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1-12 17:50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湖南路1号1幢2-27-3室不动产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湖南路1号1幢2-27-3室不动产 <结束>

资产编号:8156183

38.484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08
起始日期
76.8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500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4.203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8.4844万元
  • 单价:0.5007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十堰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2-08
  • 结束日期:2025-02-09
  •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湖南路1号
  • 评估价:54.203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76.8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室内装修标的物内墙
    车位:有地下停车场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有无钥匙?无4.查
    查封情况:查封机抵押情况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5年02月06日
    建筑类别:高层
    户型:二室二厅一厨一卫
    房屋结构:钢混
    租赁情况:无租赁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3室
    厅室数:二厅
    卫生间数:一卫
    小区:十堰市张湾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执行案号(2023)浙01执1346号执行员和电话吴法官:0571-89585212标的物名称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湖南路1号1幢2-27-3室不动产情况说明1.标的物所在地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湖南路1号1幢2-27-3室2.有无产权证原件?无3.有无钥匙?无4.查封机抵押情况1)法院查封;2)有抵押5.有无租赁?无6.有无优先购买权?无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位置状况坐落与方位标的物位于湖南路与车城路交汇处,地处十堰市张湾区,宗地四至为东抵车城路、北临佳梦苑小区、西距宝丰路250米、南抵湖南路,地理位置较优

与重要场所的距离标的物距市中心约3公里,小区1公里内有多个公交站,最近公交站离小区约100米

楼层及所在位置标的物为福嘉苑住宅,所在楼幢总楼层32层,位于第27层

楼层优交通状况对外交通便捷度标的物周边路网体系完善,附近主要道路有湖南路、车城路、宝丰路等

该区域无交通管制情况,整体来看,标的物对外交通便捷度优出入可利用的工具标的物小区1公里内有多个公交站,最近公交站离小区约100米,8、19、22、28、57、59路等公交线路途径,周边居民出行便利,综合来看,该区域内公交便捷度较优

交通管制情况无停车便捷程度标的物所在小区设置有地下停车场所,车位数量一般,停车便捷程度一般

外部配套设施状况基础设施标的物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完善程度较优,道路、供水、排水(雨水、污水)、供电、通信、燃气、有线电视等设施保障率较高

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标的物地处十堰市张湾区,周边汇聚着超市、便利店等,能满足周边居民全方面的购物休闲需求

金融服务中国建设银行等在该区域建立了分支机构,能满足周边居民和企业金融服务需求

分析结论标的物位于十堰市张湾区,周边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备,交通便捷度高,发展潜力较好

综合以上分析,标的物所在区域对其市场价值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2月08日10时至2025年02月0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1656917564;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湖南路1号1幢2-27-3室不动产

(一)标的物权益状况1、标的物权益状况根据提供的资料,标的物权益状况见表4.4.1、4.4.2

表4.4.1标的物《不动产产权情况表》不动产单元号登记状态不动产权证号权利人坐落规划用途竣工时间抵押情况查封情况420303005015GB70031F00010058已登记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5277号谢X张湾区车城街办湖南路1号1幢2-27-3住宅2013已抵押已查封表4.4.2产权人谢X结构钢筋混凝土专有建筑面积(㎡)76.86幢号1幢层数32分摊建筑面积(㎡)20.07户号1幢2-27-3室层次27层建筑面积(㎡)96.93坐落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湖南路1号1幢2-27-3用途住宅另据提供的资料,标的物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共有宗地面积5119.87㎡,使用期限2010年8月3日起2080年8月3日止,截止价值时点,剩余使用期限约55.70年

2、他项权利设立状况及限制权利状况①抵押及查封等权利状况据提供的资料,至价值时点,标的物存在抵押及查封等他项权利

②租赁及占有情况经评估人员现场查勘,价值时点之时标的物未出租(二)标的物实物状况1、土地实物状况根据评估人员实地查勘,标的物土地实物状况见表4.4.4:表4.4.4土地实物状况一览表权属人谢X座落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湖南路1号四至东抵车城路、北临佳梦苑小区、西距宝丰路约250米、南抵湖南路证载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实际用途住宅共有宗地面积宗地面积:5119.87平方米宗地形状较不规则几何图形宗地地形山地宗地土壤砂质土地质状况与相邻土地和道路无明显高差,自然排水状况较好;地形为平地,土质良好,地基的承载力和稳定性较好,无不良地质现象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内、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气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地上建有建筑物,即土地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2、建筑物及构筑物实物状况根据评估人员实地查勘,标的物建筑物实物状况见表4.4.5:表4.4.5建筑物实物状况一览表建筑物概况标的物位于湖南路与车城路交汇处,竣工于2013年,标的物户号张湾区车城街办湖南路1号1幢2-27-3室,建筑面积96.93㎡,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

规划用途成套住宅实际用途住宅户型标的物为二室二厅一厨一卫,规划合理布局大方层高层高约2.7米建筑物外部装饰标的物所在楼幢主体外墙为涂料,二梯五户

室内装修标的物内墙墙纸,顶部乳胶漆刷白,客厅及卧室地面木质复合地板、石膏板二级吊顶,厨房及卫生间集层吊顶,墙面30×60墙砖

维护状况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完好牢固;屋面:不渗漏,基层平整完好,排水畅通;楼地面:整体面层完好平整;门窗:较好,开关较灵活

内外粉刷:外墙面涂料较好,内墙墙布无起鼓;吊顶:完整牢固,无变形;水电卫设施部分:上、下水管道畅通无阻

电照:线路较好,绝缘良好截止价值时点标的物使用及维护状况较好

公共设施、设备标的物所在楼幢安装安防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等设施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分析结论标的物所在楼幢外立面美观线条流畅与周围建筑相协调,主体维护状况较好,标的物层高适中,户型方正,符合住宅用物业使用需求

总体来说,标的物整体实物状况较优

(标的物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评估价:542033元,起拍价:384844元,保证金:62344元,增价幅度3000元(或整倍数)

竞买人如不符合限购条件而强行竞得标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2.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3.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4.该标的可能存在物业、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5.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6.具体交接手续流程视法院工作情况决定;7.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5年02月06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

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看样人数”]发送至19906634009作为看样登记

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联系电话:0571-89584620、19906634009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四、转移登记、税费承担及垫缴税费退还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缴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

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

逾期不办理退还垫缴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五、异议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六、利害关系人参与竞拍与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优先购买权本次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保证金缴纳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30%以上的首付款(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6232652799517903887)

取得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如若在交款期限内因银行拍卖按揭审批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余款的,在银行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经法院核实属实的,方可延期交纳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余款缴纳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2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收款账号:6232652799517903887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逾期付款及悔拍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一、交易平台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根据省高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院确定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拍卖辅助服务将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除此之外,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二、其它说明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署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本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571-89585212(吴法官)0571-89584620(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9585220联系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2月08日10时至2025年02月0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1656917564;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到我院办理委托备案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拍卖当天不接收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院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的5日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2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6232652799517903887),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淘宝网上支付,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在接到法院通知电话后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鲲鹏路52号,联系人: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0571-89584620、19906634009)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958522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585212(吴法官)0571-89584620(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湖南路1号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