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13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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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食品厂安置区(北区)11栋1单元901房及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结束>

资产编号:8042856

233.247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29
起始日期
133.2平方米
建筑面积
1.751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64.448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33.2471万元
  • 单价:1.7511万元/平米
  • 区域:海南省 三亚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4-12-29
  • 结束日期:2024-12-30
  •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安置区
  • 评估价:364.448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33.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方米装修情况外装修
    户口:迁移户口]拍卖法院
    查封情况:查封被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如需看样请于2024年12月24日
    房屋朝向:朝向南北
    抵押情况:抵押无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居室数:901房
    卫生间数:2卫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房产可能产生的水、电
    楼栋总数:1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海南省三亚市食品厂安置区(北区)11栋1单元901房及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琼96执恢251号不动产权证号尚未办理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日期/房屋性质住宅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标的所有权人谭长林标的现状租赁情况/过户情况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海南省有关限购政策经营情况/使用状况/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法院查封抵押无抵押标的物介绍现状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33.2平方米套内面积104.8平方米装修情况外装修已完成,室内毛坯,竞买人须实地确认房屋户型3房2厅1厨2卫2阳台,竞买人须实地确认所在层/总层数9/26房屋朝向南北朝向空间布局竞买人须实地确认标的物估值评估价3644485元欠费情况拍卖房产可能产生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物业费以实际欠费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行政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咨询

2、本次拍卖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款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迁移户口]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咨询方式:海南鑫开源拍卖有限公司拍辅工作组:0898-65301009、18976008076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9:00-21:00人工在线):400-822-2870详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了解,如仍有不明请向相关部门咨询,如有与实际不符情况请以相关部门所登记的情况为准

本标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海南鑫开源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成交交付后,原标的物所有权人及他人严禁故意毁坏交付标的物,一经查实,人民法院对实施毁坏者进行司法拘留,造成损失的财产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拍卖标的物:海南省三亚市食品厂安置区(北区)11栋1单元901房及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评估价:3644485元,起拍价:2332471元,保证金:466494元,增价幅度:11662元

1、本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详见评估报告),以实物现状为准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参与竞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条件,是否具备购买条件,涉及过户登记等具体规定可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变卖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文书,因政策、法规、购买资格等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因房产尚未初次登记,可能涉及多次税费,除了被执行人本次拍卖应缴纳的一次税费外,其他的税费应由买受人负担

负担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原权利人缴纳税费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其他尚不明确的费用,以及不动产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滞纳金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自愿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负担全部费用,并自行承担竞买的风险和损失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再对负担税费、滞纳金、欠费等费用提出异议,实际税费、滞纳金、欠费情况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详情请参阅标的物介绍及相关附件】二、竞买人条件(一)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必须符合上述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具体限购政策规定可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二)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提交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证明,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三)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虚构购房资格等原因导致拍卖无法成交、无效等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竞买人须以本人/本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后方可报名交保证金)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如需看样请于2024年12月24日之前联系,请自行前往看样;看样集中地点:拍卖标的物现场;咨询电话:0898-65301009、1897600807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时为止,仅在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

本院已委托海南鑫开源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海南鑫开源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98-65301009、18976008076

四、特别提示(一)上述标的物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请竞买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三)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本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房产的交易及过户按海南省的相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实物及房地产管理部门丈量为准

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权利人本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四、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1月6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珠支行,账号:26628743258212524,请注明“买受人姓名+拍卖余款”)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款余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自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属个人行为,银行应在法院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将拍卖贷款发放到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银行商议和签约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拍卖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阿里司法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九、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898-65301009、18976008076法院监督电话:0898-65301167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8号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0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竞买须知根据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4)琼96执恢251号执行裁定书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9日10时至2024年12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0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25年1月6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珠支行,账号:26628743258212524,请注明“买受人姓名+拍卖余款”)

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领取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构成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款收款收据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以及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等原因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价格不包含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十四、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五、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六、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或拍卖结束前暂缓、中止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98-65301167二十二、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898-65301009、1897600807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0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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