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1-12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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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房地产、固定装修及室内动产 <结束>

资产编号:8153557

93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18
起始日期
2966.7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16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2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939万元
  • 单价:0.3165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广安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2-18
  • 结束日期:2025-02-19
  •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
  • 评估价:0.002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966.7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简单装修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无异议、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5年1月8日
    建筑类别:办公楼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抵押情况:有抵押
    小区:区人民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转让方:宁波市丰华船务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配套情况:厨房
    楼栋总数:6幢
    装修配置:墙纸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具体详见附件)

<\/span><\/p><\/td><\/tr>权利来源<\/p><\/td>破产裁定<\/p><\/td><\/tr>权证情况<\/p><\/td>1.ÂÂ<\/span><\/span>破产受理裁定书;<\/p>2.ÂÂ<\/span><\/span>宁波市丰华船务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

<\/p><\/td><\/tr>拍品所有人<\/p><\/td>宁波市丰华船务有限公司<\/p><\/td><\/tr>瑕疵说明<\/p><\/td>瑕疵说明:<\/p>1.根据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6月12日出具的《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业务编号:2024-128202),拍卖资产目前有抵押,抵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14050704436,抵押金额:105,750,400.39元抵押期限:2014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7日,抵押不动产类型:土地和房屋

无查封、无异议、无限制、无居住登记<\/p>2.该项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侵占情况、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承诺,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以及成交价格

<\/p>3.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现状及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缴纳保证金开始竞拍后,视为对标的物未标明瑕疵已知悉,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必须提前亲自现场看样(不看样一般不赞成参拍),自行了解标的物欠费等所有状况,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管理人或破产企业不承诺办理变更登记的具体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之前综合考虑资金成本问题

<\/p>5.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p>6.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竞买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无证建筑物无任何审批手续,无证建筑物存在被依法拆除、无法移交的风险

<\/p>7.若买受人基于本次拍卖需原所有权人向其开具发票的,请买受人积极主动与管理人及税务部门沟通,管理人按照相关规定配合,若因不能开票而导致的损失或产生的其他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p>8.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p><\/td><\/tr>权利限制情况<\/p><\/td>有抵押,无查封<\/p><\/td><\/tr>提供的文件<\/p><\/td>1.《拍卖成交确认书》

<\/p><\/td><\/tr>拍品介绍<\/p>1.宁波市丰华船务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房地产及固定资产

其价值主要包括:(1)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26幢7-10层、11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广安市房权证广房字第00064170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2966.72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广市国用(2007)第0181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28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728平方米,独用面积为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3年6月10日

(2)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26幢3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广安市房权证广房字第00064172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737.4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广市国用(2007)第0181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28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728平方米,独用面积为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3年6月10日

(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26幢4、5、6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广安市房权证广房字第00064173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1678.44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广市国用(2007)第0181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28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728平方米,独用面积为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3年6月10日

(4)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26幢1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广安市房权证广房字第00064174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643.63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广市国用(2007)第0181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28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728平方米,独用面积为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3年6月10日

(5)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26幢2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广安市房权证广房字第00064175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737.4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广市国用(2007)第0181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28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728平方米,独用面积为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3年6月10日

(6)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26幢-1层、13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广安市房权证广房字第00064177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592.60平方米,用途为仓储\/商业;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广市国用(2007)第0181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28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728平方米,独用面积为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3年6月10日

(7)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1幢3至5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广安市房权证广房字第00064176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547.83平方米,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广市国用(2007)第0181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6.33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86.33平方米,独用面积为0平方米,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5年10月14日

(8)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2幢1、2、3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广安市房权证广房字第00064171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219.7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广市国用(2007)第0181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4.75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74.75平方米,独用面积为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5年10月14日

以上建筑面积合计为8,123.7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989.08平方米,为一处商业、仓储、办公及工业用途的房地产,之前实际用做丰华假日酒店

酒店东至老字号麻哥面,南至相邻住宅用房,西至傅记龙眼小包,北至人民路

酒店总建筑面积8,123.78平方米,按设计用途分为:商业用途(建筑面积为6,885.19平方米)、仓储用途(建筑面积为471.00平方米)、办公用途(建筑面积为547.83平方米)和工业用途(建筑面积为219.76平方米)

周边有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北街商业步行街、学街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为广安市成熟商业区,商业氛围较好,临人民路,靠近滨江路交通条件较好

<\/p>2、买受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税费,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p>3、拍卖资产由1幢、2幢和26幢等3幢房屋建筑物组成

26幢为酒店主楼,混合结构,13层(地上13层,地下1层),层高3米,外条形墙砖,内涂料、墙面砖、墙纸,木门,铝合金窗,地砖、地毯地面,石膏板吊顶,主要做酒店大堂、客房、餐饮;1幢与26幢相连,为临街建筑的3-5层,层高3米,简单装修,主要做会议室酒店客房等;2幢,3层,层高3米,简单装修,主要做酒店厨房、餐饮包厢等

