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1-23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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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鑫鼎盛铁矿有限公司股权(50%) <结束>

资产编号:8244341

1298.7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21
起始日期
2025-02-2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298.7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298.7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西省 临汾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2-21
  • 结束日期:2025-02-22
  •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姜家沟
  • 评估价:1298.7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流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评估价:12987200元,起拍价:12987200元,保证金:800000元,增价幅度:32468元

特别提醒:标的物为个人持有在襄汾县鑫鼎盛铁矿有限公司股权(持股比例50%),法院不承担该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与襄汾县鑫鼎盛铁矿有限公司联系,核实是否符合投资入股条件、该铁矿现状等,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对本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均已了解且接受,责任自负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个工作日16时止接受咨询

(联系电话:0357-2189268/0357-2189266)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相关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资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办理拍卖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2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名称: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955885051000150487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平阳支行行号:102177002834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357-218902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57-2189269/0357-218926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竞买须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2月21日10时至2025年2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重要提示: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五、本拍卖标的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司法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需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产生的一切税费(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及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变更条件及能否办理产权证书,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监督电话:0357-2189026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姜家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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