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1-16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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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关于袁*婷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8184359

32.8340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1-23
起始日期
2025-01-24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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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32.8340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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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32.83408万元
  • 单价:0.5163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浦东新区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5-01-23
  • 结束日期:2025-01-24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兴路街道巨峰路90弄88号
  • 评估价:32.8340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小区:8号香缤国际
    支付方式:现金
    品牌:现代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深圳市大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含旗下子公司,下称“大数担保”)将于2025年1月23日10时起至2025年1月24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m.jd.com)对的袁*婷个人单户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受托组织方:大数担保;转让标的:袁*婷的个人单户债权(截至基准日2025年1月3日,该债权总金额合计1056356.73元

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为竞价模式

3.竞价时间:2025年1月23日10时起至2025年1月24日1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京东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4.竞拍的起始价为328340.84元,保证金为32834元,加价幅度为5000元或整倍数

5.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金额为起始价的10%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转让方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退还,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示:保证金具有履约担保性质,若竞买人出现下列其中情况之一的,无权要求退回保证金:①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②未在竞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7日9时59分之前)完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在该协议签订后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按协议约定的金额、期限、付款方式等义务的;③妨碍、误导他人参与竞价,或恶意串通破坏竞价秩序的;④故意诋毁交易组织方、大数担保或散布不实言论损害交易组织方、大数担保的合法权益的

发生以上情形之一,已经获得竞买人资格的,大数担保有权予以撤销;已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大数担保有权解除协议,并将标的另行处置,且不予返还保证金

6.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交后,竞价余款(包含竞价尾款、平台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应在2025年2月7日9时59分之前(竞价成交后5个自然日内)线上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竞价尾款、平台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的支付

买受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的支付,因买受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卖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余款的,大数担保有权组织重新竞价7.买受人需在公告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完成竞价余款支付,并于支付后的5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7日9时59分之前)与转让人完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即视为债权交割完成,并需在签署完成之时起24小时内同意线上划转保证、尾款金额至转让方银行账户

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的,视为理解并同意此约定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余款或未按时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的,大数担保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并由买受人承担违约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及技术费用)

8.转让人取得此债权后暂未办理转让通知及执行主体变更、抵押权变更事宜;若买受人提出通知债务人及办理变更事宜的,转让人可协助提供相关的通知材料,相应的通知费用以及办理变更手续中产生的费用及结果由买受人承担

9.转让人将于买受人与转让人签订协议并支付完毕全部债权受让价款(以转让人收到款项为准)后,开始交割债权相关材料,如原债权人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他项权证等

10.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深圳市大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依法对标的资产再行处置,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应当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及应当支付的技术费用

11.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约或者付款的,大数担保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将竞拍标的另行处置;若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大数担保由此遭受的损失的,竞买人还应就不足部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大数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于由此所产生的纠纷大数担保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债权转让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行使追索权,且不得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为由要求解除交易

13.本次竞价经公告期后进行,已就本次处置标的资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深圳市大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本次处置标的资产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资产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资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4.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15.竞价成功后,袁*婷的债权交割完成标准以此须知为准

16..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17.本次不良资产债权转让为卖断方式,不设定任何兜底及回购条件

在全部转让款项汇入大数担保指定账户并完成扣款处理后,大数担保后续配合买受人变更诉讼主体,但大数担保不再承担后续诉讼清收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并对诉讼清收的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8.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若对以上协议内容有异议,需在2025年1月24日10:00之前联系大数担保或京东资产服务团队,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协议内容认同

《债权转让协议》最终以“深圳市大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审批为准

20.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大数担保可以要求受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后,未实际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21.本竞价须知由深圳市大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深圳市大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情况表项目名称深圳市大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袁*婷债权担保方式抵押(二押)债权本息截至2025年1月3日,该债权贷款本金余额为820852.11元,债权合计约1056356.73元

借款人情况借款人名称袁*婷贷款本金820852.11元债权总金额1056356.73元抵押物所在地上海市抵押物情况上海市浦东新区巨峰路90弄40号****室抵押物面积63.59免责声明【深圳市大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京东网站内所有曝光内容均由我行调查采集第三方信息而来,本项目债权本息、抵(质)押权效力、抵质押物权属、现状、借款人及担保人责任等以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为准