酒店已于2019年底停业,局部漏水,内部装修已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p>4、根据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6月12日出具的《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业务编号:2024-128202),拍卖资产目前有抵押,抵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14050704436,抵押金额:105,750,400.39元抵押期限:2014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7日,抵押不动产类型:土地和房屋

无查封、无异议、无限制、无居住登记<\/p>5、本次拍卖的固定资产现置放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广安丰华假日内,详见附件评估报告,该批固定资产情况请现场看样,委托人及拍卖人对该批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可用性及质量状况等是否存在瑕疵不做任何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b><\/p>6<\/span>、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其房地产价值主要包括:(1)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26幢7-10层、11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广安市房权证广房字第00064170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2966.72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广市国用(2007)第0181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28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728平方米,独用面积为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3年6月10日

(2)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26幢3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广安市房权证广房字第00064172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737.4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广市国用(2007)第0181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28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728平方米,独用面积为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3年6月10日

(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26幢4、5、6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广安市房权证广房字第00064173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1678.44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广市国用(2007)第0181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28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728平方米,独用面积为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3年6月10日

(4)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26幢1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广安市房权证广房字第00064174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643.63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广市国用(2007)第0181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28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728平方米,独用面积为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3年6月10日

(5)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26幢2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广安市房权证广房字第00064175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737.4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广市国用(2007)第0181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28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728平方米,独用面积为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3年6月10日

(6)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26幢-1层、13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广安市房权证广房字第00064177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592.60平方米,用途为仓储/商业;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广市国用(2007)第0181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28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728平方米,独用面积为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3年6月10日

(7)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1幢3至5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广安市房权证广房字第00064176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547.83平方米,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广市国用(2007)第0181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6.33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86.33平方米,独用面积为0平方米,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5年10月14日

(8)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2幢1、2、3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广安市房权证广房字第00064171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219.7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广市国用(2007)第0181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4.75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74.75平方米,独用面积为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5年10月14日

以上建筑面积合计为8,123.7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989.08平方米

以上数据摘自评估报告,具体情况详见浙江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4)甬第0158和0159号《评估报告书》

二、评估价25,115,790元,起拍价:9,390,000元,保证金:9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

三、瑕疵说明:1.根据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6月12日出具的《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业务编号:2024-128202),拍卖资产目前有抵押,抵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14050704436,抵押金额:105,750,400.39元抵押期限:2014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7日,抵押不动产类型:土地和房屋

无查封、无异议、无限制、无居住登记2.该项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侵占情况、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承诺,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以及成交价格

3.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现状及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缴纳保证金开始竞拍后,视为对标的物未标明瑕疵已知悉,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必须提前亲自现场看样(不看样一般不赞成参拍),自行了解标的物欠费等所有状况,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如因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管理人或破产企业不承诺办理变更登记的具体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之前综合考虑资金成本问题

5.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6.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竞买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无证建筑物无任何审批手续,无证建筑物存在被依法拆除、无法移交的风险

7.若买受人基于本次拍卖需原所有权人向其开具发票的,请买受人积极主动与管理人及税务部门沟通,管理人按照相关规定配合,若因不能开票而导致的损失或产生的其他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2、本次拍卖交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双方需要缴纳的相应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成交后,需另支付0.5%的软件服务费

收费标准: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圆整)

缴费方式:线上支付: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货款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具体咨询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符合竞买人的所有主体(具体咨询标的物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管理人对此不予保证

拍卖成交后,因竞买人不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准入要求,造成无法过户等严重后果的,视为竞买人悔拍,管理人有权扣罚拍卖保证金后,将剩余款项无息退还给竞买人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的5个工作日前到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5个工作日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2月17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统一看样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看样请提前一天联系:13777277117、(0574)87061929,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适用线上报名,在拍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和动产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侵占情况、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特别提醒:竞买人必须提前亲自现场看样(不看样一般不赞成参拍),自行了解标的物欠费等所有状况,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买受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税费,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成交后,需另支付0.5%的软件服务费(具体咨询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

标的物原则上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0天内按现状交付如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0天内无法交付,买受人同意自动顺延交付期限,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付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具体移交时间以管理人的书面通知时间为准,标的物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在通知书确定的移交时间点转移,买受人应积极履行接管标的物的义务,交付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并经管理人确认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2月29日16时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丰华船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账号:134011504010010214),并在支付拍卖余款后7个工作日凭管理人财务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宁波市丰华船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具体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来福士办公楼18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管理人将尽快交付标的物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债务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人的债务

悔拍后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情况调查表

咨询电话:13777277117、(0574)87061929(林律师)联系地址:管理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来福士办公楼18楼宁波市丰华船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2025年1月8日宁波市丰华船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25年2月18日10时至2025年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管理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个工作日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并经管理人确认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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