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13 06:42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西安市高陵县泾渭镇泾渭十路土地一宗

西安市高陵县泾渭镇泾渭十路土地一宗 <结束>

资产编号:8045402

9841.709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21
起始日期
15291.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43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2864.9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9841.7097万元
  • 单价:0.6436万元/平米
  • 区域:陕西省 西安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4-12-21
  • 结束日期:2024-12-22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渭镇泾渭十路
  • 评估价:12864.9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5291.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钥匙: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被高陵区人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如需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无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西安山远高压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西安市高陵县泾渭镇泾渭十路土地一宗(不动产权证号:高国用(2011)第21号,面积15291.4㎡)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陕0117执恢34号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高国用(2011)第21号土地产权证不详标的所有人西安山远高压电瓷制造有限公司评估价值时点2024年5月6日标的现状土地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是否已腾空是租赁情况无租赁过户情况需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处核实经营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高陵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无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标的物介绍土地总面积15291.4平方米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配备完善,交通便利,人文环境良好

周边有教育、医疗、金融、娱乐等其他介绍说明:土地详情查看评估报告

标的物估值评估结果12864.98万元其他费用情况过户产生的税、费情况,请咨询相关部门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一、我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我院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要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对于社会上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等行为,从而收取中介手续费的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的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评估结果:12864.98万元;起拍价:98417097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4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本院已委托利拍科技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等工作

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如需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编辑短信【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现场看样+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5691884937作为看样登记

如未有一人预约看样,则取消本次看样,法院原则上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但法院亦可视情况组织第二次看样

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实名登记,有关信息将会依法严格保密详情咨询联系人电话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29-86916002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或支付宝付款,详细教程参见下链接,付款出现异常请及时联系本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高陵县支行泾河工业园区分理处账户名称: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用存款账户账号:9558853700009285686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29-86916002(李法官)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9-86921127(谷法官)咨询、看样联系电话:15691884937(利拍科技)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竞买须知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1日10时至2024年12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西安市高陵县泾渭镇泾渭十路土地一宗(不动产权证号:高国用(2011)第21号,面积15291.4㎡)

说明:土地详情查看评估报告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12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法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或支付宝付款,详细教程参见下链接,付款出现异常请及时联系本院,拍卖成交待法院确认款项后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渭阳九路378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高陵县支行泾河工业园区分理处账户名称: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用存款账户账号:9558853700009285686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9-86916002(李法官)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9-86921127(谷法官)咨询、看样联系电话:15691884937(利拍科技)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渭镇泾渭十路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