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塔什库尔干国综新能源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塔什库尔干路北侧010号)法定代表人姚磊成立日期2021-04-22注册资本445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653131MA796L8B91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的投资与开发;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分布式及清洁能源的投资与开发;新能源电力设备维修;技术咨询服务;运维管理;能效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设备租赁;工程总承包及管理服务;电力系统、机电系统、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互联网信息集成、数据储存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发电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电机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国网新疆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100.000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366.92159.53159.79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8426.7713762.354664.42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046.79-903.27-978.48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9158.5415442.053716.49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国网新疆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春中路恒达街200号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赵海斌成立日期2012-04-24注册资本47812.74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6501005928440037经营规模小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0000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3123XX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3-12-26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决议文件名称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7次会议决议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塔什库尔干国综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4,041.0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945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截止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945.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