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1-14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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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皂李湖16号地块红线范围内面花资产转让 <结束>

资产编号:8169475

324.3921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1-13
起始日期
388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83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24.3921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24.39216万元
  • 单价:0.0834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绍兴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5-01-13
  • 结束日期:2025-01-24
  •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皂李湖
  • 评估价:324.3921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88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为:挂牌后第7个工作日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3号鑫洲国际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注册地址:浙江省曹娥街道舜耕大道西段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名称绍兴市上虞区皂李湖16号地块红线范围内面花资产转让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不涉及其他标的清单标的名称:绍兴市上虞区皂李湖16号地块红线范围内面花资产转让序号名称单位胸径φ(cm)地径D(cm)冠幅P(cm)树高H(cm)数量1桂花棵14.1-16.0152桂花棵16.1-18.0133桂花棵18.1-20.0534桂花棵20.1-22.0925桂花棵22.1-24.01086桂花棵24.1-26.0717桂花棵26.1-28.0178金叶女贞球棵120-14019金叶女贞球棵140-160410红花檵木球棵140-160711红枫棵2.1-4.07912红枫棵4.1-6.082213红枫棵6.1-8.038014红枫棵8.1-10.030915红枫棵10.1-12.017816红枫棵12.1-14.08517沙朴棵52.1-54.0118香樟棵42.1-44119香樟棵44.1-46120榉树棵14.1-16.0421榉树棵16.1-18.0922榉树棵18.1-20.01223榉树棵20.1-22.01124榉树棵22.1-24.0325榉树棵26.1-28.0126樱花棵10.1-12.0227樱花棵12.1-14.0128紫薇棵10.1-12.02329紫薇棵12.1-14.01730紫薇棵8.1-10.02431茶花棵12.1-14.02132茶花棵14.1-16.04833板栗棵12.1-14.0234板栗棵16.1-18.0335板栗棵18.1-20.0836板栗棵20.1-22.0237板栗棵22.1-24.0338板栗棵24.1-26.0339板栗棵26.1-28.0540板栗棵30.1-32.0341板栗棵32.1-34.0442板栗棵34.1-36.0543板栗棵38.1-40.0644板栗棵44.1-46.0345桔树棵10.1-12.0146梨树棵8.1-10.0347梨树棵10.1-12.0348梨树棵14.1-16.0149梨树棵16.1-18.0150梨树棵18.1-20.0251梅子树棵10.1-12.0952梅子树棵12.1-14.01253梅子树棵14.1-16.0654梅子树棵16.1-18.01355梅子树棵18.1-20.01556梅子树棵20.1-22.01257梅子树棵22.1-24.01658梅子树棵24.1-26.01259梅子树棵26.1-28.0860梅子树棵28.1-30.0561梅子树棵30.1-32.0162柿树棵8.1-10.0163柿树棵10.1-12.0264柿树棵12.1-14.0165桃树棵8.1-10.01566桃树棵10.1-12.0367桃树棵12.1-14.0368桃树棵24.1-26.0169杨梅棵10.1-12.0670杨梅棵12.1-14.01471杨梅棵14.1-16.01172杨梅棵16.1-18.02873杨梅棵18.1-20.02474杨梅棵20.1-22.02775杨梅棵22.1-24.02276杨梅棵24.1-26.01877杨梅棵26.1-28.02578杨梅棵28.1-30.03279杨梅棵30.1-32.01480杨梅棵32.1-34.01581杨梅棵36.1-38.01782杨梅棵44.1-46.01383杨梅棵46.1-48.0884杨梅棵48.1-50.0685杨梅棵54.1-56.0186杂树棵5.1-10.01787杂树棵10.1-20.03888杂树棵>207089砖砌管理房㎡94.5890水泥地面㎡124.0291木板维护彩钢棚㎡33.5792桂花棵18.1-201293桂花棵20.1-222194桂花棵22.1-24695桂花棵24.1-26496金叶女贞球棵120-1402397金叶女贞球棵140-16012898红花檵木球棵140-1602299红叶石楠球棵140-16016100红叶石楠球棵160-18033101无刺枸骨球棵120-14010102红枫棵8.1-102其他披露内容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

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本次公开竞价物资所有权均为绍兴市上虞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5.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6.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如遇数量有误、品质不全、无法正常成活等情況,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7.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意向方提交报名申请并且交纳竞买保证金视为对标的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8.本次竞拍标的集中看样时间为:挂牌后第7个工作日,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看样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575-89290536

9.本次转让标的为位于绍兴市上虞区皂李湖16号地块红线范围内的面花(详见《标的清单》)区域范围内实际的面花数量与参考数量可能存在误差,受让方应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成为受让方,所有投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该区域周边道路复杂,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并自行协调解决受让方禁止超范围越界开采搬移,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绍兴市上虞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曹娥街道舜耕大道西段618号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29D3N715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计价方式总价转让底价(万元)324.39216是否有保留价无价款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

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确定后,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50万元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上虞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上虞支行,账号:8110801013701224630)

3.项目工期:搬移限期30日

(项目工期从转受双方签署合同且受让方在完成交易合同所涉全部款项与转受让方均将服务费结清后,受让方接到转让方书面通知之日开始计算)

4.本次转让标的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

转让方和绍兴产权公司不保证标的数量是否准确,品质是否完好,也不保证苗木能否正常成活,需受让方自行查看

如数量缺失、品质不全、无法正常成活等情况,均不影响本次成交价5.标的成交后,受让方自行组织人员、工具搬移苗木、拆除附属设施,并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等工作

如有损失转让方和绍兴产权公司不负任何责任6.受让方应对标的物的挖掘、拆除、搬移、装载、运输、清理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且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挖掘、拆除、搬运、装载、运输、清理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7.受让方需在转让方要求的项目工期截止前完成搬移工作

受让方如未及时搬移,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并视为受让方对未完成搬移标的物作放弃处理,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负

受让方在规定项目工期截止前搬移完成,且受让方无违约行为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联系人姓名蒋女士联系人电话0575-89290536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50.0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信息披露其他事项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是否自动延牌否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在线报价项目附件公示附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交易合同样稿.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材料附件标的物位置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石女士电话0575-89295863传真邮箱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网址https://www.sxcqpt.com/SXPT/转让方联系人蒋女士电话0575-89290536传真邮箱地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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