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拉萨市巴尔库路15号康卓小区29栋1单元1-2号1-4层房产证号拉房权证201000字第7807号目前用途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244.13使用年限已用年限土地坐落位置拉萨市巴尔库路15号天路康卓小区29-1-2土地证号拉城国用土登第203-110-179户(第一批)-110-098土地面积(平方米)69.6用途类型出让使用年限已用年限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拉萨天利矿业有限公司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批准文件名称2024年第1次1-1批准单位名称拉萨天利矿业有限公司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点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100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
如因不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4.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按照附件《承诺函》内容进行承诺
6.本次转让标的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
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房产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标的房产情况
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披露内容并完成了对标的房产的现场踏勘,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7.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1%的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标的资产预展时间为标的资产信息公告期间:预展联系人:袁鹏达电话:13708749431预展地点:标的所在房产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本次挂牌价为含增值税价
2.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对应税费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房屋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00.0000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4)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其他附件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拉萨市巴尔库路15号天路康卓小区29栋1单元1-2号1-4层).pdf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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