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物业类型:<\/span>商业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商铺<\/span><\/div>建筑面积:<\/span>585.58平方米<\/span><\/div>土地面积:<\/span>0.00平方米<\/span><\/div>商铺类型:<\/span>社区底商<\/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标的坐落于景洪市景德路6号<景兰二期>3栋3层301号,房屋所有权人为西双版纳海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房屋建筑面积为计585.5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5年01月25日
<\/p><\/span><\/div><\/div><\/div>权利和限制情况<\/div><\/div><\/div><\/div><\/div><\/div><\/div><\/div>';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抵税财物拍卖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2〕9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景洪市税务局委托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序号坐落名称结构用途所在楼层/总楼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保证金(元)起拍价(元)增价幅度(元)1景洪市景兰国际二期三栋301号框架商铺3/3585.58300000302040010000或其整数倍二、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止
三、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8日10:00至2024年12月29日10:00止(本次拍卖自由竞价周期为24小时,延时竞价为5分钟,即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结束时间就自动延迟5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四、竞价地点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上同步发布网络拍卖(电脑客户端: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手机客户端:阿里拍卖APP、淘宝APP)
五、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竞价开始前(每天9:00时—17:00时,请提前一天与拍卖公司预约看样时间,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允景洪街道景德路6号景兰国际二期现场展示
看房敬请提前电联:张先生18987696720鲁先生15687617370六、报名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结束前,网络报名
七、报名办法、款项支付1、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并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2、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将冲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在淘宝订单中线上支付拍卖成交尾款
4、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我公司支付拍卖佣金
八、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不动产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以拍卖成交后产权部门新核发给买受人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2.本次拍卖标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维修基金、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请买受人自行提前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委托方及我公司不对相关费用的准确性做任何担保
3.本次拍卖标的如因法定事由或其他因素在拍卖开始前须中止或撤回委托的,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4.此次拍卖标的为抵税财物,性质较为特殊,拍卖均按照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务必在展示现场仔细勘察、核实标的物的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行承担)
5.本次拍卖的房产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改造,本次拍卖以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若房屋需恢复原状,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公告发布相关媒介1.本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s://yunnan.chinatax.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n.gov.cn/tradeHall/tradeList)“抵税财物”板块、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上同步发布
2.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本公司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本公司及委托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在“淘宝网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发布的《竞买须知》
委托人:国家税务总局景洪市税务局联系电话:0691-2122465监督电话:0691-2160085拍卖人: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张先生18987696720鲁先生15687617370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瑞西路48号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国家税务总局景洪市税务局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一、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在展示现场仔细勘察、核实标的物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方及本公司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若您作出竞投决定,即表明已勘察过标的物并接受拍品之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公司提交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与我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五、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拍卖即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子竞价方式,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
在规定时间里,按系统规定的加价幅度进行报价,报价可多次输入,竞买人每次报价均有法律效力,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本场拍卖为增价式拍卖,应价达到或超过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价有效,二人以上应价则价高者得
六、网络拍卖平台交易系统显示“成交”时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竞买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
全部款项结清后,买受人与本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接到拍卖公司移交标的通知后,买受人持缴款单、《拍卖成交确认书》到标的物所在地办理移交手续
七、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关款项:1、买受人于成交之日起5日内通过线上方式支付所竞得的标的物的成交价款
2、买受人向淘宝网络平台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成交后收取1000万元以下:1%的服务费,阶梯收费,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3、买受人于成交之日起5日内支付拍卖佣金至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以累进制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具体收取比例为下表:序号成交价收费比例1200万元及以下(含200万)4%22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2.5%注:因拍卖平台系统原因,标的佣金统一设置比例为4%,成交金额超出200万元部分多收取的佣金,请买受人成交后联系我公司退还
八、买受人在拍卖会结束后,在规定时间交清全部相关款项,我公司协助委托方在买受人全部款项交清后15日内将标的物移交买受人,具体移交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拍卖成交的不动产标的物,由委托方协助开具相关或提供其他权属证明文件,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手续,其中买受人应当缴纳的税费按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缴纳,卖方应当缴纳的税费按委托方相关规定缴纳
本公司不对相关部门开具和提供用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的手续及时间根据产权部门的办理时间为准,经通知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手续后,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及后果
若因出让方原因导致办理变更手续时间延迟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不动产权变更(过户)中,因产权及相关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变更(过户)手续的,经协调委托方同意后,可退回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但委托方及我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其他原因(非委托方及我公司原因)或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变更(过户)手续的,不影响拍卖成交的结果,买受人不得以此要求退款退房,委托方及我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九、竞买人和买受人名称须一致(即报名登记时名称、进账银行账号名称、竞买人名称、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名称必须一致,委托人及代理人需向本公司提交授权委托书),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名称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在拍卖会开始前,委托方及我公司在拍卖会开拍前有权撤回标的物,委托方及我公司均不承担撤回标的物的任何责任
十二、本次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拖欠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梯使用费等)的情况
竞买人需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项目、金额等拍卖人与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拥有优先购买权,以上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联系我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相关部门核实和确认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逾期未提交的,其相应的权利视为放弃和无效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利,如果多个优先购买人的竞价结果相同,无人再继续加价,共有人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基于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该拍卖标的物应确认为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人为买受人
十四、违约责任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属违约行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扣除,所有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本公司及委托方保留向违约一方追诉相应损失之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十五、电子竞价操作及免责提示1.在电子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2.竞买人应对本人电子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录进入本场电子竞价会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行为的;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如:数字证书遗失、未安装驱动、泄露、停电、网络故障等),造成竞买人无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3.在电子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4.在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5.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6.由于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
7.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网络不稳定情况,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络拍卖平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可先暂停当前竞买人通过竞价系统的即时报价,经拍卖公司与委托人商定后,可临时决定本场电子竞价会暂停或择日重新竞价,拍卖公司将向全体竞买人作出解释说明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国家税务总局景洪市税务局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