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798弄72号10层1003室住宅用途房地产(建筑面积:138.12平方米)
起拍价:902.06万元保证金:100万元
哈尔滨通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01月16日11:00至2025年01月17日11:00在公拍网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798弄72号10层1003室住宅用途房地产(建筑面积:138.12平方米)
起拍价:902.06万元保证金:100万元
二、拍卖网址
www.gpai.net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
三、拍卖时间
2025年01月16日11:00-01月17日11:00(竞价延时除外)
四、咨询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1月15日15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哈尔滨通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展样时间:请在公告期内电话预约看标
展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品质及真伪不做担保,哈尔滨通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等各项文件,理性参与竞拍
五、竞买登记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
如需联合竞买、委托竞买的,请在拍卖前联系本公司
竞买人可在公拍网帮助中心了解公拍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
因部分标的可能拍卖保证金数额较高,大额保证金请尽量提前支付,以保证能够顺利完成支付报名,避免遇到因限额问题无法及时支付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六、保证金与成交款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由公拍网转入本公司指定账户
买受人应于2025年01月20日16:00时前所有款项必须交齐(包括成交价款、公拍网技术服务费及成交价款1%的拍卖佣金)
公司账户:1268010271903999,开户行:哈尔滨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哈尔滨通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原路退还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哈尔滨通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其他
1.意向竞买人须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标的更名过户是否存在限制及具体变更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
哈尔滨通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2.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办理权属变更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出让方应缴税、费及所欠税、费
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予以认可并承诺自行承担解决拍卖标的的全部瑕疵
3.本次转让标的房产可能存在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燃气等欠费)等瑕疵,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上述瑕疵情况,由受让方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成交后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自行办相关手续
转让标的房产办理不动产权证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受让方自行判断
如因有关部门存在规定无法办理,转让方会积极配合出具相关手续,待具备办证条件,转让方会积极配合办理更名过户
意向竞买方须自行去标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标的更名过户是否存在限制及具体变更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
4.标的具体详细信息,意向竞买人须实地勘察并与转让方确认
意向竞买人报名前去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咨询标的物的权属现状办理产权手续等详细情况, 意向竞买人报名即视为对上述内容均以了解确认和认可,哈尔滨通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房产、土地面积以相关机构实测为准本次资产转让范围以中兴华咨(北京)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兴华咨评报字[2024]第0100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5.本次房产转让标的涉及的评估费用为15000元,评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办理成交手续之前将涉及的评估费用缴纳到评估公司指定账户内
联系人:李先生 咨询电话: 18103605161
哈尔滨通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6日拍卖须知
一、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次拍卖及本《拍卖须知》,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本次拍卖适用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解释,与本次拍卖相关或因本次拍卖引起的任何争议,均由中国法院管辖
二、竞买人
竞买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竞买人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场拍卖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三、竞买登记
1、竞买人应当按照《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 在拍卖公告中指定的网络上,递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实名注册及报名、交付拍卖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获得竞投资格
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递交本单位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个人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竞买人登记的同时,应于拍卖网站注册,自行选择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电子邮件予以确认
拍卖人有权拒绝竞买人提交的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一般道德和价值标准的用户名登记,并有权取消或限制其在拍卖人网站的竞买
竞买人完成本场拍卖会实名注册及支付保证金后,即表明同意遵守本公司规定和业务程序
四、拍卖保证金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由公拍网转入本公司指定账户
买受人应于2025年01月20日16:00时前所有款项必须交齐(包括成交价款、公拍网技术服务费及成交价款1%的拍卖佣金)
公司账户:1268010271903999,开户行:哈尔滨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哈尔滨通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原路退还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哈尔滨通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五、咨询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1月15日15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哈尔滨通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展样时间:请在公告期内电话预约看标
展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品质及真伪不做担保,哈尔滨通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等各项文件,理性参与竞拍
六、以现状拍卖
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
本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以及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包括委托人)对拍卖资料、拍卖标的物的描述及拍卖标的物权属和质量、售后服务等,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竞买人应以亲自调查为准,充分理解拍卖公告、本《拍卖须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仔细了解和查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在审慎和独立判断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拍卖
一旦参加拍卖会,即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包括拍卖标的物的质量和权利瑕疵),拍后无悔
竞买人对标的物现状认知的疏忽和误解,由竞买人承担责任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出价
本次拍卖采用远程电子出价方式进行竞拍,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竞买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http://www.gpai.net公拍网在线竞价平台,进行出价竞买
竞买人按网络系统设定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
所有竞买人的出价和出价接受时间,均以拍卖服务器接受并记录为准
竞买人应认真严肃进行竞买,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保证金不予退回
系统设有代理出价功能,系统接受、确认并显示的竞买人出价,遵循这一功能设置
关于拍卖标的竞价延时:
在拍卖会截止出价时间的5分钟内(延时时间具体详见网站相应拍卖会),如果用户对某项拍卖标的出价竞拍,其出价高于之前的价格,该拍卖标的将自动顺延5分钟(延时时间具体详见网站相应拍卖会),至5分钟内(延时时间具体详见网站相应拍卖会)没有用户出价竞拍,该拍卖标的竞价结束
当所有拍卖标的竞价结束,拍卖会结束
八、成交原则
本次拍卖的成交原则为“价格优先”,即按竞买人的出价,出价最高者成交
竞价过程自动实时显示于网站拍卖页面至公告规定的出价截止时间,以系统最终接受的出价,确定成交与否
九、网络风险提示
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网络竞拍仍然存在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数据中断延时、数据错误、自然灾害、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
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通过网络在线竞价时,遇到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在线竞价(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以及竞买人本人操作差错,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拍卖人不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十、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本《拍卖须知》,向本公司支付佣金
