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05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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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曙光路132号申发大厦27层04办公、06办公、07办公、08办公、09办公 <结束>

资产编号:8005840

117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1-09
起始日期
151.89平方米
建筑面积
7.702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670.161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170万元
  • 单价:7.7029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福州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1-09
  • 结束日期:2025-01-10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曙光路132号申发大厦
  • 评估价:1670.161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51.8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年龄装修情况房屋户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情况钥匙权利限制情
    查封情况:查封被福州市鼓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7日
    建筑类别:大厦
    抵押情况:抵押有
    交易状态:一拍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曙光路132号申发大厦27层04办公、06办公、07办公、08办公、09办公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闽0102执5150号、5151号、5165号、5149号、5158号房屋产权证YR1227435、YR1227438、YR1227411、YR1227439、YR1227436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罗**,罗**评估鉴定基准日2024年6月28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办公土地性质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过户情况经营情况钥匙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抵押提供的文件《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根据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2024年5月30日查询结果,04办公建筑面积151.89平方米,06办公建筑面积148.52平方米,07办公建筑面积332.07平方米,08办公建筑面积152.32平方米,09办公建筑面积236.63平方米(产权面积以实际办证为准,相关差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房屋户型(以现场为准)房屋楼层位于27层(以现场为准)房屋朝向(以现场为准)周边配套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6701616元(04办公2480262.67元、06办公2430926.33元、07办公5438974.67元、08办公2487284.33元、09办公3864168元)税费情况实际房地产交易应缴纳的税费应以相关部门征收额为准其他费用情况欠费情况不详,有意者请自行向标的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咨询

拍卖起拍价:117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

需要说明的事项:1.上述标的占用人承诺拍卖成交后若与新的买受人就继续租赁事宜协商不成,将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自行腾空搬离

具体交房时间由法院通知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上述标的一手产权证尚未办理,存在两道税费,对于办理产权证和可能涉及的税费问题请自行向房管部门咨询

买受人办理一手产权证需与开发商自行协商交接,法院对能否办理一手产权证不予保证

产权过户以本院过户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情况为准,本院对能否办理及何时能办理产权证不做保证

产权面积以实际办证为准,相关差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上述标的所在整层存在打通重新分割过的情况,具体四至需要重新划分,后期若需恢复原状,买受人需根据产权平面图自行与隔壁业主处理分割事宜,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房屋四至情况以当地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登记情况为准(根据当事人陈述,08办公部分面积分割作为公共区域以及07.09办公入户门使用,09办公存在和01办公和08办公打通重新分割的情况,04办公部分面积分割作为公共区域使用,06办公和05办公存在打通重新分割的情况)

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因上述标的房产存在布局打乱难以区分的情况,本次拍卖将上述五个标的作为同一标的进行拍卖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本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将承担按悔拍处理的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7日18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买人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管理部门了解、核实看样时间将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添加“17268688202”微信,发送姓名、手机号、标的名称进行预约登记,将统一通知看样时间,若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为准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专项(公共)维修基金由买受人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如拍卖成交后,非因买受人的原因四个月内未能成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房产移交手续的,买受人可向本院书面申请本次拍卖作不成交处理,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和拍卖款无息退还

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该权利产权过户以本院过户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情况为准,本院对何时能办理房产移交手续及何时能办理产权过户不作保证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1月17日18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账号:11808010010004498832939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17268688202监督电话:0591-86329131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江滨西大道58号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网络司法拍卖须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定于2025年1月9日10时至2025年1月1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91/13,户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月2日18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1月17日18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西门支行,账号:118080100100044988329392),并在2025年1月24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江滨西大道5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所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咨询电话:17268688202监督电话:0591-86329131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江滨西大道58号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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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曙光路132号申发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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