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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标的物调查情况表<\/td><\/tr>标的物名称<\/td>安邦集团持有的的贵州安邦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td><\/tr>标的物所有人<\/td>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d><\/tr>拍卖依据<\/td>1.上海金融法院决定书(2024)沪74破3号;2.上海金融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沪74破3号<\/td><\/tr>评估鉴定机构<\/td>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td><\/tr>评估基准日<\/td>2024年8月31日<\/td><\/tr>标的估值<\/td>1,982,694,999.00元<\/font><\/td><\/tr>法定代表人<\/td>郑旭<\/td>成立日期<\/td>2012\/12\/12<\/td><\/tr>注册资本<\/td>33000万人民币<\/td><\/tr>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d>915200000590790000<\/td><\/tr>注册地址<\/td>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河西路省府西路公园路交汇处国贸置业大厦30层<\/td><\/tr>经营范围<\/td>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能源与矿业开发及投资;能源与环保技术开发、利用、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非金融性项目投资及咨询服务;招投标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汽车租赁;水文地质勘探、基础处理;矿产品、矿山物资及设备、化工产品、化工材料、建筑材料、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汽车配件的销售
)<\/td><\/tr>特别说明<\/td>管理人展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股权信息,日期、主体、金额、股数等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存在与相关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以上内容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td><\/tr><\/table>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2024年8月2日,上海金融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安邦物产有限公司、北京邦通汉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邦邦共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搭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安邦集团等七家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分别指定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4年9月29日,上海金融法院依法裁定对安邦集团等七家公司破产清算案以实质合并方式审理,并于同日指定清算组担任安邦集团等七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4年11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宣告安邦集团等七家公司破产
安邦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变价方案》”)
根据《财产变价方案》的规定,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22日上午9时至2025年1月23日上午9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金融法院,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是否成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手续费等,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辅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股权,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出资瑕疵等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6.拍卖标的交付前,拍卖标的产生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款),属于安邦集团等七家公司的破产财产
7.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
二、拍卖标的安邦集团持有的贵州安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安邦”)100%股权
起拍价:1,586,156,000.00元,保证金594,808,500.00元,增加幅度1,000,000元/次
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一旦参拍,视同对拍卖标的的所有情况全部知悉,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
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包括股权是否可以适格受让等)、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税费(印花税、增值税)、现有价值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
2.评估报告所涉长期股权投资-贵州安邦100%股权数据引用审计机构审计后数据,原始投资额为33,000.00万元,账面价值为198,269.50万元
3.贵州安邦有3项探矿权,评估结果引用由评估机构出具的探矿权价值评估报告,具体如下:(1)贵州省赫章县结构勘查区煤矿探矿权价值评估报告(国融兴华矿评字[2024]第0043号),评估市场价值为123,692.86万元
(2)贵州省纳雍县张维勘查区煤矿探矿权价值评估报告(国融兴华矿评字[2024]第0042号),评估市场价值为74,968.21万元
(3)贵州省威宁县金斗勘查区煤矿探矿权价值评估报告(国融兴华矿评字[2024]第0044号)评估市场价值为196,977.96万元
4.抵押、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贵州安邦的关系贵州安邦于2022年7月向安邦集团借款8,172,024.03元,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贵州安邦4处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建筑面积共829.86m²,评估价值合计830.11万元
此外,国贸置业大厦1单元30层4号房屋、5号房屋各有部分出租,出租面积约200m²,承租方为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公司股权价值与标的公司资产及营业情况等诸多因素相关,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月21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管理人联系电话:13132208179
三、咨询与看样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李先生;联系方式:021-63392290;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81号4楼
2.因本次拍卖标的物为股权,故本标的物不安排现场看样
在进行网络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竞买人需要查阅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的,请提前与管理人和拍辅机构联系,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查阅
竞买人同时应根据管理人和拍辅机构的相关要求出具保密承诺函及其他资质证明等文件
3.竞买人未经咨询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2025年1月21日前与拍辅机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辅机构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81号4楼)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实际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3.对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变更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多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或行政机关审批原因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的,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转让登记的一切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凭相关拍卖成交文件等),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登记主管机关要求提供的任何以第三方名义出具或盖章(捺印)确认的报告、文件、证明等书面材料,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恰谈联系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拍卖人仅承担在相应文件上加盖印章的义务以及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协助义务
因未及时取得上述书面文件导致过户停滞,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竞买前务必向过户登记部门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一旦竞买,视为知晓办理过户登记条件,若不能办理过户,责任自行承担
