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本次拍卖标的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岑溪市北环大道224号岭南人家小区12幢1层101号商铺,不动产权证号:岑房权证市区字第C20140777号,面积:80.99㎡
<\/span><\/b><\/span><\/p><\/p><\/span><\/div><\/div><\/div><\/div><\/div><\/div>';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18日10时起至2025年1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广西壮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拍卖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对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岑溪市北环大道224号岭南人家小区12幢1层101号商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全程接受岑溪市人民法院监督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标的变更手续,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交易环节一切税、费、变更登记等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平台收取的技术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上拍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但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岑溪市北环大道224号岭南人家小区12幢1层101号商铺,不动产权证号:岑房权证市区字第C20140777号,面积:80.99㎡
三、标的物简介拍卖标的为现房,意向竞买人在缴纳保证金后,可联系管理人了解拍卖标的的详细情况
四、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和保证金1.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1月18日10时起至2025年1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2.起拍价:321,120.00元;保证金:65,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次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及预约看样,需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详情的有意者请联系拍辅人员,联系电话:13124089069,咨询及预约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1、拍卖标的物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前3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
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1、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拍卖的保留价、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
2、标的变更手续,由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方应缴税费、过户时产生的工本费、手续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应由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根据岑溪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由标的物的抵押权人承担,由管理人在拍卖成交款中进行相应扣收并代为缴纳
3、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标的所在不动产登记部门、财税主管部门等)及管理人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及网拍平台费1、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将在买受人支付技术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通过线下直接支付到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工行梧州岑溪支行营业室;账号:2104370039300117637)
2、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按期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未支付技术服务费,以及买受人明示其悔拍等情形),则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竞买人悔拍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详见《拍卖须知》第十条4、根据拍卖平台规定,竞价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支付技术服务费(一般为成交价的0.5%,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最终以拍卖平台规定为准)、综合服务费(为成交价的3%,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最终以拍卖平台规定为准),该费用为拍卖平台单方收取,与管理人无关,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买受人另行向拍卖平台支付,如因买受人未支付该部分款项导致买受人交至拍卖平台的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转至管理人账户,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所引发的所有不利后果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拍卖保证金、拍卖成交余款、技术服务费的转账记录及相关身份材料至管理人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3层广西冠益律师事务所)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办理标的物相关过户、交接手续
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3、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款、技术服务费,以及买受人明示其悔拍等情形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有权决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4、买受人按规定付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特别提醒1、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也接受本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中的全部内容和约定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评估报告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破产管理人和破产企业均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2、标的物所涉及建筑物面积仅供参考,如有误差,均以专业机构测绘并经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确认为准,误差不影响拍卖成交总价及价款的结算支付,如需重新测绘,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如有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能否取得权属文件及转移登记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能办理需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且承担涉及的费用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取得权属文件或办理转移登记等后果由竞买人自负,管理人不作办证、过户的任何承诺,也不负责办理相关权证及不承担相关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认真考虑详尽调查后谨慎竞拍,一旦成交,管理人不接受任何理由的悔拍行为
4、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5、在拍卖竞价前,竞买人请登录淘宝网界面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详情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充分理解、认可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的内容并接受约束
拍卖成交后,本公告及《竞买须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买受人应当遵照履行
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就本次网上拍卖(变卖)活动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强制清算的相关规定等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拍卖须知》和《标的物介绍》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已经交付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拍卖标的物以交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尽可能详尽的说明
评估报告中的描述、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瑕疵、完整性和未尽事宜等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担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了解、核实并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予以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应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买受人应自行提取和接收标的物并做好一切善后工作,管理人对标的提取和接收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一旦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标的交付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七、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债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
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开设淘宝账户)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审核确认资格后方能进行委托
委托手续应于标的物竞拍开始的10个工作日前办理,以保证管理人提交信息至人民法院备案并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后方可报名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标的物竞拍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管理人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九、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同比例交纳
申请执行人应于标的物竞拍开始的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竞买权利
管理人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前将经确认的资格和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完成后对应用户即可不缴纳保证金报名参拍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原买受人还须承担不足部分的损失
对于在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标的物竞买成交的,由买受人承担技术服务费并向淘宝支付(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淘宝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具体金额以淘宝网实际核算金额为准(详情可咨询淘宝客服电话),支付方式为由买受人直接向淘宝支付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员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随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送达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