span>8<\/span>平方米
<\/span><\/p>Â<\/span><\/p>3<\/span>、拍卖标的:各类办公设备、机器设备等动产一批
<\/span><\/p>Â<\/span><\/p>Â<\/span>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span><\/p>Â<\/span><\/p>起拍价:12,573,379元(其中有证不动产:12,439,416.88元;无证不动产:3,176.76元;动产:130,785元);<\/span><\/p>保证金:<\/span>1,300,000<\/span>元;增价幅度<\/span>5000<\/span>元及其整数倍
<\/span><\/p>Â<\/span>备注:<\/span>Â<\/span>本次拍卖按标的物<\/span>1<\/span>、标的物<\/span>2<\/span>、标的物<\/span>3<\/span>的现状合并带租约整体拍卖
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发生的增值部分,按照各个拍卖标的物评估价格,加权平均分配到各个标的,分别核算拍卖成交额
<\/span><\/p>Â<\/span><\/p>Â<\/span><\/p>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span>2024<\/span>年<\/span>12<\/span>月11日前联系,联系人:邢先生<\/span>\/<\/span>朱小姐;联系方式:<\/span>13701616564\/021-65857708<\/span><\/p>Â<\/span><\/p>Â<\/p>Â<\/span>特别说明:<\/span><\/p>1<\/span>、本次拍卖的标的物目前<\/span>尚未二证合一,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据马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span>2024<\/span>年<\/span>7<\/span>月<\/span>22<\/span>日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中记载:本标的物无查封、已抵押
<\/span><\/span><\/p>Â<\/span><\/p>2<\/span>、本次拍卖标的房屋证载:规划用途为工业;土地证载: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目前被出租,作为销售汽车的4S店销售、售后维修等使用,正常经营中
竞买人参与竞买前,请务必亲临相关管理部门咨询、了解买受本标的物后,包括但不限于产证的办理、税费的缴纳、工业用途的不动产是否可用于商业经营等事项,不要盲目竞拍,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拍卖成交后,如宗地内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如行政机构要求买受人依法拆除无证建筑,所涉无证建筑的拍卖款,管理人不予退还
敬请竞买人、买受人注意!<\/b><\/span><\/b><\/p>3<\/span>、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带租约合并整体拍卖
租赁期限:2019年6月15日至2039年6月14日止,共20年,年租金人民币125万元,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现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span><\/p>备注:具体《租赁合同》的内容,竞买人可于参拍前来拍辅机构处查阅,但是由于租赁合同中有涉及破产企业的商业机密,因此,意向竞买人如需查阅破产企业与承租户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需要先与拍辅机构签署保密协议后方能查阅,否则拍辅机构不予接待
<\/p>Â<\/span><\/p>4、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带租约合并整体拍卖
拍卖成交后,待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定拍卖标的归属买受人所有后,管理人负责将拍卖标的已归买受人所有的相关情况通知承租人,后续租赁事宜,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处理
由买受人自行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与现承租户办理相关的租赁合同主体变更手续、租金的收取(如有)等事项
租赁期满后,如涉及租赁保证金(押金)退还事宜,由买受人向承租方支付,管理人不予退还
敬请竞买人、买受人注意!<\/b><\/span><\/b><\/p>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定拍卖标的归属买受人所有后之日的次日起,拍卖标的相关租金由买受人享有,之前租金由破产企业享有;自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定拍卖标的归属买受人所有后之日的次日起,现场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排污、燃气和供暖等所有现场维持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之前的费用由破产企业承担或者解决
如相关租金的收取或相关费用的承担横跨前述时间点的,由买受人与管理人按前述规则结算
<\/p>Â<\/span><\/p>5<\/span>、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维修基金、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扣除(如因管理人账户因故无法直接支付等原因导致原权利人暂无法支付税费的,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原权利人负担的税费,待管理人付款障碍消除后凭完税凭证向管理人报销)
<\/span><\/p>Â<\/span><\/p>6<\/span>、本次拍卖的标的物<\/b><\/span>3<\/span><\/b>的拍卖<\/span><\/b>,<\/span>即:动产拍卖(不含承租人自行添置的生产经营、办公等所需要的各类办公设备、机器设备等动产)<\/a>
买受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的安全性、完好性、再次利用的价值,拍卖标的可能存在零部件缺失、损坏的情况,管理人和拍卖辅助单位不能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图纸、资料和设备使用许可证等
管理人和拍卖辅助单位不对该批动产的瑕疵(含显性的和隐性的瑕疵)以及后续利用可能会遇到的问题等承担保证责任
自交割日起,其保管责任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拍品范围不包括拍卖标的存放地内的任何其他所有非拍卖物品,买受人不得对本次拍卖标的外的物品进行提取
买受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仔细地了解拍卖标的的详细情况,看清现状,管理人和拍卖辅助单位不承担除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再次利用性等)
<\/span><\/p>拍卖清单及供参考,拍卖标的的数量、品质等以移交交付当日的现场现状为准,提货时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可能存在部分拍品发生短少、缺损等情况(即实物与拍品清单不一致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缺少、数量不对、型号不对等)、无法再次利用等情况,与管理人和拍辅机构无关
如出现上述情况,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悔约、违约、退款或延期交付的理由,拍卖结果不能改变,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
<\/span><\/p>买受人自行解决各类所需工具,现场标的物的装、运、人员等费用及相关保险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span><\/a>买受人必须无条件遵守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等,并严格执行
如由于买受人的原因,造成火灾、人员伤亡等和其它事故,由买受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与管理人和拍辅机构无关
<\/span><\/p>Â<\/span><\/p>Â<\/span><\/p>Â<\/span>7<\/span>、由于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可能存在财务资料遗失、报税记录不全、税务信息异常等情况
