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07 13:09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重庆市江北区天澜大道11号1幢13-4号房屋

重庆市江北区天澜大道11号1幢13-4号房屋 <结束>

资产编号:8012036

451.427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22
起始日期
511.1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883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06.1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51.4272万元
  • 单价:0.8831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江北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4-12-22
  • 结束日期:2024-12-23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天澜大道11号1幢
  • 评估价:806.1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11.1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水未装修状态,空置
    空置情况:空置
    户口: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
    查封情况:查封、有抵押成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的物所在小区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权证情况103渝预告
    楼栋总数:1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调查表拍品名称重庆市江北区天澜大道11号1幢13-4号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103渝预告2014字第04134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权利性质成套住宅/出让建筑面积511.17平方米套内面积407.98平方米权利限制情况有查封、有抵押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一、拍卖对象:重庆市江北区天澜大道11号1幢13-4号房屋1、该标的物为清水未装修状态,空置无人使用

(详见拍卖公告)

2、欠费情况:据该标的物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查询,该房屋截至2024年8月,共欠物业费约23.9万元,具体欠费以拍卖成交后实际欠费为准

上述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二、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三、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四、看样预约咨询: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177580或登录www.fp580.com预约,或联系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彭老师13271878578预约

该标的具体情况详见相关附件(实际使用面积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不一致的,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二、标的物状况、瑕疵1.该标的有查封、有抵押

2.该标的截至2024年8月,现状为清水空置;3.据拍卖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勘查,该标的物位于名义层第13、14层,每层各有一个入户门,户型结构为跃层;该标的采光,户型、通风等房屋内部及周边情况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联系拍卖公司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4.据该标的物所在小区物业公司(重庆梵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查询,该房屋截至2024年8月,共欠物业费约23.9万元,其中该房屋每月应交物业费约为2300元,小区物业单价为4.5元/㎡,以上费用为物业工作人员提供,拍卖公司以及拍卖法院不保证其真实性,买受人可自行前往物业处了解核实,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欠费;5.标的物成交后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

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6.本公告所附评估报告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

评估价:806.12万元;起拍价:451.4272万元,保证金:4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数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及时与辅助拍卖机构: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3271878578彭老师,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三、看样及咨询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请拨打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1177-580,经办人:彭老师13271878578

四、竞价规则:1.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2.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3.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优先购买权人以及权利性质1.拍卖标的的共有人、承租人具有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竞价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报名及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1.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重庆两江新溉路支行;账号:50001060046052500210288677)

2.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七、税费及承担方式1.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物管费、水、电、气费、大修基金、滞纳金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特别提示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天经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3.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6.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7.根据法律规定,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九、拍卖标的过户及交付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现状进行交付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按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公司: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1177580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7718358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590110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竞买须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12月22日10时至2024年12月23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23/05,户名:重庆市江北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江北区天澜大道11号1幢13-4号房屋,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天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四)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七)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八)根据法律规定,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九)标的物是否存在限购条件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额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重庆两江新溉路支行;账号:50001060046052500210288677)

八、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重庆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天澜大道11号1幢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