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租<\/span><\/div>租期:<\/span>3年<\/span><\/div>物业类型:<\/span>商业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商铺<\/span><\/div>建筑面积:<\/span>16580.21平方米<\/span><\/div>房源类型:<\/span>二手房<\/span><\/div>商铺类型:<\/span>社区底商<\/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此次竞价标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或我司或中国东方)持有的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下河埂村溪畔丽景小区92套商业房产及62个车位(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租赁物)的租赁权
<\/span><\/b><\/span><\/p>租赁物如下:2019年5月13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裁定书【编号:(2018)云0102执5981、5991号】,裁定将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下河埂村溪畔丽景小区92套商业房产及62个车位抵偿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溪畔丽景小区92套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共计<\/span><\/span>14544.21<\/span><\/span>㎡<\/span><\/span><\/span>,分布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下河埂村溪畔丽景小区<\/span>4栋、5栋、6栋、7栋、8栋、9栋及10栋,均为前述楼栋下的底商
其中,4栋、6栋、7栋、8栋、9栋及10栋的底商为住宅楼下的一拖二商铺(套数共57套,面积共计8813.12<\/span>㎡<\/span>),<\/span>5栋底商楼层为1-5层(套数共35套,面积共计5,731.09<\/span>㎡<\/span>,其中<\/span>1层非整层);62个车位(建筑面积共计2036.00<\/span><\/span>㎡<\/span><\/span>)<\/span>分布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下河埂村溪畔丽景小区<\/span>1-4栋住宅楼下的-1层、-2层、-3层,其中-1层3个车位,-2层24个车位,-3层35个车位,大部分为子母车位
<\/span><\/p>备注:<\/span><\/p>1.<\/span>上述标的物介绍为<\/span>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span>一般性介绍,数据可能存在错误或偏差,仅供意向买受人参考,具体以实际出租时情况为准
意向买受人请自行充分了解上述资产情况<\/span><\/p>2.竞价标的及标的资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竞价标的及标的资产的合法有效性、时效、权属、价值、可实现性等可能存在瑕疵及风险,请竞买人独立审慎调查及判断,中国东方可提供标的资产档案资料供投资者查阅,但对竞价标的及标的资产的风险及瑕疵,以及资产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span><\/p>3.该标的资产系抵债资产,出租方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基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下达的编号为(2018)云0102执5981、5991号执行裁定书所确认,出租方对相关权证的办理情况不保证,且该标的资产为在建工程状态,未办理过户手续,可能存在使用功能的缺陷或可能存在的权属纠纷,进而影响承租人合同目的的实现;该标的资产存在相关欠付水费、电费、垃圾清运费、物业费等费用、被他人占用、对外出租等情形
因前期已签署的租赁合同仍存续,可能存在与原租户产生纠纷的风险,同时部分已占用资产欠租问题尚未解决,后续买受人需配合我司协助解决前述事项;承租人租赁标的资产后,可能存在原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寻衅滋事等情况发生;承租人租赁的标的资产,可能会因政策变化导致标的资产被政府征收征用;承租人租赁标的资产后,如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受到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或管理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部分房屋存在漏水、裂缝、门窗破损等情况,该部分房屋以现状进行交接;竞价标的及标的资产的其他风险、瑕疵或缺陷
<\/span><\/p><\/p><\/span><\/div><\/div><\/div><\/div><\/div><\/div>';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拟对持有的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下河埂村溪畔丽景小区92套商业房产及62个车位(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租赁物)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如相关当事人对本次处置标的有异议,须于本次竞价实施前3日向我司提出书面异议
现公告如下:一、标的资产:2019年5月13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裁定书【编号:(2018)云0102执5981、5991号】,裁定将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下河埂村溪畔丽景小区92套商业房产及62个车位抵偿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溪畔丽景小区92套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共计14544.21㎡,分布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下河埂村溪畔丽景小区4栋、5栋、6栋、7栋、8栋、9栋及10栋,均为前述楼栋下的底商
其中,4栋、6栋、7栋、8栋、9栋及10栋的底商为住宅楼下的一拖二商铺(套数共57套,面积共计8813.12㎡),5栋底商楼层为1-5层(套数共35套,面积共计5,731.09㎡,其中1层非整层);62个车位(建筑面积共计2036.00㎡)分布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下河埂村溪畔丽景小区1-4栋住宅楼下的-1层、-2层、-3层,其中-1层3个车位,-2层24个车位,-3层35个车位,大部分为子母车位
二、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日10时至2024年12月2日15时(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三、展示和报名:自本竞买公告发布之日起,已成功交纳保证金并提交身份基础信息、提交客户身份识别登记表、保密承诺函等材料的有意竞买者请向出租方电话咨询或直接来出租方现场咨询并约期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本场竞价为在阿里资产交易平台线上公开竞价招租,竞价人须登陆阿里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报名参与竞价并交纳人民币100.00万元竞价保证金,具体保证金交付可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线上流程可以联系阿里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822-2870
四、竞买人条件: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及租赁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与不良债权及标的资产处置及租赁相关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本人及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4.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相关规定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为不诚实经营、诈骗客户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所得,或盗窃、受贿、侵占挪用公司财产、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得;5.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保证其为签订、履行相关合同而向我司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报名及竞买地点:阿里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
