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2-05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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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成都市丽云食品有限公司应收债权(租金) <结束>

资产编号:8271634

344.119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13
起始日期
2025-02-14
结束日期
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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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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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344.1191万元
  • 单价:0.2156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成都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5-02-13
  • 结束日期:2025-02-14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名都路166号嘉煜金融科技中心1层致高律师事务所
  • 评估价:344.119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转让方:成都市丽云食品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处理,成交日期为20
    楼栋总数:1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成都市银峰园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峰园公司”)、周述行下欠成都市丽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云公司”)租金<\/span>6138449.52元,逾期付款利息约1542782.25元,共计7681231.77元<\/span>(计算至2025年1月9日)<\/span>

<\/span><\/b>租金及利息计算明细表见附件

<\/span><\/b><\/span><\/p>租金计算期限<\/span><\/span><\/p><\/td>自<\/span>2015年10月1日<\/span>起至2025年1月9日止

<\/span><\/span><\/p><\/td>备注:<\/span><\/b>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自2013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4日止

目前,管理人已将租赁物进行拍卖处理,成交日期为2025年1月9日

成交次日至2025年12月14日期间的租金将由新的所有权人收取

<\/span><\/span><\/p><\/td><\/tr>已支付租金<\/span><\/span><\/p><\/td>在债权申报过程中,部分丽云公司的债权人确认收到了银峰园公司代为偿还的部分款项,总计413327元

经过核查,管理人确认这些代偿行为属实且有效,因此认定已支付的租金为413327元<\/span><\/span><\/p><\/td><\/tr>租赁面积<\/span><\/span><\/p><\/td>2015年10月1日至2022年5月30日,租赁面积9424.54平方米<\/span><\/span><\/p><\/td>备注:<\/span><\/b>2022年5月30日,银峰园公司在司法拍卖中,拍得丽云公司原租赁面积中的7828.50平方米<\/span><\/span><\/p><\/td><\/tr>2022年5月3<\/span>1<\/span>日至2025年<\/span>1<\/span>月<\/span>9<\/span>日,租赁面积1596.04平方米<\/span><\/span><\/p><\/td><\/tr>租金(单价)<\/span><\/span><\/p><\/td>初始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8元,年租金总计为904755.84元人民币,自第五年起,租金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span><\/span><\/p><\/td>备注:<\/span><\/b>因银峰园公司签约当时的实际控制人周述行,也是丽云公司债权监督小组的核心人员,因此,管理人认为该租金单价明显偏低,竞买人可以申请仲裁机构重新确定单价,是否准许,与管理人无关<\/span><\/span><\/p><\/td><\/tr>税收承担<\/span><\/span><\/p><\/td>银峰园公司<\/span>、周述行<\/span>承担租金税费<\/span><\/span><\/p><\/td><\/tr>违约金<\/span>、逾期付款利息<\/span><\/span><\/p><\/td>租赁协议约定自丽云公司交付租赁物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第一年度租金,但一直未支付,是否支持以仲裁机构裁决为准<\/span><\/span><\/p><\/td><\/tr>争议<\/span>管辖<\/span><\/span><\/p><\/td>成都仲裁委员会<\/span><\/span><\/p><\/td><\/tr>特别提醒<\/span><\/span><\/p><\/td>竞买人竞买后,是否能胜裁或仲裁机构最终支持的金额,均与管理人无关,不得以上述数据向管理人或人民法院提出主张或请求<\/span><\/span><\/p><\/td><\/tr><\/table><\/div>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成都市丽云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成都市丽云食品有限公司应收债权(租金)的公告(第三次)成都市丽云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2月13日10时至2025年2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资产交易平台上(处置单位:成都市丽云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租金及利息计算明细表见附件租金计算期限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1月9日止

备注: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自2013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4日止