5.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参与竞买必须符合标的所在地政府、行政机关所规定标的物受让人具备的条件,特别是探矿权受让人的条件,具体情况可向标的物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咨询,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知晓受让人条件,自行承担竞买成功后因不符合受让人条件导致无法办理标的物权属转移的风险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应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受让资格和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六、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和拍辅机构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办理股权转让登记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2.鉴于安邦集团等七家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管理人无法开具发票,管理人不作开具发票的任何承诺
3.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综合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拍卖成交价累进递减计算,拍卖成交价人民币200万以下(含200万)的,收费比例1.5%;超过200万至1000万(含1000万)的部分,收费比例0.9%;1000万以上的部分,收费比例0.6%,封顶为25万元),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黄浦支行,账号:00003046582】
(2)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管理人如下账户:户名: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支行;账号:310066726018800929101;款项划拨请注明“款项性质:资产竞拍款(16)”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买受人存在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支付拍卖款、不支付拍卖款等情形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的破产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所负债务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
管理人重新拍卖标的物的,悔拍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移交与过户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拍辅机构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81号4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并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标的物股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如有必要,可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标的的风险及权利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转移给买受人
拍卖标的持有企业后续将进入清算结案、工商注销等程序,如买受人未及时办理拍卖标的股权过户手续的,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全权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2.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拍卖标的系破产财产,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披露的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审慎、独立判断拍卖标的已披露和未披露的已知债务和或有债务的风险与责任
4.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由于拍卖标的系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人对于标的公司对外经营情况,所欠债务等情况并不知悉,也无法对标的公司的任何情况做任何保证或说明
相关股权的价值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股权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5.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对买受人资质的要求、股东资格和有关确权、过户的手续
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身不具备相应条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而产生的所有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充分注意此投资风险
6.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将确认书中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进行公示
7.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3918874993李先生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辅机构咨询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2024年8月2日,上海金融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安邦物产有限公司、北京邦通汉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邦邦共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搭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安邦集团等七家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分别指定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4年9月29日,上海金融法院依法裁定对安邦集团等七家公司破产清算案以实质合并方式审理,并于同日指定清算组担任安邦集团等七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4年11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宣告安邦集团等七家公司破产
安邦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变价方案》”)
根据《财产变价方案》的规定,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22日上午9时至2025年1月23日上午9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金融法院,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安邦集团持有的贵州安邦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四、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受让资格和条件;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参与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标的股权过户登记的手续,并评估相关风险
管理人和辅拍单位不做股权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股权不能过户的任何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成功后,买受人未能在7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并依照本文件及相关拍卖公告追究其违约责任,管理人同时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
八、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并由管理人和拍辅机构提供必要的协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后续可能发生的所有相关不利后果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的一切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凭相关拍卖成交文件等),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登记主管机关要求提供的任何以第三方名义出具或盖章(捺印)确认的报告、文件、证明等书面材料,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恰谈联系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拍卖人仅承担在相应文件上加盖印章的义务以及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协助义务
因未及时取得上述书面文件导致过户停滞,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竞买前务必向过户登记部门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一旦竞买,视为知晓办理过户登记条件,若不能办理过户,责任自行承担
十、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参与竞买必须符合标的所在地政府、行政机关所规定标的物受让人具备的条件,特别是探矿权受让人的条件,具体情况可向标的物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咨询,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知晓受让人条件,自行承担竞买成功后因不符合受让人条件导致无法办理标的物权属转移的风险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应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有关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13918874993李先生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辅机构咨询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管理人(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代章)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