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19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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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东、怡乐路以南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结束>

资产编号:8079809

2574.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1-19
起始日期
15120.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70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67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574.6万元
  • 单价:0.1703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佛山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5-01-19
  • 结束日期:2025-01-20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怡乐路以南
  • 评估价:367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5120.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备外装修内装修总价
    空置情况:情形自然人住
    户口:负责户口的迁入、迁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2025年1月14日
    小区:,其余为公寓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以下资料摘自:佛山市盈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估价报告编号为正评字【2024】12014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一、评估对象估价对象为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东、怡乐路以南云山公馆在建工程,土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合计为15120.42平方米

二、评估价值经过实地查看和市场调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谨慎的原则,选用成本进行了分析、测算和判断,确定在满足本报告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叁仟陆佰柒拾捌万元正(¥36,780,000.00元),详见《在建工程评估明细表》:在建工程评估明细表估价机构:佛山市盈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估价报告编号:正评字【2024】12014号委托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案号:(2022)粤0608执4197号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9日序号不动产权证证号权利人坐落土地权利状况在建工程概况评估价值备注用途面积权利性质项目名称结构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室建筑面积(㎡)电梯设备外装修内装修总价(万元)单价(元/㎡)1粤(2020)佛高不动产权第0024407号黎超洪、黎家雄、黎秉忠、黎秉文、黎炳贤、黎翠媚、黎耀初、黎超辉、黎家声、黎伟刚、黎家彬、黎秉武、黎玉珍、黎铁生、黎家杰、黎汉光、黎敬邦、张月玲、黎炳德、黎敬全、黎敬球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东、怡乐路以南城镇住宅用地;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旅馆用地,娱乐用地4000划拨云山公馆地下一层,地上钢筋混凝土十七层、地上钢筋混凝土九层15120.4211767.33353.12无无除样板间外其余无装修36783125.61单价按地上建筑面积折算

合计400015120.4211767.33353.123678备注:1.据委托方提供的《检测报告》所载及评估人员现场勘查:其中1#楼为地上十七层建筑,首层为商铺,其余为住宅;商业楼为地上九层建筑,首层为商铺,其余为公寓

2.评估对象所在项目尚未竣工,结构已封顶,外墙装饰、门窗、消防、水、电、电梯、小区绿化等工程尚未进行

3.评估对象所在项目室内装修工程除了样板间外均未进行

3.评估对象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本次评估已按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的通知》【佛府〔2018〕23号】精神扣除土地出让金,当建筑面积或政策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应相应调整

4.本次评估结果为估价对象在被迫转让前提下的市场价值,已扣除本应由卖方承担的、但因限时强制变价处置转而约定由买受人承担的部分交易税费及资产处置费用,未扣除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建筑工程价款等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19日10时起至2025年1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4,户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详见报告书正评字【2024】12014号)注:1、标的物已清空,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房管、国土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5、土地、房产过户的测量、办理产权证照及过户税费、所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

6、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7、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8、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9、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完毕

竞买人如需申请按揭融资服务,可向以下银行咨询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两日内将银行出具的《授信意向书》提交至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31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

重要提示:竞买人授信额度与资格需经金融机构审核,竞买人需至少提前约10天与银行负责人联系,若因银行审核时间不足或竞买人授信额度与资格未获银行审核通过导致不能申请按揭融资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广东明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徐经理,联系电话:0757-88188888、13535750988)(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孔经理,联系电话:0757-23883223、18033201652)(佛山高明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梅经理,联系电话:0757-88266830/13727415880、88262620/1582060933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联系人:关经理,联系电话:0757-88825551、1382454960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联系人:戴经理,联系电话:0757-88885508、18928508918)起拍价人民币25746000元,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00元及其倍数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中录入相关资料并通知相关优先购买权人后,优先买权人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25年1月12日上午11时前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2、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需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

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而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法律责任或后果,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3、受佛山市限购区域政策约束的房地产,需通过手机移动端登录“佛山通”APP申请购房资格线上核验或者前往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指定窗口(申报辅导区)申请协助进行线上操作,并按照指引上传购房资格核验有关申请材料,查看系统反馈的核验结果确认自身是否具备购房资格

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再次申请购房资格线上核验,并在“购房类型”中选择“司法拍卖(变卖)”,按照指引录入执行案号及联系方式并上传从房产拍卖(变卖)平台下载的成交确认书

根据佛建〔2021〕48号文,参与竞拍前的购房资格线上核验电子编码有效期为10个自然日,有效期内不能重复申请,故买受人再次申请线上核验需在参与竞拍前的线上核验电子编码生成10个自然日后