我行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如对信息有任何异议,请来电告知

深圳市大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含旗下子公司)将于2025年1月23日10时至2025年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资产拍卖平台(网址:https://zcpm.jd.com,户名:深圳市大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所持有的以下标的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一、竞买标的物No.标的名称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1胡*成债权104792.1041047950002贺*华债权101846.9441018550003黄*债权136687.161366950004杨*平债权392023.3563920250005沈*元债权135329.2761353350006贾*波债权203123.862031250007马*梅债权155608.741556150008肖*债权158773.5081587750009沈*国债权126485.3412649500010李*债权48386.9564839500011刘*素债权137321.84813732500012董*娜债权35032.663503500013朱*鑫债权57852.9725785500014曾*俐债权236395.5223640500015袁*婷债权328340.84432834500016贾*债权186001.10418600500017向*债权95649.2169565500018王*好债权361381.40436138500019王*红债权335001.0233500500020郑*行债权191397.17619140500021沈*豪债权348803.69634880500022郭*婷债权91218.9489122500023李*华债权240693.82824069.383500024易*坤债权284749.51628474.952500025付*凯债权15239015238.988500026郭*债权95278.9929527.8992500027逯*升债权618296.91661829.692500028郑*梅债权93551.629355.162500029张*萍债权218975.61621897.5625000标的详情参阅《资产情况表》三、特别声明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本次竞买

同时,竞买人须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竞价标的:(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2)参与债权转让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参与人员及其参与的中介机构;(3)参与处置该不良债权的本行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5)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6)本次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及其高管、财务人员、关联人、直系亲属;(7)被列入反恐、反洗钱黑名单的人员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

2、本竞买活动按竞买标的现状出让,所提供的竞价标的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深圳市大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保证担保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买受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因买受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卖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平台技术服务费的收取以平台收费标准为准5、竞买人在报名前、竞价前,均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6、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来电咨询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自贸西街18号香缤国际金融中心7楼资产转让协议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于2024年【 】月【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签署

甲方(债权转让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乙方(债权受让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鉴于:甲方拟将其合法持有的债权资产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标的债权资产

甲、乙双方约定债权资产相关信息可以以纸质的形式确认(以下简称“标的债权资产”)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转让资产债权资产的金额标的债权资产是指截至封包日的主债权、从权利;标的债权同时包括封包日前发生的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垫付的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费用

截至封包日,债权本金余额为¥【 】元,利息(含罚息)为¥【 】元,,担保费为¥【 】元,相关处置费用为¥【 】元,合计金额为¥【 】元

具体信息见附件一《资产信息确认书》甲方同意将标的债权资产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标的债权资产,双方约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元)

甲方自【 】年【 】月【 】日(以下称为“封包日”)开始,甲方将标的债权资产进行封包

在收到全额转让价款之日向乙方转让标的债权资产甲方应当在收到全额转让价款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收款凭证

乙方自转让日起替代甲方享有标的债权资产的一切权利、利益与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权益)以及与该债权相关的其他全部附属权利、诉求、利益和法律救济等,并独立承担标的债权资产于转让日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风险或责任

双方的义务债权转让通知2.1.1甲方收到全额转让价款后,应按其与债务人约定的形式履行债权转让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债权人变更为乙方,乙方的联系方式、乙方的收款账户

上述债权转让通知的过程证明文件甲方应在通知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整移交给乙方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2.1.2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按照2.1.1条约定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的短信通知并不意味甲方在发出短信通知时已将本协议项下的标的债权资产全部转让至乙方

甲方发出通知的行为不能被乙方或新的债权受让方援引用于对抗本协议关于标的债权资产的转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按约定支付债权转让价款等)

同时甲方向债务人发出转让通知的行为并不等同甲方自愿变更、减损、放弃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双方仍应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

2.1.3 如发生本协议甲方回购部分债权的情形,乙方应按照2.1.1条同等标准向对应债务人履行债权转让通知(如甲方向乙方转让该债权时已履行登报通知,则乙方应履行登报通知),内容包括债权人变更为甲方,甲方的联系方式、甲方的收款账户

甲方应在收到全额转让价款之日后【 1 】个月内向乙方提供其掌握的或在其合理控制下转让债权的全部债权证明文件,具体为附件二《债权证明文件清单》所载之书面文件、电子文件等及甲方已向债务人完成债权转让通知的相关凭证

为免歧义,双方进一步明确,如前述债权证明文件在签署本协议时由银行、快递公司等第三方掌握或需在签署本协议后由第三方出具的,甲方向乙方提供债权证明文件的时间可能超过15个月,实际交付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该情况下甲方不构成违约

如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瑕疵(包括缺失、错配等),乙方应在文件交付后【10】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债权证明文件修正要求

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乙方未在指定期限内向甲方提出债权证明文件修正要求的,视为甲方已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文件交付的义务

应乙方的合理要求,并基于案件审理、执行所需(限于乙方承继相应案件诉讼或执行当事人的申请不被法院认可的情形),甲方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

乙方因债权追偿需要,须银行提供与该受让债权相关的证明材料的,甲方同意协助乙方与银行进行沟通,银行提供证明文件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因银行原因无法提供文件原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提供的证明材料以银行出具的版本为准