目前,管理人已将租赁物进行拍卖处理,成交日期为2025年1月9日

成交次日至2025年12月14日期间的租金将由新的所有权人收取

已支付租金在债权申报过程中,部分丽云公司的债权人确认收到了银峰园公司代为偿还的部分款项,总计413327元

经过核查,管理人确认这些代偿行为属实且有效,因此认定已支付的租金为413327元租赁面积2015年10月1日至2022年5月30日,租赁面积9424.54平方米备注:2022年5月30日,银峰园公司在司法拍卖中,拍得丽云公司原租赁面积中的7828.50平方米2022年5月31日至2025年1月9日,租赁面积1596.04平方米租金(单价)初始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8元,年租金总计为904755.84元人民币,自第五年起,租金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备注:因银峰园公司签约当时的实际控制人周述行,也是丽云公司债权监督小组的核心人员,因此,管理人认为该租金单价明显偏低,竞买人可以申请仲裁机构重新确定单价,是否准许,与管理人无关税收承担银峰园公司、周述行承担租金税费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租赁协议约定自丽云公司交付租赁物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第一年度租金,但一直未支付,是否支持以仲裁机构裁决为准争议管辖成都仲裁委员会特别提醒竞买人竞买后,是否能胜裁或仲裁机构最终支持的金额,均与管理人无关,不得以上述数据向管理人或人民法院提出主张或请求二、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与竞价方式1.起拍价起拍价:3441191.83元(按第二次起拍价4301489.79元降价20%,即3441191.83元作为本次起拍价)

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低于起拍价的报价无效2.保证金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以实名缴纳竞买保证金100000元,未缴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竞价时间及增价幅度网络拍卖竞价时间为24小时(延时除外)

竞买人出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进行竞价,增价幅度每次为1万元(或整倍数)

4.竞价方式本次拍卖的竞价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者,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接受咨询,联系人:宋律师,咨询电话:18908094121

四、优先购买权人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申报优先购买权

2.竞价标的物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本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特别提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标的物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5日与管理人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1.保证金交纳

意向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出价前,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淘宝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市丽云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银行账号:78220100054659931)

3.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悔拍、逾期支付或逾期不足额支付上述成交价余款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原买受人还须承担不足部分的损失

对于在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悔拍后重新竞价的,悔拍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参加竞价4.特别提示

凡竞价标的物通过淘宝平台成交的,淘宝平台将收取技术服务费,该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以淘宝实际核算金额为准(详情可咨询淘宝客服电话)

该服务费为淘宝平台单方收取,与管理人无关,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由买受人另行向淘宝平台支付

若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上述技术服务费,导致淘宝平台不与管理人结算保证金/成交余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交付1.买受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淘宝拍卖平台系统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确认书中载明成交人信息、竞买号等内容,但该确认书并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须在交齐所有成交款项(包括成交价余款、技术服务费)后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前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166号嘉煜金融科技中心1栋29楼,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管理人予以配合,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八、税费承担成交价不含税费,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各自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税费,由竞买人承担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1.标的物说明:本拍卖公告所载明的租金及逾期付款利息仅为预算(计算至2025年1月9日)

因银峰园公司签约当时的实际控制人周述行,也是丽云公司债权监督小组的核心人员,因此,管理人认为该租金单价明显偏低,竞买人可以申请仲裁机构重新确定单价,是否准许,与管理人无关

竞买人竞买后,是否能胜裁或仲裁机构最终支持的金额,均与管理人无关,不得以标的金额向管理人或人民法院提出主张或请求

租赁厂房拍卖链接:(破)高新区西区大道99号附7号(现变更为成都高新区西区大道1599号附7号)1栋1楼1号厂房的公告-司法拍卖-阿里资产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竞买人也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次拍卖的债权,除《厂房租赁合同》《厂房转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外,无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存在资料不齐全、账龄较长等风险,可能致使买受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

管理人发出《催收函》后,尚无银峰园公司相关人员联系管理人说明情况或支付下欠租金

4.除拍卖文件披露的情况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及风险,该等瑕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可能存在部分履行、执行不能、无法执行、被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形;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等情形;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解散重组、合并、分立、注销、撤销、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涉及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债权可能存在部分履行、执行不能、无法执行、被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形;其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

5.对本次拍卖标的情况的描述,仅为管理人根据目前接管的材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本次拍卖标的物的金额及能否实际催收,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7.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功后,管理人向其提供债权相关资料并出具《债权转让协议》等文书,管理人也可以根据仲裁需要出具其他必要的文书

十、本次网上公开竞价《拍卖公告》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淘宝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物竞买公告、须知、标的物详情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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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名都路166号嘉煜金融科技中心1层致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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