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1-10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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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结束>

资产编号:8143560

120930.491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13
起始日期
2025-02-14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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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120930.491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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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20930.491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黄浦区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5-02-13
  • 结束日期:2025-02-14
  • 地址:上海上海市黄浦区方浜中路168号等
  • 评估价:120930.491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商务等政府
    商圈区域:屋类型为商场、其他,
    支付方式:现金
    拍卖原因:破产
    娱乐健身:商场
    开发商:拍卖依据<\/span>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拍品名称<\/span><\/p><\/td>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span>简称“城隍庙公司”<\/span>)重整投资人资格<\/span><\/p><\/td><\/tr>拍卖依据<\/span><\/p><\/td>1.<\/span>受理破产《民事裁定书》<\/span><\/p>2.<\/span>指定管理人《决定书》<\/span><\/p>3.<\/span>转入重整《民事裁定书》<\/span><\/p><\/td><\/tr>标的介绍<\/span><\/p><\/td>ÂÂÂ竞价标的为城隍庙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如最终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将依照重整计划取得城隍庙公司100%股权,从而取得城隍庙公司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主要包括:<\/span><\/p>坐落于上海市黄浦区豫园街道560街坊1\/3丘,土地用途为商业、绿地,宗地面积为12,970平方米(包括出让用地9,970平方米,划拨用地3,000平方米)

已竣工建筑物坐落于方浜中路168号等(另有门牌号:方浜中路170-186号、190-208(双)、方浜中路188弄2-16号(双)、光启路2-16号(双)、昼锦路3-63号(单)),房屋类型为商场、其他,房屋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共计36,087.9平方米

项目资产为商场房地产,现为施工改建停工状态<\/span><\/p>Â<\/span><\/p><\/td><\/tr>特别说明<\/span><\/p><\/td>1.<\/span>本次竞价标的为城隍庙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即城隍庙公司<\/span>100%<\/span>股权及对应的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除上述不动产已纳入重整范围内资产外,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动产等

<\/span><\/p>2.<\/span>重整范围内对应资产的具体情况,可见相关资产评估报告

(向管理人调阅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的方式,详见《竞价公告》)

被确定为中选投资人后,因不符合前述规定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中选投资人自行承担

<\/span><\/p><\/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div><\/div>';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于2023年3月30日作出(2023)沪03破18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城隍庙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4月17日作出(2023)沪03破185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案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2024年12月31日,上海三中院裁定本案由破产清算转入重整程序

因城隍庙公司名下有坐落于上海核心区域的大型不动产项目,商业价值较大,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尚有重整价值及可能,管理人在本案破产清算阶段通过公开预招募的方式招募到一家重整投资金额(不含续建)报价为人民币1,209,304,914.89元的意向投资人,并已向其收取投资保证金3,000万元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进一步争取更优投资方案,经征询主要债权人的意见,管理人以目前已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为托底投资人,以目前托底投资人的重整投资金额报价为起拍价,将于2025年2月13日10时起至2025年2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对城隍庙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进行二轮招募(处置单位: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详细阅读《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自行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格、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将存在包括没收投资保证金等风险;2.本次竞价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价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价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价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参与本次竞拍的竞价人视为同意接受《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请竞价人认真阅读;竞价人须在2025年2月11日17时前至管理人处签署该重整投资协议和参拍笔录,经管理人进行资格确认后,方可报名参拍;4.竞价期限内如有2家以上(包含)竞价人符合报名条件且出价,竞价人以线上最终出价作为重整投资报价进入重整投资人的遴选环节,不以本次线上出价高者作为最终中选的唯一判断标准

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工作通过线下方式开展,在委托公证机关全程公证下,由本案管理人代表、主要债权人代表、破产行业专家等组成遴选委员会,在综合考虑现金支付部分的清偿周期、清偿比例以及重整投资总报价、清偿方案、清偿周期、履约能力及后续运营方案等因素后进行打分,按照最终各投资人所得总分数由高至低排序,在所有出价投资机构中确定一名中选投资人及一至两名备选投资人,遴选工作的具体开展时间及安排将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确定中选投资人后,将在阿里竞价平台进行公示;5.本次竞价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竞价文件披露外,竞价人应对竞价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6.本次竞价标的所对应的资产情况,请竞价人自行开展尽调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7.竞价款将按所对应的重整投资方案用于清偿城隍庙公司重整程序中产生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管理人报酬、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普通债权等;8.管理人将配合中选投资人办理竞价标的的交付,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中选投资人与城隍庙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政策规定各自承担;因本次竞价标的为重整投资人资格,本次竞价无法开具发票