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管理人办理不动产权出售完税及过户手续时间可能较长,具体时间管理人和拍辅助机构无法保证,敬请竞买人充分考虑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竞买人如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已知悉上述情况,并同意承担可能的风险和后果
<\/span><\/p>Â<\/span><\/p>8<\/span>、管理人、拍辅机构不承诺向买受人开具成交交易价房款发票,能否开具交易价房款发票,应视破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而定
<\/span><\/p>Â<\/span><\/p>Â<\/span><\/p>9<\/span>、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span>的债权人可以参与此次竞拍,成交价款应另行支付,不得与对<\/span>润东汽车集团有限<\/span>公司的债权相抵销
<\/span><\/p>Â<\/span><\/p>10<\/span>、拍卖标的内企业注册登记情况不详,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后续问题
如有企业注册登记,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不负责注册登记企业的迁移,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span><\/p><\/p><\/span><\/div><\/div><\/div><\/div><\/div><\/div>';竞买公告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16日10时至2024年12月17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单位: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5条的职责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3.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4.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5.拍卖成交,拍卖标的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扣除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移交当日前本标的如有欠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排污、燃气、通讯和供暖费等公用事业费的,由管理人承担解决,办理移交次日起与本标的有关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拍卖成交,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通讯和供暖等公用事业及物业的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辅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7.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等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视为完全接受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所载明的条款,请慎重决定拍卖行为
8.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
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1、拍卖标的:马鞍山市开发区阳湖路490号不动产,建筑面积4994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马房字第2014030948号;房屋总层数:2;房屋结构:钢与钢筋混凝土;登记时间:2014年9月12日;房屋性质:其他产;规划用途:工业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马国用(2011)第84017号;坐落:东至太白大道、西至菲利特流体设备制造、北至东湖路、南至阳湖路;地号:03-04-01-0066-1;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7949.95平方米;土地终止日期:2055年6月
2、拍卖标的:无证建筑物一幢(门卫房),建筑面积约8平方米
3、拍卖标的:各类办公设备、机器设备等动产一批
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起拍价:12,573,379元(其中有证不动产:12,439,416.88元;无证不动产:3,176.76元;动产:130,785元);保证金:1,3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数倍
备注:本次拍卖按标的物1、标的物2、标的物3的现状合并带租约整体拍卖
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发生的增值部分,按照各个拍卖标的物评估价格,加权平均分配到各个标的,分别核算拍卖成交额
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前联系,联系人:邢先生/朱小姐;联系方式:13701616564/021-65857708三、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目前尚未二证合一,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据马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4年7月22日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中记载:本标的物无查封、已抵押
2、本次拍卖标的房屋证载:规划用途为工业;土地证载: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目前被出租,作为销售汽车的4S店销售、售后维修等使用,正常经营中
竞买人参与竞买前,请务必亲临相关管理部门咨询、了解买受本标的物后,包括但不限于产证的办理、税费的缴纳、工业用途的不动产是否可用于商业经营等事项,不要盲目竞拍,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拍卖成交后,如宗地内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如行政机构要求买受人依法拆除无证建筑,所涉无证建筑的拍卖款,管理人不予退还
敬请竞买人、买受人注意!3、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带租约合并整体拍卖
租赁期限:2019年6月15日至2039年6月14日止,共20年,年租金人民币125万元,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现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备注:具体《租赁合同》的内容,竞买人可于参拍前来拍辅机构处查阅,但是由于租赁合同中有涉及破产企业的商业机密,因此,意向竞买人如需查阅破产企业与承租户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需要先与拍辅机构签署保密协议后方能查阅,否则拍辅机构不予接待
4、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带租约合并整体拍卖
拍卖成交后,待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定拍卖标的归属买受人所有后,管理人负责将拍卖标的已归买受人所有的相关情况通知承租人,后续租赁事宜,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处理
由买受人自行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与现承租户办理相关的租赁合同主体变更手续、租金的收取(如有)等事项
租赁期满后,如涉及租赁保证金(押金)退还事宜,由买受人向承租方支付,管理人不予退还
敬请竞买人、买受人注意!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定拍卖标的归属买受人所有后之日的次日起,拍卖标的相关租金由买受人享有,之前租金由破产企业享有;自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定拍卖标的归属买受人所有后之日的次日起,现场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排污、燃气和供暖等所有现场维持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之前的费用由破产企业承担或者解决
