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22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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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9号32幢1单元1801室及储藏室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092171

105.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2-03
起始日期
143.0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73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05.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05.4万元
  • 单价:0.737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东营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12-03
  • 结束日期:2026-02-01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9号
  • 评估价:105.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43.0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居室数:1801室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支付方式:网上付款方式
    转让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东营市东营区
    楼栋总数:2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9号32幢1单元1801室及储藏室变卖的公告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3日10时起(延时除外)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46/06),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9号32幢1单元1801室及储藏室,房屋建筑面积143.01平方米,储藏室面积7.28平方米

当事人议价:1550000元,变卖价:1054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备注:拍卖对象尚未腾空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起拍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以及成交价格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卖方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借发票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扣除卖方税费

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等信息请竞买人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查询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如产生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还已经垫付的税费;逾期未向本院申请退还已经垫付税款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放该标的物拍卖成交的款项,不再向买受人退回其垫付的税费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46-6087879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4)鲁0591执恢564号变卖余款”

户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134720879396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十一、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546-6087879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46-608787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变卖须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3日10时起(延时除外)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46/06,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9号32幢1单元1801室及储藏室

房屋建筑面积143.01平方米,储藏室面积7.28平方米当事人议价:1550000元,变卖价:1054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备注:拍卖对象尚未腾空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次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竞买人应当为具备购买资格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若竞买人无法通过支付宝缴纳保证金、变卖预缴款,需在开拍前三日联系法院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并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对该标的物的竞拍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7日内缴纳拍卖余款,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变卖成交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营市东营区大渡河路257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见公告)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卖方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借发票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扣除卖方税费

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等信息请竞买人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查询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如产生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对此次变卖进行暂缓、中止或撤回操作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46-6087879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46-608787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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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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