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拍卖标的<\/span><\/b>、<\/span><\/b>起拍价<\/span><\/b>及资产情况<\/span><\/b><\/b><\/span><\/p>(一)拍卖标的:<\/span>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span>重整投资人资格<\/span><\/span><\/p>(二)起拍价:<\/span><\/b>本次拍卖起拍价为<\/span><\/b>18,438,538.91<\/span><\/b>元,保证金为<\/span><\/b>2,000,000<\/span><\/b>元,增价幅度为<\/span><\/b>100,000<\/span><\/b>元
<\/span><\/b><\/b><\/span><\/p>(三)菩恩公司资产情况:<\/span><\/span><\/p>1.实物资产<\/span><\/span><\/p>管理人掌握的菩恩公司的实物资产包括:<\/span><\/span><\/p>(1)<\/span>房屋,房屋共28幢,总建筑面积15777.99平方米,具体为:传达室、石灰库、料斗库、配电房、沉钒房、办公楼、机房、钢架棚、焙烧窑等
其中有证房屋14处,分别为:传达室、配电间、堆料车间、烟气搅拌车间、离子交换、解析、沉钒厂房、水处理试验房、下门卫室、水设备处理车间、原料加工车间、风机房、沉钒车间仓库、办公楼
房屋产权证号为沅房权证凉水井字第713001284号至713001295号,及713001257、713001268号
<\/span><\/span><\/p>(2)<\/span>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25项,具体包括浸泡池、钒池、水泥路、大门、水池等
其中有证构筑物11处,房屋产权证号为沅房权证凉水井字第708000004号至708000014号
<\/span><\/span><\/p>(3)机器设备及设施,机器设备39项,自公司2016年停产后闲置至今
其中电动大门、空调、配电屏、浓缩脱盐设备控制系统、变压器等11项设备尚可使用;其余如输送带、提升机、除尘设备、搅拌设备、粉碎设备等28项生产线设备锈蚀严重,不能正常使用
输电线路1条,钢芯路绞线,线径50,长度620米
<\/span><\/span><\/p>2.无形资产<\/span><\/span><\/p>管理人掌握的菩恩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span><\/span><\/p>(1)土地使用权,位于沅陵县凉水井镇林科所内土地1宗,面积39976平方米
土地权证为沅国用〔2013〕第243号,地号03-03-135,图号3144.90-37449.70,地类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终止日期为2063年1月28日
<\/span><\/span><\/p>(2)采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C4312002009062130024268;采矿权人: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沅陵县凉水井镇;矿山名称:沅陵县白雾坪钒矿;开采矿种:钒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5.00万吨\/年;矿区面积:0.4659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三年,自2015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2日
该采矿许可证已过期
<\/span><\/span><\/p>特别说明:<\/span><\/span><\/p>1.<\/span>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span>名下的采矿权已于2018年6月12日到期,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span><\/span><\/p>2.<\/span>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span>名下的采矿权、不动产<\/span>被多个人民法院司法冻结;<\/span><\/span><\/p>3.<\/span>其他可能对股权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详见资产评估报告;<\/span><\/span><\/p>4<\/span>.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span>2025年2月25日<\/span>17:00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span>唐<\/span>律师,联系方式:<\/span>18627452323<\/span>
<\/span><\/span><\/p><\/p><\/span><\/div><\/div><\/div><\/div><\/div><\/div>';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公告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3月3日10时起至2025年3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以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活动,对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菩恩矿业公司)进行重整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详细阅读《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格、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2.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参与本次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同意接受《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约束,请竞买人认真阅读;4.本次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拍卖只拍一次,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则由初步招募环节产生的托底投资人竞得;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6.本次拍卖标的所对应的资产情况,请详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7.菩恩矿业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自股权交割完成之日起(含当日),由重整投资人承担;8.投资人以股权交割当日菩恩矿业公司的资产现状进行投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本重整计划(草案)确定的偿债资金从投资款中予以支付;9.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过户交付,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双方各自承担;10.此次公开拍卖所涉及的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开拍卖产生的意向投资人,成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11.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拍卖标的、起拍价及资产情况(一)拍卖标的: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二)起拍价:本次拍卖起拍价为18,438,538.91元,保证金为2,000,000元,增价幅度为100,000元
(三)菩恩公司资产情况:1.实物资产管理人掌握的菩恩公司的实物资产包括:(1)房屋,房屋共28幢,总建筑面积15777.99平方米,具体为:传达室、石灰库、料斗库、配电房、沉钒房、办公楼、机房、钢架棚、焙烧窑等
其中有证房屋14处,分别为:传达室、配电间、堆料车间、烟气搅拌车间、离子交换、解析、沉钒厂房、水处理试验房、下门卫室、水设备处理车间、原料加工车间、风机房、沉钒车间仓库、办公楼
房屋产权证号为沅房权证凉水井字第713001284号至713001295号,及713001257、713001268号
(2)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25项,具体包括浸泡池、钒池、水泥路、大门、水池等
其中有证构筑物11处,房屋产权证号为沅房权证凉水井字第708000004号至708000014号
(3)机器设备及设施,机器设备39项,自公司2016年停产后闲置至今
其中电动大门、空调、配电屏、浓缩脱盐设备控制系统、变压器等11项设备尚可使用;其余如输送带、提升机、除尘设备、搅拌设备、粉碎设备等28项生产线设备锈蚀严重,不能正常使用
输电线路1条,钢芯路绞线,线径50,长度620米2.无形资产管理人掌握的菩恩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1)土地使用权,位于沅陵县凉水井镇林科所内土地1宗,面积39976平方米
土地权证为沅国用〔2013〕第243号,地号03-03-135,图号3144.90-37449.70,地类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终止日期为2063年1月28日
(2)采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C4312002009062130024268;采矿权人: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沅陵县凉水井镇;矿山名称:沅陵县白雾坪钒矿;开采矿种:钒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5.00万吨/年;矿区面积:0.4659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三年,自2015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2日
该采矿许可证已过期特别说明:1.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采矿权已于2018年6月12日到期,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2.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采矿权、不动产被多个人民法院司法冻结;3.其他可能对股权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详见资产评估报告;4.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2月25日17:00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唐律师,联系方式:18627452323
三、竞买人条件1.重整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2.重整投资人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3.重整投资人应当满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重整投资人的资格要求(如有),避免恶意或不正当的同业竞争或限制菩恩公司正常的商业机会和发展,并对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实施投资而形成的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4.重整投资人应当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承诺投资资金来源确定、合法合规;5.重整投资人拥有运营目标公司主要资产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确保目标公司重整再生以及重整后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6.重整投资人能够提供适合菩恩公司的具有可行性的经营方案;7.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重整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意向竞买人应当在2025年2月25日前(含当日)通过阿里拍卖平台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同时邮寄纸质材料给管理人做初步形式审核,管理人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方可参与公开竞拍,相反则不能参加公开竞拍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保密函(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3.投资承诺函(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5.重整投资人简介(包括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6.重整投资人出具的具备重组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的专项说明或证明;7.载明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企业公章);8.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纸质报名材料邮寄信息:湖南怀天律师事务所,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北路长城大酒店12楼,联系人:唐律师,电话:18627452323
