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1-26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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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433号银河小区13号楼6号商服 <结束>

资产编号:8257909

283.932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08
起始日期
688.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12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92.71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83.9325万元
  • 单价:0.4122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2-08
  • 结束日期:2025-02-09
  •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银河小区13号楼
  • 评估价:292.71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88.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年龄装修情况简装房
    钥匙:过户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1月26日
    房屋朝向:朝向南北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3号银河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
    配套情况:电视
    装修配置:电视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433号银河小区13号楼6号商服【不动产权证号为:哈房权证松字第20150859号,建筑面积:688.90平方米】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黑0129执恢815号执行裁定书房屋所有权证哈房权证松字第20150859号土地使用权证标的物所有人王迎春标的物现状房屋用途商服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租赁情况过户情况能办理过户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已被延寿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于黑龙江延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案申请执行人)法院提供办理产权过户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688.90平方米公摊面积土地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简装房屋户型房屋楼层1层房屋朝向南北朝向周边配套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交通便捷

评估总价:2927140.00元,起拍价:2839325.8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依照《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竞买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延寿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延寿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1月26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房屋未腾空,如被执行人不配合交付房屋,法院将强制腾空,会有延迟交付的风险

七、特别提醒:(1)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对于房产,其家庭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应当由家庭中具备当地购房资格者报名参加竞买),参与竞拍的,视为向本院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对于不符合限购政策仍参与竞拍的,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因此产生的悔拍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亦应符合上述限购政策

(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时自行办理

逾期办理产生的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及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行承担

(3)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主教育附加、契税等)具体情况及税额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行到税务部门查询,并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行办理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买受人自垫付税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4)标的物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燃气、供暖(欠供暖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并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的规定应由相应缴费义务人负担

(5)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行办理水、电、电视、电话、物业、燃气、供暖等相关配套项目的过户登记、申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6)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2月1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延寿县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县支行,账号:0802220104002046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451-8334641018704768128法院监督电话:0451-8334641313503650799(贾法官)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延寿县延寿镇(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网络司法拍卖须知(2024)黑0129执恢815号之二(第二次拍卖)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8日10时至2025年2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延寿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51/1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991.WVF7oS,户名: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433号银河小区13号楼6号商服【不动产权证号为:哈房权证松字第20150859号,建筑面积:688.90平方米】

评估总价:2927140.00元,起拍价:2839325.8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延寿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延寿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1月2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月2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2月13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延寿县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县支行,账号:08022201040020461),并在2025年2月13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延寿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预交的保证金暂予扣留,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退还原买受人;不足的责令其补交,拒不补交的,我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如须强制腾空需要一定时间),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房屋未腾空,如被执行人不配合交付房屋,法院将强制腾空,会有延迟交付的风险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行办理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买受人自垫付税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标的物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燃气、供暖(欠供暖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并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的规定应由相应缴费义务人负担

十五、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六、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七、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并主动与法院联系

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二、如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电话:0451-8334641313503650799(贾法官)咨询电话:0451-833464101870476812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银河小区1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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