9.因重整计划草案存在债权人会议表决不通过或法院不批准的情形,如出现前述情形,由中选投资人根据与管理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处理;10.竞价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价人被成功确认为中选投资人后,可能无法享有城隍庙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等;11.竞价人知悉并接受城隍庙公司可能存在不良征信记录

该记录或将导致城隍庙公司在重整后若干时期内仍存在,且影响其向金融机构正常融资及经营活动的风险;12.管理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竞价标的及起拍价标的: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起拍价:本次竞价起拍价为1,209,304,914.89元,竞价保证金为30,000,000元,增价幅度为1,000,000元

特别说明:1.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被全部设立质押;2.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可能存在司法冻结;3.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资产设有抵押

三、竞价人条件1、主体资格竞价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产业实力竞价人或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或与竞价人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公司应具备足够的产业实力完成城隍庙广场项目的复工续建

具体而言:竞价人或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或与竞价人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企业应当具备国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竞价人或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或与竞价人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企业虽不具备前述资质但是能提交成熟的续建方案及资金实力证明

竞价人或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或与竞价人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企业应具备与城隍庙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知名房地产企业或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作为竞价人报名,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符合第1项条件,且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名成员符合第2项条件,至少有一名成员符合第3项条件

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竞价

3、竞价人应当在2025年2月11日17时前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同时前往管理人处做形式审核和笔录,并签署该重整投资协议和参拍笔录,逾期管理人将不再接受报名

管理人审核通过后,竞价人方可报名参与公开竞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相反则不能参加公开竞价

管理人对竞价人资质仅作形式审核,不视为管理人对其资质最终的认可,若买受人最终因未符合投资人资格,导致未被确认为中选投资人,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17号会德丰广场7楼联系人:黄律师联系电话:15821749283电子邮箱:huan.huang@mhplawyer.com竞价人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

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报名意向书(盖章)(2)竞价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的承诺(盖章)

(3)竞价人或其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以及竞价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

竞价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可以由牵头方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还应当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以及联合体在为城隍庙公司提供资金或续建支持方面的优势

(4)竞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盖章)、授权委托书(盖章)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5)竞价人应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单体或合并口径财务报表,若报名主体存续时间不足一年,应提供其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单体或合并口径财务报表

(6)保密承诺函(盖章)

竞价人各项报名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竞价人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竞价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未收到有效报名材料

竞价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竞价人报名参与本次竞价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竞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本次竞价及后续遴选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竞价人在提交报名材料并经管理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进行网络报名及缴纳竞价保证金后视为正式报名参拍;竞价人一旦报名参拍,即视为同意接受《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

四、咨询与调查1.在提交报名材料并经管理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线下方式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后,竞价人可向管理人申请对本次竞价标的进行看样与实地调查,管理人将给予配合

本次尽调保证金确定为人民币500万元,竞价人同时应根据管理人的相关要求出具保密承诺函;2.竞价人未经调查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五、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本次竞价将按照竞价时报价高低顺序,结合整体投资方案,确定获得重整投资人候选资格的竞价人

提请各竞价人注意,竞价及报价结果以“现金支付部分金额”为核心考虑因素,但仍需根据现金支付部分的清偿周期、清偿比例以及综合考虑重整投资总报价、清偿方案、清偿周期、履约能力及后续运营方案等因素综合确定最优方案和投资人

六、竞价延时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中选投资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中选投资人与城隍庙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政策规定各自承担,竞价人在参与竞价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中选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2.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软件服务费由中选投资人承担;1)软件服务费由阿里竞价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竞价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中选投资人须于所提交的重整计划获得上海三中院批准后3天内将软件服务费汇款至阿里指定账户;如因最终中选投资人所提交的重整计划未获得上海三中院批准的,则中选投资人无需支付上述软件服务费;2)上述软件服务费,中选投资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竞价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中选投资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可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八、权属争议对于竞价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2月11日17时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黄律师,联系方式:15821749283

