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位于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95号(联邦·太古项目一期)的201号房屋,建筑面积为4315.5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贵房预字2017第016号
1、标的权益情况:本次所拍卖的房屋为毛坯房,还未通过工程验收,目前无法办证
2、标的基本情况:按现状进行拍卖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2024)桂08执恢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10日10时至2025年2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5/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528.QvYY6u),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一)位于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95号(联邦·太古项目一期)的201号房屋,建筑面积为4315.5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贵房预字2017第016号
1、标的权益情况:本次所拍卖的房屋为毛坯房,还未通过工程验收,目前无法办证
2、标的基本情况:按现状进行拍卖
3、拍卖底价确定方式:参考广西开宗[2024]房估字第12048号评估报告的评估价8001元/㎡
起拍价:31075920元,保证金3000000元,加价幅度150000元
(二)位于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95号(联邦·太古项目一期)的1-02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67.1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贵房预字2017第016号
1、标的权益情况:本次所拍卖的房屋为毛坯房,还未通过工程验收,目前无法办证
2、标的基本情况:按现状进行拍卖
3、拍卖底价确定方式:参考广西开宗[2024]房估字第12046号评估报告的评估价13596元/㎡
起拍价:2045320元,保证金35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
(三)位于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95号(联邦·太古项目一期)的1-21号房屋,建筑面积为78.5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贵房预字2017第016号
1、标的权益情况:本次所拍卖的房屋为毛坯房,还未通过工程验收,目前无法办证
2、标的基本情况:按现状进行拍卖
3、拍卖底价确定方式:参考广西开宗[2024]房估字第12046号评估报告的评估价15703元/㎡
起拍价:1110410元,保证金2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日之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定于2025年1月21日上午10:00—11:00组织现场看样(需看样人员必须电话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的房屋均还未通过工程验收、消防验收,目前还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物各项权利转让或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本次拍卖标的物产生的税费等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法律、法规确定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等,法院将从拍卖所得款中扣除)
对于法律法规未明确的纳税主体的税费(包括可能拖欠的土地出让金、水电费、物业费等),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关于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拍卖标的物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适时交付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优先购买权人
七、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八、买受人应于2025年2月20日前,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详细请咨询拍卖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款项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支行,账户名称:(2024)桂08执恢69号,账号:903112010103165799-104666];汇款请备注:(2024)桂08执恢69号执行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标的物是否可支持贷款:不确定,详情咨询当地金融机构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5-4591819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吕法官0775-459188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二五年一月八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须知(2024)桂08执恢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10日10时至2025年2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5/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528.QvYY6u),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的办理,应于竞买开始前3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3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以拍卖公告确定的金额为准),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YPERLINK""\l"q1"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相应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买受人应于2025年2月20日前,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2024年2月27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成交确认书》
1、银行付款方式:款项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支行,账户名称:(2024)桂08执恢69号,账号:903112010103165799-104666];汇款请备注:(2024)桂08执恢69号执行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YPERLINK""\l"q8"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经法院通知后仍未支付完毕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标的物交接要求详见《拍卖公告》),并自行办理转让或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及各项权利转让登记等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转让、过户时的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由各自承担,对于法律法规未明确的纳税主体的税费(包括可能拖欠的水电费等),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法规确定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等,法院将从拍卖所得款中扣除)
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及办理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5-4591819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吕法官459188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二○二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