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19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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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巴彦淖尔路红安综合楼底商108号商业房产转让 <结束>

资产编号:8075745

125.248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18
起始日期
98.08平方米
建筑面积
1.27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25.248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25.2482万元
  • 单价:1.277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12-18
  • 结束日期:2024-12-31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巴彦淖尔南路
  • 评估价:125.248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98.0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腾房装修情况以实地
    房屋结构:钢混
    电梯:电梯无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有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巴彦淖尔路红安综合楼底商108号商业房产转让项目编号N0109FC247137挂牌起始日期2024-12-18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4-12-31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巴彦淖尔路红安综合楼底商108号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98.08套内建筑面积(㎡)94.89土地使用权面积(㎡)以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使用期限以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权利性质划拨/市场化商品房房产类型商业用房房屋结构钢混所在层数1-2层房屋户型以实地勘验为准房屋朝向以实地勘验为准房屋现状租赁情况有使用人,转让成交后配合办理腾房装修情况以实地勘验为准抵押情况无配备电梯无欠费情况无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交通便利其他情况评估情况评估价(元)1252482.00评估基准日2024-10-30评估机构内蒙古中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1252482.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呼和浩特金昕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特别告知1、本次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号为蒙(2023)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59120,标的照片图片及房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实际情况请意向方自行现场勘验,一切均以资产现状为准,成交后在产权变更时,如遇包括但不限于因不可预见或抗力等问题导致无去进行产权变更,或因产权变更导致建筑面积、土地面积缩减等问题,转让方只尽配合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缴纳保证金进行竞买,视为已了解并接受该货产全部现状、产权、瑕疵等情况自愿竞买

2、标的状态:本次转让标的有使用人未签订租赁合同,使用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转让成交后使用人配合腾房,转让方协助办理

3、权属变更办理及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转让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以及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承担;标的房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时,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未完成标的权属变更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

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6、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寄出并提供快递单号即可)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1个月内签订交易合同

最终受让方应当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交易合同约定将应交价款(可通过转让方出具的《债权抵顶交易价款的说明》或《资产化债的说明》进行结算)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中心在收到《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配合终受让方办理标的房产的交付,交付时间以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公告期间提前电话预约,李女士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4-12-1809:00:00至2024-12-3117:00:00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下载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500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事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1)中心收到《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按照相关收费办法执行附件下载受让申请书.doc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毛经理咨询电话18586095925咨询时间公告期间咨询地址内蒙古产权交中心技术支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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