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2-06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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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庆胜路天丰花园九单元4号商铺 <结束>

资产编号:8276638

113.080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07
起始日期
83.04平方米
建筑面积
1.361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41.350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13.0805万元
  • 单价:1.3618万元/平米
  • 区域:甘肃省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2-07
  • 结束日期:2025-02-08
  • 地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庆胜路天丰花园
  • 评估价:141.350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3.0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空置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房屋结构:框架结构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胜路天丰花园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个体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花园
    开发商:拍卖标的:1.拍卖对象范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拍卖对象基本情况(1)土地状况拍卖对象所处位置临庆胜路,铺面朝南,临街跨度约5米

(2)建筑物状况总层数1层,框架结构,层高3米,建筑面积83.04平方米,建成于2005年

目前为空置中,房屋整体属无明显毁损,维护状况较好;室内地面铺地板砖,墙面铺装饰板材,铝扣板集成吊顶,铁艺窗栏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水、电、暖、天然气等基本设施配套齐全(3)权属状况拍卖对象已登记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临市房权证(2008)字第040246号],记载所有权人为孟有明单独所有,规划用途为铺面,现为商用

产权权属清晰现因法律纠纷已被法院查封

';和政县人民法院不动产情况调查记录表(不动产)案号:(2023)甘2925执773号(2024)甘2925执恢4号标的物名称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庆胜路天丰花园九单元4号商铺案件信息执行依据(2023)甘2925民初815号民事判决书法院执行案号(2024)甘2925执恢4号标的物权证情况标的物所有人孟有明房屋所有权证号临市房权证2008字第040246号标的物现状用途商用房地产是否已腾空实地查看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已查封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83.04㎡标的物估值标的总价1130805.6元过户及费用负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其他费用情况1、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件,能否办理过户未知,需买受人自行办理

2、法院对已知及未知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3、法律、行政法规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请随时关注,若因未及时关注造成所拍得标的物与实际不符,不利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

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评估价:1413507元,起拍价:1130805.6元,保证金:210000元,增加幅度:5500元

特别提醒:该房屋租赁、占有使用等情况以意向竞买人实际调查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清楚知晓相关房产限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国办发〔2011〕1号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以及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确认其具备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竞买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房屋所在地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之规定,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当按照法院要求提交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之前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本院已委托和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

专项咨询电话:18293019489、17793013301具体看样时间根据预约看样情况由申请人和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统一安排

特别提示:和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联社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若竞买人想提前模拟体验淘宝网司法拍卖流程,以更好的进行真实竞拍,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模块找到模拟体验司法竞拍流程一项,进行模拟竞拍

模拟竞拍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及产生的一切费用请询问淘宝网工作人员,法院对上述模拟体验行为所产生的问题及费用概不负责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过户及费用负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八、权属异议: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参加竞拍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十、拍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2月1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政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政县支行,账号:2734310104000174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欲使用贷款方式支付拍卖款项的竞买人还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贷款须知及贷款流程

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的规定,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一、购买资格的审核: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住建等相关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二、成交确认公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的相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拍卖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院咨询电话:18293019489、17793013301法院标的物情况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0931-4892007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拍卖信息可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同步查询和政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竞买须知和政县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2月7日10时至2025年2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政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sf.taobao.com,户名:和政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和政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政县人民法院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八、对拍买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2月15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政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政县支行,账号:27343101040001747),并在缴纳尾款后7日内(节假日除外)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和政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收款收据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拍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暖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暖、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和政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930-542061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法院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0930-5420616

和政县人民法院执行咨询电话:1899300984217793013301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和政县人民法院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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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庆胜路天丰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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