对竞买资质有疑问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拍的,请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
管理人对竞拍人资质仅作初步形式审核,不视为管理人对其资质最终的认可,若竞买人最终因未符合竞买人资格,导致拍卖未成交,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提交报名材料并经管理人初步形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进行网络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向其提供《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参与本次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同意接受《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约束
四、咨询与调查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及联系看样,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联系人:唐律师;联系方式18627452323;2.在提交报名材料并经管理人初步形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进行网络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竞买人可向管理人申请查看《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看样与实地调查,管理人将协调菩恩矿业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予以配合,竞买人同时应根据管理人和菩恩矿业公司的相关要求出具保密承诺函;3.竞买人未经调查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本次拍卖标的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为公开拍卖前在投资人初步招募环节产生的托底投资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只拍一次,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由初步招募环节产生的托底投资人竞得
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2.本次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产生的阿里拍卖平台的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该服务费为阿里拍卖平台单方收取,与管理人及人民法院无关,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买受人另行向淘宝平台支付,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本次标的物竞拍若有网络平台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九、权属争议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2月2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十、保证金及成交款项的支付1.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应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相应额度的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的收费规则在拍卖成交当日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确保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及时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具体付款方式以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以上款项应支付至以下银行账户:户名: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账号:1876790104001716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陵县支行
如果买受人未按时支付软件服务费,导致竞拍保证金未及时转入管理人账户的,买受人应按竞拍保证金每日万分之一向管理人支付违约金
3.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意向投资人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管理人将全额无息退还:(1)意向投资人未竞价成交;(2)意向投资人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或所报重整投资方案未被采纳;(3)基于所报重整投资方案拟制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通过,且该意向投资人明确不再继续参与重整;(4)基于所报重整投资方案拟制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沅陵县人民法院批准;(5)非因意向投资人原因,股权未能过户至意向投资人名下
4.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意向投资人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管理人有权没收并作为普通破产财产:(1)意向投资人在拍卖成交后未按时缴纳任意一期拍卖款项;(2)意向投资人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相关协议或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3)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沅陵县人民法院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其在重整计划当中的约定和承诺,导致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
5.重整计划草案最终获得沅陵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该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转为执行重整计划所应投入的重整款项的一部分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项,成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相关协议、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重整计划草案经沅陵县人民法院批准后不履行其在重整计划中的约定和承诺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7.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以此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债务
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一、竞价成功确认书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限额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后续付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购买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进行实地看样、尽调,未看样、尽调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竞拍前应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税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司法冻结、担保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4.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
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管理人咨询电话:唐律师18627452323法院监督电话:0745-422245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2025年1月26日竞买须知管理人将于2025年3月3日10时起至2025年3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上对“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开展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沅陵县人民法院,户名: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沅陵县菩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生产性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设备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等情况不作担保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向沅陵县人民法院办理备案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管理人处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2月25日前向沅陵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沅陵县人民法院认可后方能进行委托
六、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实地查看、进行尽职调查,未看样及进行尽职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买受人在成功拍得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因买受人原因拖延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对应资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次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阿里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唐律师18627452323法院监督电话:0745-422245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