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12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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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田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房屋、无产权建筑物 <结束>

资产编号:8033229

402.797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27
起始日期
2217.9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81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02.797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02.7972万元
  • 单价:0.1816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包头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4-12-27
  • 结束日期:2025-02-25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 评估价:402.797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217.9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况无钥匙无配套情况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2月12日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的人民政府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特别提示:估价对象的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估价对象在未来处置交易过程中会产生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具体金额由相关部门核定),以现状竞买成功的,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条件请咨询相关部门

提请竞买者予以关注、核验、公示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包头市田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房屋、无产权建筑物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号:6#15628号、土地使用证号:包国用(2000)字第700029号拍卖品所有人被执行人:包头市田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工业租赁情况无钥匙无配套情况1.正常使用

2.基础设施齐全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被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包头市田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房屋、无产权建筑物,混合结构,设计用途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552.13平方米,使用类型:划拨,房屋面积为2217.96平方米,无产权建筑物面积:1554.15平方米基础设施齐全,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及实际为准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瑕疵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竟拍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竟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竟买本标的,以现状竞买成功的,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条件请咨询相关部门,本院以标的实物现状拍卖

';变卖公告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7日10时起60天期内(延时除外)在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包头市东河区后营子乡西北门村(不动产权证号:包国用(2000)字第700029号,面积:5552.13平方米)土地一处和包头市东河区后营子乡西北门村房屋(不动产权证号:6#15628号,面积:2217.96平方米)房产一套及无产权建筑物

起拍价4027972元,保证金40万元,加价幅度10000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变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物的瑕疵保证

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包头东河支行,账号:6228400888117325964)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472-4111988法院咨询电话:0472-4111932周法官司法辅助咨询电话:13080211946联系地址: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信息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发布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2024年12月11日变卖须知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7日10时起60天期内(延时除外)在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次拍卖标的相关申请执行人可以不缴纳或缴纳部分保证金报名参拍,如需享有此项权利,请申请人在开拍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两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2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包头东河支行,账号:6228400888117325964),并在缴纳尾款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地址:包头市东河区青山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72-411198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72-4111932周法官司法辅助咨询电话:1308021194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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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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