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10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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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8023280

45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10
起始日期
2025-01-0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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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45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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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45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大连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4-12-10
  • 结束日期:2025-01-07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 评估价:45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602室
    小区:金南路七小区
    注册资本:20170000.0
    法定代表人:冯旭升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优先受让权:其他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大连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金南路七小区综合楼307号)法定代表人冯旭升成立日期2017-04-19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210200MA0U23WFXM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大连宝泰置业有限公司40.0000000保利(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0000000大连金世置业有限公司30.000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897.34-607.47-468.90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3643.23815.532827.71审计机构大连兆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4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56.43307.84-373.75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935.86435.871499.99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及标的企业不得使用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商标、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再以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或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企业名义对外宣传和开展经营活动

3、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保利(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号纳米大厦16层1602室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杨建华成立日期2009-12-11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2102316960307761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30.0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0.0000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128855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4-11-26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保利发展申请大连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进场交易的批复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大连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底价450.0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135万元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止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用于补偿相关方的各项费用,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保证金,同时意向受让方还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北交所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同意并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备查文件之内容,自愿接受标的企业之现状

(4)本方承诺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我方及标的企业不得使用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商标、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再以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或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企业名义对外宣传和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135.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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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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