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02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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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节能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7989074

382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03
起始日期
2024-12-30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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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382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82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泉州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4-12-03
  • 结束日期:2024-12-30
  • 地址:泉州中节能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 评估价:382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装修程度:饰、装修和其他建筑
    交易状态:撤回
    注册资本:20140000.0
    法定代表人:张金星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优先受让权:其他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泉州中节能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东石振东工业园华懋电镀集控区内)法定代表人张金星成立日期2014-04-09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水利管理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5058209716385X0经营规模中型经营范围电镀污水处理、废气处理,污泥处理;批发、零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污水及废气处理技术开发、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对污水及废气处理原材料及设备生产技术的研发、设计;污水及废气处理原材料及设备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中水回用;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1.0000000晋江华懋电镀集控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49.000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2627.1448.1553.15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7033.29314.376718.92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2072.4183.9981.66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7341.90542.486799.43其他披露内容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十二路108号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郝小更成立日期1999-02-26注册资本53173.1393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610000220521844C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51.0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1.0000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10310K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4-11-07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中国启源调整泉州中节能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的批复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泉州中节能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底价3,822.0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5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信息披露期满,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及泉州中节能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进行后续操作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应促使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包括但不限于“中节能”等字号),并应在本次股权转让权属变更登记的同时完成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同意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50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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