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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信息披露信息项目图片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项目附件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北京大华时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属集团/主管部门北京时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方联系人崔浩出租方联系人电话13621148118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北京市海淀区坐落位置海淀区海淀路乙39号房屋使用现状出租建筑面积14474.1平方米房屋用途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是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北京大华时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1、原租赁合同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
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2、如意向承租方承租,需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腾退事宜,标的房屋腾退完毕后,方可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原承租方未及时搬离,所导致意向承租方产生损失的,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
3、意向承租方需自行与出租方了解房屋用途情况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3.34元/平方米/天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拟出租面积(平方米)3,048平方米租赁期4年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无租金调整方式每1年涨幅3.00%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租金为季付,押金金额为一个月房租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气;热;物业费租金不含物业费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日常办公是否允许装修改造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不接受自然人承租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0.0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金处置方式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网络竞价(一次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项目图片项目附件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