甲方对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无论是本协议2.2条或2.4条所涉及由银行提供的文件原件、加盖公章的打印件等)的完整性、有效性及证明文件的样式、内容、数量等不作任何保证

乙方应自行承担使用前述证明材料的后果甲方为实现债权已与相关机构签署了相关服务合同的,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完整披露合同文本及执行情况

乙方有权评估是否承继甲方在以上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签订本协议后按服务协议原约定的条件和条款执行

若乙方选择承继甲方在以上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在签订本协议后按服务协议原约定的条件和条款执行,相关机构的费用自封包日之后由乙方支付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1.2条所载的标的债权资产转让价款

甲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如转让过程中涉及应交税费的,由甲乙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其在本协议项下所应缴纳的税费

在封包日次日起,转让债权发生现金收回的,在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按时、全额支付完毕转让价款的前提下,应归乙方所有,甲方在收到乙方关于债务人还款的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

如乙方未根据本协议按时、全额支付完毕转让价款,上述回收金额归甲方所有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2.7 在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完毕全额转让价款之前,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转让资产再次转让给第三方

陈述与保证双方互为陈述与保证如下:其是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如适用)或中国公民(如适用),其拥有签订、履行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批准和/或授权;本协议一经其签署并生效,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可强制执行的义务;甲、乙双方提供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重大遗漏或误导性;各陈述与保证均相互独立,对任何一项陈述与保证的解释不影响其他陈述与保证的效力

甲方进一步陈述与保证如下:甲方拥有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的授权和权力,不附带任何法律负担

标的债权资产具有可转让性,甲方对标的债权资产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甲方对债务人的该等债权合法、真实、完整为乙方依法受让、追收及实现标的债权资产权益提供必要协助

乙方进一步陈述与保证如下:乙方支付的资产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乙方承诺:甲方已按照乙方要求充分说明标的债权资产的情况与风险

乙方已完全了解转让标的债权资产可能存在瑕疵及回收风险,对此不存任何异议,并承诺不因上述瑕疵或风险要求甲方赔偿或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已对标的债权资产及抵押物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同意按照本协议封包之日债权资产的状态受让

债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自行与实际债务人沟通还款事宜,承诺自行承担转让日后标的债权资产可能产生的本息损失

债权转让完成后,乙方为适格的债权人,即乙方与债务人产生相应的民事法律关系

乙方可依法向债务人进行催收债权,若因乙方催收过程中与债务人发生债权有效性相关的争议或投诉,甲方应配合乙方解决

其他争议或投诉由乙方自行对债务人承担法律责任,若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和合理费用损失

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任一期付款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总转让价款金额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乙方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乙方任一期逾期超过30日未足额支付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总转让价款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协议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解除

发出通知时未收到全额转让价款的债权归甲方所有如按照前述约定应归属于甲方所有的债权在发出通知前已转让至乙方,该笔债权于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自动、无条件、免费回转至甲方所有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5日内办理债权转让至甲方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甲方要求向债务人发出有效通知)

不可抗力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战争、暴乱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的情况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双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

保密条款6.1 双方同意对各方在缔结、履行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内部信息、本协议相关信息及其他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本协议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仅在为执行本协议所需的范围内披露给指定人员,同时,接受方在披露之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告知信息的保密性质,由接收人员做出相应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接收人员为个人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或未经授权向第三方披露

6.2 乙方确认,标的资产转让后,乙方作为独立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因乙方违法违规处理个人信息而导致任何投诉、索赔或者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送达条款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纠纷,各方同意协议另一方或司法机关(如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可以采用电子送达,通过电子邮件、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诉讼服务及送达平台)等现代化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送达函件或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等)

各方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为本协议首页所载的地址、号码、邮箱

各方同意协议另一方或司法机关可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送达函件或法律文书,采取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邮寄送达的,以受送达方签收之日为准,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文书寄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电子送达的,信息进入受送达方电子系统时,即为送达各方确认的本条所载的送达方式、联系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如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含支付令送达)等

若各方的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协议另一方和司法机关(如适用)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协议另一方和司法机关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方保证上述送达地址是准确、有效的;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协议另一方变更后的地址,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受送达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因协议一方提供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信息,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文书寄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电子送达的,信息进入受送达方变更前的电子系统(地址)时,即为送达

各方同意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线下现场开庭、网上/线上开庭)参与诉讼仲裁

本条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协议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府规定

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若协商未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深圳国际仲裁院解决

其他完整协议本协议及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协议项下的标的债权资产转让事项的全部约定,并取代双方先前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约定和承诺

解除、补充和修改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做出,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份数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附件一:《资产信息确认书》;附件二:《债权证明文件清单》 [本行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附件一:资产信息确认书甲、乙双方对以上债权信息确认无误,并同意按此信息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4年 月 日 日期::2024年 月 日附件二:债权证明文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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