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24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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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166号1栋-1层2号的商业用房 <结束>

资产编号:8104602

450.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1-09
起始日期
239.87平方米
建筑面积
1.877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02.9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50.4万元
  • 单价:1.8777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成都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1-09
  • 结束日期:2025-01-10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166号
  • 评估价:802.9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39.8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预约: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400-
    小区:都仁和后花园
    转让方:营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涉案
    环境:花园
    开发商: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楼栋总数:1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详见公告';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4)川01执恢205号之六百八十七本院定于2025年1月9日10:00时至2025年1月10日10:0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一、拍卖财产:财产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166号1栋-1层2号的商业用房起拍价(保留价):450.4万元保证金:90万元加价幅度:0.5万元财产所在位置实际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区迎宾大道166号1栋-1层2号不动产登记权证号/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成都仁和后花园置业有限公司,(2024)川01执恢205号所占土地规划用途商业实际用途商业产权登记面积(㎡)建筑面积(产权239.87㎡;建筑面积(测绘)821.61㎡,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如有误差,买受人应当接受,以此为由悔拍,本院不予支持

备注1.该案所涉标的经本院函询,相关部门回复:①“仁和香榭广场”开发商违规在项目红线外东侧临振兴路和迎宾大道的位置修建地下建筑物,违建位置土地的权属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现由成都交子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代管

该项目鉴于违建部分的权利真主体是成都交子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若买受人确需使用,则应按照现行国有资产出售、出租的规定,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后才能使用

②“仁和香榭广场”项目已完成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未完成并联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

目前还在开展并联竣工验收中的规划和人防验收工作,待完成并联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后,该项目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

2.该标的物须先办理初始登记后方可办理分户产权登记,具体详情咨询相关部门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1.本院已委托四川鼎恒永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上述财产的评估价为802.96万元

该公司出具的川鼎恒房评[2024]字第07-0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法院统一向税务局核实后支付,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无需垫付被执行人部分,买方部分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不予退还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5年1月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

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并将相关拍卖信息公告张贴于拍卖财产显眼处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5年01月25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账号:6232813800003622076)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5年02月05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不及时办理的,因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或看样预约: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400-668588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或登录http://www.dscq.com网站完成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第四产权”(搜索微信ID:disicq)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短信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监督电话:028-82917227(此电话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监督范围仅为拍卖公司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

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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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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