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物业类型:<\/span>商业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商铺<\/span><\/div>建筑面积:<\/span>3190.31平方米<\/span><\/div>土地面积:<\/span>710.70平方米<\/span><\/div>房源类型:<\/span>二手房<\/span><\/div>商铺类型:<\/span>临街商铺<\/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位于浙江省玉环市<\/span>楚门镇南兴西路<\/font>213-1号、213-2号、213-3号,用途为商住用地,权利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面积710.70㎡,建筑面积3190.31㎡,建筑楼共6层,该房屋坐落在楚门镇城市中心位置,地处南兴西路、昌业路交界处,周边有中国电信、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业氛围浓厚
<\/font><\/span>整体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font>144<\/font><\/span>4<\/span>万元,保证金人民币<\/font>150万元
<\/font><\/span><\/p><\/font><\/span><\/p>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本公司受委托定于2025年3月6日上午9时-3月6日下午16时,在台州市城乡拍卖有限公司淘宝网阿里资产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户名:台州市城乡拍卖有限公司)对下列房屋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简况:位于浙江省玉环市楚门镇南兴西路213-1号、213-2号、213-3号,用途为商住用地,权利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面积710.70㎡,建筑面积3190.31㎡,建筑楼共6层,该房屋坐落在楚门镇城市中心位置,地处南兴西路、昌业路交界处,周边有中国电信、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业氛围浓厚
整体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1444万元,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
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或2万元的倍数特别事项说明:委托方在买受人付清所有房款、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完成产权交割后一个月内将标的物3-6层移交给买受人使用
1-2层则在完成产权交割后12个月内移交买受人,在移交前,委托方负责水、电等房屋费用结清并负责房屋在延时交付使用时间段内的安全问题
除此之外,委托方不再向买受人支付在延时交付期间占用1-2层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报名须知:有意向竞买者在台州市城乡拍卖有限公司淘宝网阿里资产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办理线上报名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四、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6日10时止直接在“阿里拍卖”接受报名,联系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3号白云大楼D座8楼(可电话联系)
五、展示时间、地点:2025年3月6日前对标的物进行展示,地点:现场展示
有意者请与台州市城乡拍卖有限公司联系六、竞价方式:采用网络增价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七、由于网络拍卖与现场拍卖的方式不同,网络存在各种风险,拍卖公司有权因网络问题调整拍卖时间
咨询电话:0576-8882933188829351微信公众号:“城乡拍卖”台州市城乡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1月22日一、拍卖标的物概况位于浙江省玉环市楚门镇南兴西路213-1号、213-2号、213-3号,用途为商住用地,权利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面积710.70㎡,建筑面积3190.31㎡,建筑楼共6层,该房屋坐落在楚门镇城市中心位置,地处南兴西路、昌业路交界处,周边有中国电信、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业氛围浓厚
整体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1444万元,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
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或2万元的倍数二、标的相关事宜说明1、拍卖标的土地使用性质为国有出让商住用地,出让终止日期为2065年8月15日,实际年限以日后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使用期限为准
2、交付标准:本次拍卖标的物交付时均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委托方在买受人付清所有房款、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完成产权交割后一个月内将标的物3-6层移交给买受人使用
1-2层则在完成产权交割后12个月内移交买受人,在移交前,委托方负责水、电等房屋费用结清并负责房屋在延时交付使用时间段内的安全问题
除此之外,委托方不再向买受人支付在延时交付期间占用1-2层的其他任何费用
3、房屋质量与保修:本次拍卖标的为二手房源,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不承担房屋质量与保修责任,涉及维修与保养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产权办证: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付款凭据、房屋相关产权资料等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到玉环市办证中心办理不动产证,须委托方配合的,委托方予以配合
5、产权办证税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照二手房规定办理产权证,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为现房,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到拍卖标的现场勘查了解房屋结构、采光、质量等相关情况,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期限内,竞买人均有权向本公司或委托人了解拍卖标的具体情况,索取有关资料
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接受本须知及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
7、本公司所发表的《拍卖公告》、《竞价须知》、《竞价规则》及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拍卖标的面积、数量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房屋实际面积以不动产证登记为准,办证时如果与本须知载明面积不符,最终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
8、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本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三、付款方式拍卖佣金:按照成交价的0.69%向买受人收取(该佣金直接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买受人自行向阿里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买受人自行向平台咨询)
拍卖成交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转为首期成交款;余款由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自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天内)一次性汇入拍卖公司账户
拍卖成交款支付账号:(户名:台州市城乡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市府大道支行,账号:580004454200015)
四、违约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若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或不在规定期限内付清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的,拍卖人有权取消本次拍卖成交资格,拍卖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按《拍卖法》规定将该标的重新拍卖,若再行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款的,不足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特别说明本公司提供的拍卖文件及拍卖标的所作的意见性文字说明和图片材料若因印刷、复印、拷贝或摄影造成资料与实物有误差的,以实物实测数据和有效证件、文件为准
六、未尽事宜将在拍卖会开始前以书面文本或公开宣布的形式告知竞买人
台州市城乡拍卖有限公司对本次拍卖活动及公开发布的文本资料具有解释权
台州市城乡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1月22日