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1-26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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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华闻科技有限公司19%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7957356

1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03
起始日期
2024-12-0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普陀区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4-12-03
  • 结束日期:2024-12-03
  • 地址:上海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路1035弄188号4幢178室
  • 评估价:1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公拍网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78室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注册资本:1000000.0
    转让方: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宁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祁连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楼栋总数:4幢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华闻科技有限公司19%股权,按现状拍卖

权利来源

民事裁定书(2020)沪03破23号

拍品所有人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拍品介绍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华闻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宁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5-4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路1035弄188号4幢178室

经营范围:环保、污水处理专业的四技服务,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工程成套设备,环保设备,机电产品,建筑五金,装潢材料,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别说明:管理人展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股权信息,日期、主体、金额、股数等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存在与相关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以上内容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拍公告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3日10时至2024年12月3日14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单位: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过户交付,过户是否成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如买受人最终无法办理变更登记,管理人有权撤销本次拍卖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各种欠费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交易税费、交付相关费用及相关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管理人无涉,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股权,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出资瑕疵等

6.若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登记过程中,如遇标的公司分红派息,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成交日之前的(含当日),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成交日之后的,买受人享受其对应股票的分红、派息权利

本次拍卖不开具发票,如买受人需要发票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开具发票的事项

7.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

 

二、拍卖标的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持有的对外投资11家公司的股权,按现状拍卖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状态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中发北清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56

100%

256

存续、经营异常

180

36

 

上海华闻科技有限公司

100

19%

19

存续

14

3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哈尔滨销售有限公司

50

52%

26

存续

19

4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荆门成套电气有限公司

58

51%

29.58

存续

21

4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柳州销售有限公司

150

3.33%

4.995

存续

3.5

1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黑龙江销售有限公司

150

25.67%

39

存续

28

6

 

中发输配电设备(平湖)有限公司

10000

22.10%

2200

存续、经营异常

1540

308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唐山电气成套有限公司

1150

10%

115

存续

81

17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长春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50

10%

5

存续

3.5

1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株洲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50

10%

5

存续

3.5

1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济宁供应有限公司

52

19.23%

9.88

在业

7

1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价值未经评估机构评估,标的公司股权价值、资产及经营情况、市场风险等多因素相关,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债务人和标的公司的账册和经营资料,无法判断是否实缴出资

2、管理人在工作中仅接管到被持有公司的部分印鉴和证照

3、拍卖标的为公司股权,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和相关监管部门咨询确认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如买受人最终无法办理变更登记,管理人有权撤销本次拍卖

 

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2日前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电话:021-34618211

 

三、咨询与调查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刘先生;联系方式:17602101118;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009弄200号甲

2.在进行网络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竞买人可向管理人申请对本次拍卖标的咨询和尽调,可以向拍辅单位和管理人申请提供本次拍卖标的的相关材料,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将协调相关工作人员予以配合,竞买人同时应根据管理人和拍辅单位的相关要求出具保密承诺函及其他资质证明等文件

3.竞买人未经调查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2024年12月2日前与拍辅单位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地址: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0楼)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实际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3. 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受让资格和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 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管理人已向优先购买权人发送优先购买权征询通知书,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截至目前,管理人未收到任何回复

若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有意愿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4年12月2日前与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等),办理相关手续

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未做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明确意思表示、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均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的权属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各种欠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交易税费、交付相关费用及相关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管理人无涉,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2.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综合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每个成交标的服务费为3000元,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四平支行,账号:214182520110001】

2)软件服务费由公拍网平台收取,费用为标的成交价的0.15%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公拍网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向管理人支付全额成交款后,交纳的拍卖保证金公拍网退还给买受人保证金支付账户

拍卖成交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名: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账号:31050162360000005900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4.买受人存在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支付拍卖款、不支付拍卖款等情形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

若悔拍后导致之后的拍卖最终流拍且未能变价处置的,买受人应按该次成交价承担全部损失,并以该次成交价为基数,赔偿自悔拍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一年期LPR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损失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0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并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如有必要,可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标的的风险及权利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转移给买受人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2.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拍卖标的系破产财产,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披露的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审慎、独立判断拍卖标的已披露和未披露的已知债务和或有债务的风险与责任

4.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由于拍卖标的系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人对于标的公司对外经营情况,所欠债务等情况并不知悉,也无法对标的公司的任何情况做任何保证或说明

相关股权的价值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股权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5.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对买受人资质的要求、股东资格和有关确权、过户的手续

6.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7602101118(刘先生)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咨询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竞 买 人 声 明

   本竞买人已收到并认真阅读了本场拍卖会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特别说明》及《特别告知》等文件

在此郑重声明如下:

1、竞买人参加此次拍卖会竞拍,即表明已对拍卖标的做了充分的查看和了解,本竞买人一旦以最高应价落槌购得本拍卖目录中拍卖标的,作为买受人愿意接受本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

2、接受《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特别规定》等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3、竞拍成功后严格按照本拍卖目录相关条款的约定支付价款

如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则愿意按照《拍卖法》及《拍卖规则》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自愿放弃保证金

同时同意委托人和拍卖人将标的再行拍卖

4、如因本竞买人违约而导致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本竞买人愿意支付本次拍卖中委托人和买受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再次拍卖的价格低于本次拍卖价款的,本竞买人愿意补足差额

5、本竞买人一旦以最高应价落槌购得本拍卖标的,作为买受人同意将《竞买人声明》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一部分,与《拍卖成交确认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竞买人已充分了解本拍卖目录中所有拍卖标的描述中的告知和风险提示

 None竞买须知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3日10时至2024年12月3日14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单位: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持有的对外投资11家公司的股权,按现状拍卖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状态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中发北清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56

100%

256

存续、经营异常

180

36

 

上海华闻科技有限公司

100

19%

19

存续

14

3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哈尔滨销售有限公司

50

52%

26

存续

19

4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荆门成套电气有限公司

58

51%

29.58

存续

21

4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柳州销售有限公司

150

3.33%

4.995

存续

3.5

1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黑龙江销售有限公司

150

25.67%

39

存续

28

6

 

中发输配电设备(平湖)有限公司

10000

22.10%

2200

存续、经营异常

1540

308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唐山电气成套有限公司

1150

10%

115

存续

81

17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长春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50

10%

5

存续

3.5

1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株洲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50

10%

5

存续

3.5

1

 

上海中发电气(集团)济宁供应有限公司

52

19.23%

9.88

在业

7

1

 

四、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受让资格和条件;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上海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路1035弄188号4幢17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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