如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再次申请购房资格线上核验,视为不能证明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本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并按撤销本次拍卖处理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将依法承担悔拍的法律责任或后果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标的集中看样时间:2025年1月14日上午9时(如需预约看样,请提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并编制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高明法院+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9128264476作为看样登记

6、买受人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买受人承担

7、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管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应单位协商解决,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常见的税、费征收标准可参考《高明区司法拍卖税费计算公式汇总表》,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税费为准;8、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9、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10、经审核符合购房资格条件的,本院仅依法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11、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12、成交后,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④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以上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账号:444531010400158830000044326),并注明“执行案号:(2024)粤0608执3486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有意了解者可通过微信搜索“高明法院司法拍卖”公众号并予以添加以便关注标的更新情况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757-88266780高明法院网拍小组联系电话:0757-88266656法院举报电话:0757-88821144淘宝网客服联系电话:400-8284666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高明法院网:http://fy.gaoming.gov.cn/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高明区司法拍卖税费计算公式汇总表(仅供参考)制表日期:2018年8月16日原权属人身份房产性质税种税率及征免情形自然人住宅增值税<2年拍卖成交价格*5%≥2年免征城建税增值税实缴税额*7%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实缴税额*5%个人所得税<5年或≥5年但不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能提供原值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转让所得*20%不能提供原值凭证无法准确计算所得额拍卖成交价格*3%≥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土地增值税免征契税契税基本税率是3%;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印花税免征非住宅增值税能提供购买发票(拍卖成交价格-购入价)*5%不能提供购买发票的拍卖成交价格*5%城建税增值税实缴税额*7%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实缴税额*5%个人所得税能提供原值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转让所得*20%不能提供原值凭证无法准确计算所得额拍卖成交价格*3%土地增值税可以查实征收的,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查实征收无法查实而需要核定征收的,按计税价格全额核定征收,征收率为:普通住宅5%,非普通住宅及其他建筑6%,工业用地5%,非工业用地7%

契税拍卖成交价格*3%印花税拍卖成交价格*0.05%非自然人住宅增值税(预缴)能提供购买发票(拍卖成交价格-购入价)*5%不能提供购买发票的拍卖成交价格*5%城建税增值税实缴税额*7%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实缴税额*5%企业所得税原企业属查账征收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自行申报原企业属核定征收拍卖成交价格*原核定应税所得率*25%原企业属非正常户拍卖成交价格*2.5%土地增值税可以查实征收的,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查实征收无法查实而需要核定征收的,按计税价格全额核定征收,征收率为:普通住宅5%,非普通住宅及其他建筑6%,工业用地5%,非工业用地7%

契税契税基本税率是3%;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印花税拍卖成交价格*0.05%非住宅增值税(预缴)能提供购买发票(拍卖成交价格-购入价)*5%不能提供购买发票的拍卖成交价格*5%城建税增值税实缴税额*7%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实缴税额*5%企业所得税原企业属查账征收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自行申报原企业属核定征收拍卖成交价格*原核定应税所得率*25%原企业属非正常户拍卖成交价格*2.5%土地增值税可以查实征收的,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查实征收无法查实而需要核定征收的,按计税价格全额核定征收,征收率为:普通住宅5%,非普通住宅及其他建筑6%,工业用地5%,非工业用地7%

契税拍卖成交价格*3%印花税拍卖成交价格*0.05%注: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计税依据均为不含税价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19日10时起至2025年1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4,户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开拍前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如需申请按揭融资服务,可向以下银行咨询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两日内将银行出具的《授信意向书》提交至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31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

重要提示:竞买人授信额度与资格需经金融机构审核,竞买人需至少提前约10天与银行负责人联系,若因银行审核时间不足或竞买人授信额度与资格未获银行审核通过导致不能申请按揭融资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广东明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徐经理,联系电话:0757-88188888、13535750988)(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孔经理,联系电话:0757-23883223、18033201652)(佛山高明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梅经理,联系电话:0757-88266830/13727415880、88262620/1582060933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联系人:关经理,联系电话:0757-88825551、1382454960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联系人:戴经理,联系电话:0757-88885508、18928508918)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月12日上午9时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淘宝网司法拍卖限定一个竞买人单独参与竞买,如需两个或以上竞买人联合参与竞买,则竞买人本人须在开拍前共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本院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本院不予准许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1月2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账号:444531010400158830000044326),注明“执行案号:(2024)粤0608执3486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

法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将通知买受人(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在拍卖成功后须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承担逾期申报纳税产生的法律风险

土地、房产过户的测量、办理产权证照及过户税费、所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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