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中钢集团天津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42号)法定代表人白文涛成立日期2001-01-20注册资本8301.47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8301.47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201034013608083经营规模微型经营范围地质矿产、矿物原料的勘查、开发与科学研究;矿产品、辅料、化工原材料的研制、开发、贸易及矿物的选矿试验;宝玉石、工艺矿物的开发、珠宝饰品的加工、销售、鉴定;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遥感地质、物化探等新技术的开发、研究与应用;贵金属提纯、贵金属饰品检测、样品的化学分析、测试、商检服务;以上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中介服务;建筑材料的放射性检测、装饰工程、管线探测;绘图、工业照相、外文翻译、光盘刻录;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与应用;仪器仪表、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日用百货、文具批发兼零售;自有房屋租赁;机动车停放;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机动车停放;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圣金达投资有限公司90.0000000中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493.00-2467.62-1469.55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0527.6528492.58-17964.93审计机构2024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278.90-1185.21-715.77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4014.0429060.97-15046.93其他披露内容1.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包含“特别事项说明”相关内容,提请意向受让方知悉注意
2.标的企业对原股东圣金达投资有限公司欠款人民币250,050,992.39元,原股东要求受让方须为标的企业提供股权同比例的资产抵押或担保
如无法提供资产抵押或担保,原股东有权向法院申请标的企业破产清算
3.截至2024年3月31日,标的企业欠中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款项997,643.91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标的企业欠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款项722,623.00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标的企业欠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款项895,487.16元
上述债权由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一次性偿还
4.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5.标的企业未进行2023年度审计,信息披露公告中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取自标的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6.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姜宁成立日期2005-06-16注册资本6199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33518A经营规模微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000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000132200821H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4-09-0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中钢科技公开挂牌转让天津地质院10%股权的批复》(宝武字〔2024〕349号)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中钢集团天津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底价0.0001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征集到一家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
意向受让方向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及瑕疵为由放弃受让,视为本方违约并自愿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且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分别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本方知悉并认可标的企业对原股东圣金达投资有限公司欠款人民币250,050,992.39元,原股东要求受让方须为标的企业提供股权同比例的资产抵押或担保
如无法提供资产抵押或担保,原股东有权向法院申请标的企业破产清算
(4)本方知悉并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一次性偿还以下标的企业债务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截至2024年3月31日,标的企业欠中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款项997,643.91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标的企业欠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款项722,623.00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标的企业欠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款项895,487.16元
转让方收到上述所有欠款后,方可配合标的企业办理本次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
(5)知悉并同意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市场信用,无违法违约及失信等不良记录
3.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否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