拍卖佣金的收取标准详见拍卖公告
十一、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7个工作日内(除有特别告知外),至哈尔滨通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等全部费用
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本公司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买受人其他法律责任
十二、拍卖标的物的交付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后,方能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拍卖标的物的交付,以当时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标的物逾期不提或未提清,即表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剩余拍卖标的物,由拍卖人另行处理
具体交付手续办理事宜详见拍卖公告
十三、用户名和密码的保管
竞买过程中,竞买人应以网络报价方式参与竞价,并妥善保管好网络用户名及密码,因用户名及密码的保管不善,或将用户名及密码转借他人或发生其他行为的应价,均由竞拍登记时的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
若竞买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本公司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同时本公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诉的权利
十四、违约责任
买受人应按《特别规定》的规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本次拍卖仅接受以人民币方式支付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的,视为违约,违约责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拍卖佣金和拍卖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同时本公司经委托人同意后,可以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再行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滞纳金,及原拍卖中委托人和买受人承担的拍卖佣金,均由原买受人另行支付,本公司可以从原买受人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中,直接扣除拍卖佣金和拍卖保证金,不足部分,本公司有追诉原买受人补交的权利None特 别 规 定
一、本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国家及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判断自身是否符合房地产购置的相关规定
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违约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同时还须承担其他违约法律责任
三、本场拍卖会拍卖人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充分注意已披露和拍卖人、委托人未知信息的风险控制与防范
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该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认真了解、查看本次拍卖的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物所在区域规划、拆迁、户籍登记、企业注册登记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独立判断自担风险
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视为其了解并接受所竞买标的的现状(包括权属现状)和拍卖特别说明,自行承担对拍卖标的的认知疏忽和误解责任
买受人应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竞拍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四、计价内容和买受人佣金比率
1、本次拍卖会标的计价币种为人民币
2、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买受人应当承担的拍卖佣金及公拍网技术服务费,以及在房地产交易中出让方、受让方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和物业中的维修基金)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拍卖成交价款1%拍卖佣金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拍卖成交价款0.15%公拍网技术服务费(上限10万元)
5、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五、标的现状与瑕疵告知
拍卖标的: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798弄72号10层1003室住宅用途房地产(建筑面积:138.12平方米)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品质及真伪不做担保,哈尔滨通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等各项文件,理性参与竞拍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办理权属变更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出让方应缴税、费及所欠税、费
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予以认可并承诺自行承担解决拍卖标的的全部瑕疵
3、本次转让标的房产可能存在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燃气等欠费)等瑕疵,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上述瑕疵情况,由受让方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成交后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自行办相关手续
转让标的房产办理不动产权证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受让方自行判断
如因有关部门存在规定无法办理,转让方会积极配合出具相关手续,待具备办证条件,转让方会积极配合办理更名过户
意向竞买方须自行去标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标的更名过户是否存在限制及具体变更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
4、委托人与拍卖人对上述涉案房屋存在的瑕疵(包括隐性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房产转让标的涉及的评估费用为15000元,评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办理成交手续之前将涉及的评估费用缴纳到评估公司指定账户内
六、关于标的说明与特别提示
1、房产标的:本公司按照房地产标的的房屋质量和用地规划的现状进行拍卖,相关信息以不动产交易中心在册登记为准(如:土地使用面积、性质、用途和使用年限与房屋权利人、建筑面积、类型等)
房地产标的不包括房屋内现有可移动的家具、办公用品、设备及装潢本公司不承担房地产的建筑质量、品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渗漏、房屋配套设备的完好程度等)的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认真了解、查看标的
本公司工作人员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提供租赁合同等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一经应价,即视为其已经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并负法律责任(包括标的的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认同标的产权变更登记(交易过户)的客观条件和必要条件,接受该标的相应的债权债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标的拍卖成交后需办理审税、完税、补缴相关费用等手续较多和繁琐,房产过户、实物交接等事项的具体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故过户、交付时间较长
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买
3、如因特殊情况致使该标的无法过户或交付的,拍卖人仅退还拍卖款及佣金(不计息),不承担其他经济责任,买受人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4、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上海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上海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拍卖成交确认后,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时仍未取得上海市购房资格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拍卖标的成交后,如果买受人反悔不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属于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有权征得委托人同意将该标的再次拍卖,原《拍卖成交确认书》作废
再次拍卖执行《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向违约者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七、买受人付款期限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由公拍网转入本公司指定账户
买受人应于2025年01月20日16:00时前所有款项必须交齐(包括成交价款、公拍网技术服务费及成交价款1%的拍卖佣金)
公司账户:1268010271903999,开户行:哈尔滨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哈尔滨通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八、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特别规定的约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本公司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有权在拍卖前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买受人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本公司的有关过户相关材料、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
拍卖机构:哈尔滨通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咨询电话: 18103605161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6号海上银座A栋20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