如相关租金的收取或相关费用的承担横跨前述时间点的,由买受人与管理人按前述规则结算
5、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维修基金、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扣除(如因管理人账户因故无法直接支付等原因导致原权利人暂无法支付税费的,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原权利人负担的税费,待管理人付款障碍消除后凭完税凭证向管理人报销)
6、本次拍卖的标的物3的拍卖,即:动产拍卖(不含承租人自行添置的生产经营、办公等所需要的各类办公设备、机器设备等动产)
买受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的安全性、完好性、再次利用的价值,拍卖标的可能存在零部件缺失、损坏的情况,管理人和拍卖辅助单位不能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图纸、资料和设备使用许可证等
管理人和拍卖辅助单位不对该批动产的瑕疵(含显性的和隐性的瑕疵)以及后续利用可能会遇到的问题等承担保证责任
自交割日起,其保管责任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拍品范围不包括拍卖标的存放地内的任何其他所有非拍卖物品,买受人不得对本次拍卖标的外的物品进行提取
买受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仔细地了解拍卖标的的详细情况,看清现状,管理人和拍卖辅助单位不承担除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再次利用性等)
拍卖清单及供参考,拍卖标的的数量、品质等以移交交付当日的现场现状为准,提货时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可能存在部分拍品发生短少、缺损等情况(即实物与拍品清单不一致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缺少、数量不对、型号不对等)、无法再次利用等情况,与管理人和拍辅机构无关
如出现上述情况,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悔约、违约、退款或延期交付的理由,拍卖结果不能改变,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
买受人自行解决各类所需工具,现场标的物的装、运、人员等费用及相关保险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必须无条件遵守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等,并严格执行
如由于买受人的原因,造成火灾、人员伤亡等和其它事故,由买受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与管理人和拍辅机构无关
7、由于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可能存在财务资料遗失、报税记录不全、税务信息异常等情况
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管理人办理不动产权出售完税及过户手续时间可能较长,具体时间管理人和拍辅助机构无法保证,敬请竞买人充分考虑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竞买人如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已知悉上述情况,并同意承担可能的风险和后果
8、管理人、拍辅机构不承诺向买受人开具成交交易价房款发票,能否开具交易价房款发票,应视破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而定
9、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参与此次竞拍,成交价款应另行支付,不得与对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相抵销
10、拍卖标的内企业注册登记情况不详,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后续问题
如有企业注册登记,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不负责注册登记企业的迁移,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四、咨询与调查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止接受咨询:13701616564(邢先生)、021-65857708
2.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本次拍卖的标的以房屋、土地的现状和相关权属现状进行拍卖(包括瑕疵和风险)
管理人和拍辅机构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充分注意已披露和管理人、拍辅机构未知信息的风险控制与防范
管理人、拍辅机构对本次拍卖的标的物的权属和建筑质量、品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渗漏、房屋配套设备的完好程度等)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4.本次拍卖以标的房地产权证书登记所载建筑面积为准,拍卖成交后该房地产如经实际测定面积与房地产权证书登记所载面积有溢缺,则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
如在后续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中存有超出范围、违章、无证等部分房屋需要拆除或须将房屋恢复原状的,所涉及的所有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无证建筑拍卖款不予退还
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其他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
5.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
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房产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
买受人不得以该房产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6.拍卖成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
如因政策法规限制,拍卖标的不能办理相关权属变更过户手续的,管理人和拍辅机构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拍卖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房地产政策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购买资质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辅单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2024年12月11日前提交至拍辅单位,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委托代理人方可报名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六、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4年12月2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拍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
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的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维修基金、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扣除(如因管理人账户因故无法直接支付等原因导致原权利人暂无法支付税费的,由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