六、咨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红塔东路198号海埂悦府11栋商业楼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17时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联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李女士联系电话:0871-63647164、63662536邮件地址:wangxufeng@coamc.com.cn;liyusi@coamc.com.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红塔东路198号海埂悦府小区11栋商业楼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0871-6363903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云南监管局电话:0871-6363699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电话:0871-646231特此公告特别提醒: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出租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告期内,出租方视招商等情况有权随时启动或中止竞价程序2.竞价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自行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并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3.竞价人需缴纳100.00万元竞价保证金,价高者得,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成交后保证金转化为首年租金
具体保证金缴纳规则、信息披露等事项内容详见《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披露的文件资料
4.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经营、承租、安全生产及因房产分割出租等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承租方负责
出租方不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任何责任5.阿里资产交易平台自2020年6月1日起通过其平台发布且成交的竞价标的需收取交易软件服务费,交易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阿里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公布的进行缴纳
除此交易软件服务费,其他在竞价/买卖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以及竞价标的在办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按有关法律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
6.保证金缴纳规则、信息披露等事项内容详见《竞买须知》等披露的文件资料
7.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
8.买受者资质审核流程、具体竞价流程及规则、补登公告后相关交易流程等安排详见《竞买须知》以及阿里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查看相关内容
9.竞价人已知晓并认可本次资产交易网站对此次标的资产的公示内容,尤其是交易条件、保证金保证内容及扣除事项及竞价信息等
咨询电话:0871-63647164、63662536(王先生、李女士)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红塔东路198号海埂悦府小区11栋商业楼此公告在阿里资产交易平台上发布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5日一、竞价标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或我司或中国东方)持有的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下河埂村溪畔丽景小区92套商业房产及62个车位(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租赁物)的租赁权
标的资产:2019年5月13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裁定书【编号:(2018)云0102执5981、5991号】,裁定将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下河埂村溪畔丽景小区92套商业房产及62个车位抵偿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溪畔丽景小区92套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共计14544.21㎡,分布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下河埂村溪畔丽景小区4栋、5栋、6栋、7栋、8栋、9栋及10栋,均为前述楼栋下的底商
其中,4栋、6栋、7栋、8栋、9栋及10栋的底商为住宅楼下的一拖二商铺(套数共57套,面积共计8813.12㎡),5栋底商楼层为1-5层(套数共35套,面积共计5,731.09㎡,其中1层非整层);62个车位(建筑面积共计2036.00㎡)分布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下河埂村溪畔丽景小区1-4栋住宅楼下的-1层、-2层、-3层,其中-1层3个车位,-2层24个车位,-3层35个车位,大部分为子母车位
本次竞价采用有底价的增价竞价方式竞买起始价:¥2,100,000.00元,竞价保证金:¥1,000,000.00元(汇入阿里资产交易平台或汇入我司保证金账户,作为竞价报名保证金,该竞价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转化为租金),加价幅度:¥5,000.00元或其整倍数
租赁期限及免租期:租赁起始日(即租赁基准日)为后续租赁合同签署之日
5栋底商(1-5层,面积共计5731.09㎡)租期不超过5年,免租期6个月;其他底商(面积共计8813.12㎡)及62个车位租期不超过3年,其他底商免租期3个月,车位无免租期
以上免租期不包含在租赁期限内标的资产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支付方式为先付后用,第一年为每半年支付,首期租金的支付时间为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剩余半年租金在签署合同的6个月内支付完毕,自第2年开始均为年付(每年12月20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付清下一期租金),5栋底商、其他底商、车位的租金以竞价成交金额为基数按26%、70%、4%的比例进行分摊
租金及租赁保证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协议签署等相关内容: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需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并在签署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应付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租赁保证金25万元,在签署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到期或租赁期限全部终止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及租赁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与不良债权及标的资产处置及租赁相关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本人及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4.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相关规定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为不诚实经营、诈骗客户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所得,或盗窃、受贿、侵占挪用公司财产、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得;5.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先前参与中国东方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买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自本竞买公告发布之日起,已成功交纳保证金并提交身份基础信息、提交客户身份识别登记表、保密承诺函等材料的有意竞买者请向出租方电话咨询或直接来出租方现场咨询并约期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止接受咨询,已成功交纳保证金并提交客户身份识别登记表(含登记表中涉及的证照复印件)、保密承诺函等相关资料的有意竞买者请向中国东方电话咨询或直接来中国东方现场咨询并约期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看样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红塔东路198号海埂悦府11栋商业楼,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同时提示,竞买者需在缴纳保证金同时将竞买人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人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若有)、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提供至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红塔东路198号海埂悦府11栋商业楼)进行竞买人资质审查
