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本次拍卖标的为蕲春县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名下的<\/span>95<\/span>套住宅(高层<\/font>3<\/font>号楼)<\/font><\/span>,<\/span>整体打包拍卖,合计<\/span>面积<\/font>10649.56m<\/font><\/span>²<\/span>,评估单价<\/font>2,292.00元;<\/font><\/span>地址位于<\/span>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span>308<\/span>国道与<\/span>040<\/span>乡道交叉口东南<\/span>500<\/span>米,楼盘项目名称为<\/font>â天盛<\/font><\/span>-<\/span>西城壹品<\/font>â
<\/font><\/span><\/p>起拍价:<\/span>19,527,033.22<\/span><\/span>元,评估<\/span>总<\/span>价:<\/span>24408791.52<\/span>元,保证金:<\/span>2000000<\/font><\/span>元,加价幅度:<\/span>2<\/font><\/span>000<\/span>0<\/font><\/span>元及整数倍
<\/span><\/p>(详细门牌号及单套面积见资产评估清单
)<\/span><\/p>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蕲春县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7日10时至2025年1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蕲春县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相关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蕲春县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一、拍卖依据2024年7月19日,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鄂1126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安徽省大别山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联丰建筑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蕲春县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者天盛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2024年8月27日,蕲春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鄂1126破申2号决定书,选定湖北三德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麻城业务部担任天盛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为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现依据相关方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于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天盛公司破产财产
二、拍卖标的物本次拍卖标的为蕲春县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95套住宅(高层3号楼),整体打包拍卖,合计面积10649.56m²,评估单价2,292.00元;地址位于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308国道与040乡道交叉口东南500米,楼盘项目名称为“天盛-西城壹品”
起拍价:19,527,033.22元,评估总价:24408791.52元,保证金:2000000元,加价幅度:20000元及整数倍
(详细门牌号及单套面积见资产评估清单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请提前至少两天预约时间安排实地看样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自行了解,未充分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拍,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委托代理人的竞买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目前无任何优先购买权人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证明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其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自动流拍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因拍卖标的物转让或者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以及资产交易中应由买卖双方承担全部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计入成交价款
拍卖成交后,0.5%的软件服务费,0.5%的综合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物如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于2025年1月18日前支付至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支行账号名称:蕲春县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566486853110)【特别提示:切勿在支付宝上支付余款】,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蕲春县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余款(房号)”
买受人逾期支付余款的,(1)如买受人在上述约定日期到期后30天以内完成支付的,买受人除需支付拍卖余款外,须按照拍卖余款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额外支付滞纳金;(2)如逾期超过31天的,将视作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按照上述支付方式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买受人悔拍后,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保证金在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后,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横车镇西河驿桥头加油站对面4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办理均由买受人自行完成,管理人给予必要的协助
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十二、其他1、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络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不进行公示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谢会计13397137871阿里拍卖咨询:刘经理1582705312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蕲春县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蕲春县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7日10时至2025年1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蕲春县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蕲春县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95套住宅(高层3号楼),整体打包拍卖,合计面积10649.56m²,评估单价2,292.00元;地址位于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308国道与040乡道交叉口东南500米,楼盘项目名称为“天盛-西城壹品”
起拍价:19,527,033.22元,评估总价:24408791.52元,保证金:2000000元,加价幅度:20000元及整数倍
(详细门牌号及单套面积见资产评估清单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月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拍卖余款请于2025年1月18日前支付至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支行账号名称:蕲春县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566486853110)【特别提示:切勿在支付宝上支付余款】,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蕲春县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余款(房号)”
买受人逾期支付余款的,(1)如买受人在上述约定日期到期后30天以内完成支付的,买受人除需支付拍卖余款外,须按照拍卖余款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额外支付滞纳金;(2)如逾期超过31天的,将视作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按照上述支付方式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横车镇西河驿桥头加油站对面4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有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谢会计13397137871阿里拍卖咨询:刘经理1582705312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蕲春县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