九、保证金及成交款项的支付1.竞价人须在获得竞价资格办理竞价手续前向管理人缴纳3,000万元的竞价保证金,后续由管理人协助至阿里平台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并取得竞价资格;2.竞价成交后,如被确定为中选投资人,应按照所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投资款项和按照竞价公告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软件服务费;3.中选投资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投资款项的一部分,其他未被确认为中选投资人的竞价人,其竞价保证金在遴选结果公布后予以无息退还;4.竞价人的违约责任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确定,如因违反重整投资协议,阿里竞价平台有权收取上述软件服务费;5.竞价成交后,如竞价人因不符合竞拍资质,成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相关协议、拒不支付对应款项、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重整投资协议对应的重整计划草案经上海三中院批准后不履行其在重整计划中的约定和承诺的,管理人可以重新竞价

重新竞价时,原竞价人不得参加竞买十、竞价成功确认书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竞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价人经确认成为中选投资人并经管理人确认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竞价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限额本次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价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后续付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价人根据自身情况尽早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特别提醒1.本次竞价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竞价文件披露外,竞价人应对竞价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购买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进行实地看样、尽调,未看样、尽调的竞价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价人竞拍前应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税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价人承担

3.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司法冻结、担保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4.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

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5.竞价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价人最终被确认为中选投资人后,可能无法享有城隍庙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政策等

6.竞价人知悉并接受城隍庙公司可能存在不良银行信用记录

该记录或将导致城隍庙公司在重整后若干时期内仍存在,且影响其向银行正常融资及经营活动的风险

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1月6日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2月13日10时起至2025年2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对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进行二轮招募,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价人:一、本《竞价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价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价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价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价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价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受理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为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提供服务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5)第(1)至(4)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与竞价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价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竞价采用竞价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竞价人参与竞价前务必确认是否符合竞价人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如竞价成功,管理人将取消该竞价人的竞价资格,竞价人已支付的竞价保证金管理人不予退还,保证金作为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的责任财产在破产案件中依法处理

四、与本标的有关人员(债权人、担保物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价的,应于开始竞价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及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价;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价人须在获得竞价资格办理竞价手续前向管理人缴纳3000万元的竞价保证金,后续由管理人协助至阿里平台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并取得竞价资格

中选投资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投资款项的一部分,其他未被确认为中选投资人的竞价人,其竞价保证金在遴选结果公布后予以无息退还

七、本次竞价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竞价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竞价资料中作了说明及特别提醒

管理人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特别提醒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能作为竞价人判断、权衡竞价标的价值的最终依据,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除竞价文件披露外,竞价人应仔细审查竞价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价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或未查阅文件的竞价人视为对本竞价标的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

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价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确定中选投资人后,淘宝网破产强清平台将收取软件服务费,该软件服务费由中选投资人承担,具体金额以平台实际核算金额为准(详情可咨询淘宝客服电话)

中选投资人应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否则将会被视为悔拍九、中选投资人应到管理人处签署最终版《重整投资协议》,拒绝签署的,视为悔拍

十、中选投资人悔拍、逾期未付清竞价成交价款,逾期未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违反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取消中选投资人重整投资人资格,有权没收、不予退还保证金,且可以重新组织竞价

没收的保证金,作为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的责任财产在破产案件中依法处理

重新竞价时,该中选投资人不得再次参与因中选投资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继续执行重整投资的,管理人可撤销本次结果,原中选投资人已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保证金,作为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的责任财产在破产案件中依法处理

十一、股权能否办理变更登记及办理变更登记的时间,请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变更手续及相应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负,管理人不作股权变更的任何承诺,股权变更涉及的一切税、费由最终的中选投资人与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政策规定各自承担

十二、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产生的相应税费、办理股权变更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所有税费,均由最终的中选投资人与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政策规定各自承担

其他因股权转让及破产重整所产生的税费(如有)、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如有)均由最终的中选投资人与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政策规定各自承担

十三、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重新开展竞价活动,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参加竞价的人应当遵守竞价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价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价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竞价人在竞价前如实向竞价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与管理人联系,对接后续事宜

网络平台的收货地址视为竞得人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竞价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的有关文书材料等无法送达的则视为送达,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七、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5821749283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上海城隍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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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上海上海市黄浦区方浜中路168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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