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1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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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海阳明珠居住小区B8号楼鲁(2021)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7151号项下506号房产及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结束>

资产编号:8050825

29.194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1-14
起始日期
50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57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1.706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9.1944万元
  • 单价:0.0577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烟台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1-14
  • 结束日期:2025-01-15
  •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海阳明珠
  • 评估价:41.706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0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房屋装修状况当事人
    车位:,无车位,其地下设
    钥匙:承诺钥匙无钥匙使用
    查封情况:查封被烟台市中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房屋朝向:朝向南北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无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一房
    小区:明珠居住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海阳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海阳市海阳明珠居住小区B8号楼鲁(2021)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7151号项下506号房产及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鲁06执恢79号之一房屋产权证号无,未网签大证登记时间2021年6月9日标的所有人海阳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24年11月11日标的现状房屋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是否已腾空不详(评估实勘时未进入室内)租赁情况无租赁共有情况证载单独所有过户情况请向相关部门自行咨询,法院不做过户承诺钥匙无钥匙使用期限2080年10月11日止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无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综合情况建成年份2014年户型3室2厅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建筑面积506号房产建筑面积128.58平方米,分摊面积29.09平方米房屋楼层实际总层数30层(1至30层),位于5层房屋装修状况当事人告知均为毛坯房,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房屋朝向南北,西户,非海景房其他介绍平屋顶,物业水电欠费不详(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暂无已经核准的优先权人特别说明本次拍卖包括房屋正常使用不可分割的配套设备设施,不包括家具、家电等动产及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评估实勘时在当事人配合下进入B8号楼1104号(中间户)及1001号(东户)查勘,住宅室内平面布局及配套设施状况分别参照1104号(中间户)及1001号(东户)

17套房产均属于B8号楼同一建筑物,两梯六户,其中东西楼头房为南北通透户型,中间4户均为南向(无北窗),建筑面积为89.99平方米的户型为中间户,其卫生间或厨房需采用电力照明设施采光;建筑面积为128.58平方米的户型为南北通透全明户型

整幢建筑配套有水、电、天然气、地暖、两部电梯及消防设施,无车位,其地下设置设备层和储藏室,本次17套房产均无附带车位及储藏室

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价格417062元人民币特别提醒:该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请至少于开拍前一日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标的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我院所做的一切文字说明、图片展示仅供参考

(详情请下载评估报告查看或现场看样,以实际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特别声明:拍卖结束后请务必按公告交款日期将剩余尾款交纳到我院指定账户,如无法按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成年份2014年,登记时间2021年6月9日,房屋均未网签,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证载单独所有,房屋规划用途住宅,房屋实际总层数30层(1至30层),位于5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平屋顶

506号房产建筑面积128.58平方米,分摊面积29.09平方米,无抵押,户型3室2厅,腾空情况不详(评估实勘时未进入室内),无钥匙,无租赁,装修情况当事人告知均为毛坯房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朝向南北,西户,非海景房,暂无已经核准的优先权人,使用期限2080年10月11日止,物业水电欠费不详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说明:本次拍卖包括房屋正常使用不可分割的配套设备设施,不包括家具、家电等动产及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评估实勘时在当事人配合下进入B8号楼1104号(中间户)及1001号(东户)查勘,住宅室内平面布局及配套设施状况分别参照1104号(中间户)及1001号(东户)

17套房产均属于B8号楼同一建筑物,两梯六户,其中东西楼头房为南北通透户型,中间4户均为南向(无北窗),建筑面积为89.99平方米的户型为中间户,其卫生间或厨房需采用电力照明设施采光;建筑面积为128.58平方米的户型为南北通透全明户型

整幢建筑配套有水、电、天然气、地暖、两部电梯及消防设施,无车位,其地下设置设备层和储藏室,本次17套房产均无附带车位及储藏室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接受本拍品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定向询价价格:417062元起拍价:291944元保证金:29194元加价幅度:2919元二、竞价时间:2025年1月14日10时至2025年1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相应部分,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发布前暂无已经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行使优先购买权申请书,经法院确认资格并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院在开拍2个工作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最高院网拍平台系统

六、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因本院目前条件无法满足接受竞买人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不采用线下交保证金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当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账号:3705016663600929999900700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当天限额而无法支付,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的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至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十、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相关拍卖流程问题请咨询(浙江一锤定音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709616053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电话:0535-6676032林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12月13日竞买须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次网上拍卖(包括各阶段拍卖和变卖)活动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加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了解拍卖标的详情,请阅读公告和竞买标的物情况调查表;六、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中的描述只作参考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开设淘宝账户)进行

双方须一同至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审核确认资格后方能进行委托

委托手续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办理,以保证本院在2个工作日前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并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院在开拍2个工作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十、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在标的物竞拍开始的5个工作日前以前,告知法院以便进行相应信息的录入,完成后对应用户即可不缴纳保证金报名参拍

十一、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应支付,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交易过程中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产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按公告中明确的承担,公告未明确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事宜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三、法院办理解除查封、转移登记等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随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送达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5-667603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咨询电话:0535-6676032林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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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海阳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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