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17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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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西安英迪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审计机构的公告附件 <结束>

资产编号:8065823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18
起始日期
2024-12-19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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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陕西省 西安市
  • 用途:采购招投标
  • 起始日期:2024-12-18
  • 结束日期:2024-12-19
  • 地址:关于公开选聘西安英迪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审计机构的公告附件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 标签:
    居室数:802室
    注册资本:450000.0
    法定代表人:赵晓星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024年5月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陕01清申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杜荣振申请西安英迪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5月27日作出(2024)陕01强清38号《关于指定西安英迪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的决定》,指定陕西维谨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负责对西安英迪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为高效推进案件,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清算组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现公告如下:一、债务人基本情况西安英迪曼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1日,登记机关为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赵晓星,2019年12月变更为长菲

股东为长菲(持股比例55%)、杜荣振(持股比例45%)注册资本100万元,资料显示长菲55万元已实缴,杜荣振45万元未实缴

二、工作范围1.对债务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债权债务等状况等进行清查核资,并出具审计报告;2、协助清算组审查债务人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31条、32条、36条等情形,从真实性、证据完整性角度协助核查应收款项的情况

3.关联企业财务混同情况审计;4.按照清算组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5.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审计机构的资质及条件1.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具有破产案件专项审计、评估业务经验或者入选《陕西省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的机构优先考虑;2.报名机构能够独立完成各项审计、资产评估工作,不可转委托;3.近三年来无违纪违规行为或被行政处罚记录;4.能够按照法院及管理人要求的节点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专项报告终稿,具体周期以双方签订委托合同为准;5.能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利益方的监督,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与债权人、债务人及关联方不存在利害关系;6.承诺如中选但未按期完成评估工作,管理人有权另行委托评估机构,并有权不支付评估费用

四、报名材料1.报名机构相关材料,包括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拟签字审计师证书复印件、拟派审计人员材料;2.如参与过破产清算或重整项目,可提交业绩证明材料;3.服务方案和初步的工作计划

4.报价函,包括收费依据及是否可协商等;5.提交如未按期完成工作,清算组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机构且不予支付审计费用的书面承诺;6.本次审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7.报名机构需准备报名资料一式三份,递交的资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机构选择清算组将根据报名机构提交材料情况,由评审小组根据报名机构的业务经验、资质、工作方案、报价等综合确定本案的审计机构,并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其他未确定的机构,清算组不再另行通知六、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联系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17时截止

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或先行通过邮箱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接收邮箱:weijinwn@163.com

报名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369号大明宫万达广场3甲802室

联系人:郑律师:18729527882西安英迪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2024年12月17日关于西安英迪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临时账户续期的申请申请人:西安英迪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住所地: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369号万达广场甲3写字楼802室

负责人:郑江涛,该清算组组长,陕西维谨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事项:延长西安英迪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账户的有效期

事实与理由:2024年5月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陕01清申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杜荣振申请西安英迪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15日作出(2024)陕01强清38号之二《关于协助开设西安英迪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临时账户的函》,根据该函件清算组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开发区支行开立了清算组临时账户,账户名称:西安英迪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账号:8111701013100857184,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7日

现该账户有效期已届满,但本强制清算案件正在进行中尚未完结,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及案件顺利进行,特申请延长上述账户使用期限

望准!西安英迪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清算负责人:二〇二四年十一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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