经我司审查,不符合竞买人资质的将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本次竞价标的的竞买
四、该实物资产租赁权竞价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并竞买成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补登公告,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成交,如有新的竞价者则重新进入竞价程序
五、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采用有底价的增价竞价方式
七、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阿里资产交易平台系统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账户内应缴的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账户内冻结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解冻,阿里资产交易平台系统自动退回竞价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东方指定账户,竞得者请在竞买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中国东方签署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租金及租赁保证金缴入各自的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公告附件关于公开竞价收款账户信息的说明)
(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中国东方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等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规定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不符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的竞买人条件或违反其他陈述或保证的;6.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八、违约责任(一)若买受人在竞价期间发生违约行为,则中国东方有权扣收其已缴纳诚意金、保证金及已支付的租金
(二)竞买人应在竞买成功【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价款
(三)如竞买人迟延【5个工作日】未向中国东方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中国东方有权选择:1.解除租赁合同,竞买人应向中国东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成交租金的20%(含滞纳金);竞买人已向中国东方支付的任何款项自动转为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中国东方的实际损失,中国东方有权继续向竞买人追索
2.要求竞买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照未支付价款的日万分之六计算,竞买人已支付任何款项优先冲抵滞纳金
(四)如买受人违反除付款义务外的其他任何义务,则中国东方有权要求买受人按照成交租金的百分之【20】支付违约金
(五)因竞买人违约,导致中国东方再次挂牌出租该资产的,若再次挂牌成交价低于前次成交租金的,竞买人应赔偿中国东方可得利益损失(即包括但不限于成交租金与再次挂牌成交价的差额等)
竞买人应在中国东方发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足额赔偿中国东方损失
如竞买人迟延超过【5个工作日】仍未向中国东方足额赔偿损失的,则中国东方有权要求竞买人按照中国东方认定【损失数额】的日万分之【六】支付滞纳金,竞买人已向中国东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优先冲抵滞纳金
(六)中国东方可以选择同时行使上述(一)(三)(四)(五)违约条款中的权利
九、重要提示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及租赁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不良债权及标的资产处置及租赁相关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本人及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
竞买人的资金来源不属于不诚实经营、诈骗客户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所得,或盗窃、受贿、侵占挪用公司财产、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得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中国东方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保密承诺函、客户身份识别表等文件及附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相关条款规定,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中国东方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价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次竞价标的物的品质、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标的物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性能、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
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资产状况仅为中国东方根据现有的抵债资产对标的资产已知的状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因原债权人未如实提供标的资产资料、计算误差、资料记载错误或标的资产状况不断变动等,致使标的资产实际状况与上述描述不完全一致,中国东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一旦进入竞价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竞价标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竞价标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竞买人并受让竞价标的后,可能无法享有中国东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
6.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资产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竞买人受让的竞价标的为租赁权,标的资产系抵债资产,竞价标的及标的资产存在诸多风险和瑕疵,标的资产状况可能不断发生变化,且中国东方出让竞价标的后不对标的资产负有任何管理和维护义务,出租方系按标的资产的现状向承租方出租,出租方不对标的资产的合法、有效、可经营、可改造、使用用途等做出任何保证
竞价标的及标的资产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瑕疵、缺陷等包括但不限于:6.1、该标的资产系抵债资产,出租方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基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下达的编号为(2018)云0102执5981、5991号执行裁定书所确认,出租方对相关权证的办理情况不保证,且该标的资产为在建工程状态,未办理过户手续,可能存在使用功能的缺陷或可能存在的权属纠纷,进而影响承租人合同目的的实现
6.2、该标的资产存在相关欠付水费、电费、垃圾清运费、物业费等费用、被他人占用、对外出租等情形
因前期已签署的租赁合同仍存续,可能存在与原租户产生纠纷的风险,同时部分已占用资产欠租问题尚未解决,后续买受人需配合我司协助解决前述事项
6.3、承租人租赁标的资产后,可能存在原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寻衅滋事等情况发生
6.4、承租人租赁的标的资产,可能会因政策变化导致标的资产被政府征收征用
6.5、承租人租赁标的资产后,如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受到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或管理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
6.6、部分房屋存在漏水、裂缝、门窗破损等情况,该部分房屋以现状进行交接
6.7、竞价标的及标的资产的其他风险、瑕疵或缺陷
7.资产维护、税费承担:在租赁期间,若承租方需对租赁物进行改建,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垃圾清运费、物业费、二次加压费等费用,负责租赁财产的维修及维护
在租赁结束后应将租赁物归还出租方租赁物于交付前欠付的水费、电费、垃圾清运费(若有),由承租方自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